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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设计批评</title>
  <link>http://blog.tom.com/chinasandy</link>
  <description><![CDATA[祝帅：中国当代设计批评及其它 ]]></description>
  <language>zh</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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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正式升级到新浪！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chinasandy/article/321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BR><br />亲爱的XDJM， <br />&nbsp; <br />自从2006年春节写博客以来，因为发现个人申请的新浪总是一连串的数字，很不够人道，于是就一直用TOM，只需直接记用户名。 <br />&nbsp; <br />最近终于得到新浪的专业博客用户名，可以直接访问<BR>&nbsp;<BR><a href="http://blog.sina.com.cn/m/zhushuai">http://blog.sina.com.cn/m/zhushuai</a><BR>&nbsp;<BR>所以再没有必要用功能比较少的TOM了，所以我不再在这里贴新文章。在此向TOM表示感谢，也希望大家今后多多支持！ <br />&nbsp; <br />祝帅 <br />&nbsp;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6-08-16 17:17:23</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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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后生可畏 - 祝福中央美院设计学院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chinasandy/article/321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br />“篆书之美”虽然仍然摆脱不掉“面条人”的指责，但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无论如何，奥运图标采用中央美院设计的方案，充分证明了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近年来在设计界的地位在提高，重要性在加强，王敏到任后在奥运设计方面的工作对教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不可小觑！ <br />&nbsp; <br />再就是充分证明了我自己（也是设计学院很多人）的一个判断：平面设计方面，2004级的硕士研究生（其中相当一部分是2000级的本科生）也是近年来设计学院最成功、最有实力的一批学生，相比之下，99级真该无地自容。 <br />&nbsp; <br />我的小师弟师妹里面，我最看好的就是辛静。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判断，当年王粤飞来讲课第一次看到辛静的作品竟然也“大惊失色”。辛静和王敏院长联合署名设计的邮票，再次证明她在设计实践方面的适应力。辛静本科时曾与我同在谭平工作室，就已显出她不同寻常的设计能力，现在王敏院长得此弟子，相信如添左膀右臂。 <br />&nbsp; <br />王捷的其它作品我并不太了解，我想他至少应对各类商业设计一定是游刃有余，现在又在文化项目上有此“成功案例”，祝愿他不断进步。我也相信他有能力做到这一点。《新京报》刊出的他与杭海（杭并不是他的导师）的合影，品藻再三，总觉得他的自信和志气决不在杭之下。后生可畏！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6-08-09 21:22:10</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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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 祝贺陈绍华老师博客开通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chinasandy/article/321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BR>各位老友：您好！<br /><br />我的博客站已经开通，敬请光临，欢迎评论和留言。<br /><br />敬请收藏以下我的博客地址：<br /><br /><a href="http://blog.sina.com.cn/u/1246000040">http://blog.sina.com.cn/u/1246000040</a><br /><br />谢谢！<br /><br />陈绍华<BR>&nbsp;<BR>***********************<BR>&nbsp;<BR>祝贺陈绍华老师博客开通！<BR>&nbsp;<BR>陈绍华可能是中国设计界唯一的一位公共知识分子（Public intellectual）。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6-08-07 01:22:17</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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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读许平《视野与边界：艺术设计研究文集》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chinasandy/article/3214.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center"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3"><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设计研究视野的再思考</span><span lang="EN-US"></span></font></strong><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center" 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font size="3">——读许平《视野与边界：艺术设计研究文集》</font></span><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center" align="center"><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nbsp;</font></span><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center" align="center"><font size="3"><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祝</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strong><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帅</span><span lang="EN-US"></span></strong></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center" align="center"><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nbsp;</font></span><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font size="3"><span lang="EN-US"><span style="mso-spacerun: ye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nbsp; </fon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许平教授是国内设计学研究的一流学者之一，与其他许多热衷于建构一个无所不包的设计学体系的理论家相比，许平似乎并不喜欢用专著的形式向设计学术界提交他的研究成果（至于他早年的专著《馈赠礼俗》，笔者则是久闻其名却无缘拜读）。但这绝不等于说他并没有对于设计基本原理问题进行理论化的思考，从他对笔者的授课与交谈中也不难看出他从未放弃追求一个理想的设计研究体系的努力，只不过他不愿意在这个体系的学术标准得到充分论证之前，向已经充斥着学术泡沫的“设计概论”或“设计美学”的图书市场中添加一部仍然不足以改变现状的理论读物。尽管表面地看，这样做似乎丧失了很多产生更多反响的机会，也无法给数以万计的中国设计学子们提供一部大部头的教材，但可能这才是一种对于他们和整个设计学术界更加负责的态度。</span></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font size="3">长期以来，笔者尤其对艺术类院校中实践理论硬性的二分法颇有微辞：既是“高等教育”，那么从本科生阶段开始，设计教育就无法回避理论的学习和学术研究的问题。只是要看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理论”，是不事深究的对于“艺术概论”或“工艺美术史”的照搬，还是真正切及“设计”学科特点及其教育之要害的创新成果。许平的文章属于后者，并且这种治学风格应该说在他出版第一本文集《造物之门》时便已经确立，此后的几年中他对于设计的集中思考，仍然更多的是通过单篇论文的形式出现的。此间虽有一本合著的《绿色设计》，但无疑这本书的丛书性质使我们从中并不能够了解许平近年对设计问题的思考的全貌。因此，可以说在《造物之门》之后，笔者便一直在期待他将最新的文章结集出版，这就是手边这本刚刚蒙作者惠赠的《视野与边界》。</font></span><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font size="3"><span lang="EN-US"><span style="mso-spacerun: ye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nbsp; </fon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应该说，对于这个书名笔者尤其有一番感触。还没有细读前言中作者本人的有关解释，有关设计研究的“视野”问题，笔者便形成了一个自己的读解方式。笔者在本科三年级时独立策划的美院设计节的学生设计论坛上的发言，题目就是《拓宽艺术设计研究视野的若干思考》。笔者呼吁提倡一种把艺术设计作为一门人文学科，放到当代学术大背景中去审视的学风。后来还曾在《美术观察》杂志上撰文，指出应该在设计界过多的局限在形式问题的内部研究的同时，开辟设计“外部研究”的视角，即通过设计研究当代中国的文化转型与社会变迁。</span></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font size="3">问题提出不久，有两个契机促使我意识到这样一种提法对于设计研究的一种潜在危险。</font></span><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font size="3">其一是看到一位北京市社科院副研究员关于“艺术设计文化”的专著（书名已经记不清了，河南美术版，出版时间较之笔者上述问题的提出同时或稍后），尽管作者在书中特别强调形式、创意、审美等等设计本身的问题的重要性，但这本书自始至终给人的感觉不过是恰恰对这些问题缺乏足够的感性理解的人借“设计”之名阐述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这位作者此前便曾经介入设计理论界，在另外一本专著中提出了“交流美学”这样对设计专业自身建设没有什么意义的伪概念。这给人的忧虑是：尽管设计研究还不成熟、不完善、缺乏与其他学科对话的平等条件——但正因如此，才需要在高起点上进行一种踏实的建设。尽管设计在笔者的理想中是一个人人都拥有话语权的艺术门类，但是在此也需要提醒一下学术界的同行：并不是所有在学术界内部缺乏价值的著作，加上“设计”的名义或视角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出版。设计界自身理应用一些更具深度的理论而不是简单的引述哲学社会科学的一般成果（当然更不是千人一面的《设计概论》）向学术界宣告，不要以为设计界的人就只配读读这种价值的著作！</font></span><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3"><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其二是看到我素来钦佩并曾对其专著给以较高评价的李砚祖教授，在中国美术学院的学报《新美术》上，刊登了一篇《设计新理念：感性工学》的文章。当即我把这篇文章作为国际设计学术界研究的前沿问题，复印下来准备日后细细研读。但读后不禁大失所望，李砚祖近年来关心的“感性工学”乃至“设计科学”的问题，很可能对于国内艺术设计的实践和教育没有太多实际的意义。这样说并非是危言耸听，而是希望接着这样的机会冒昧地提醒这位优秀的设计研究者做一下“限制”的工作——而无须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跟着其他国家工程设计</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Engineering Design)</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的理论亦步亦趋，忽视在我们国家建设艺术设计理论所更应该关注的更紧迫的问题。因为“设计”研究已经是一个极其庞大的体系，如果一位优秀的研究者不立足于艺术学的本体，把问题意识设定在一些具体的方面，则很可能在一些伪问题甚至无关的问题上浪费宝贵的研究精力与资源。</span></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font size="3">然而，这些问题的显现，又的确是设计视野“放宽”之后的（必然？）结果，这使我意识到设计视野的拓宽也不是没有任何边界的。因此对于的确十分庞大的设计研究体系，我们尤其需要进行一些具体的限制，设定研究的边界——而不至于借扩大设计研究视野，从而达成与学术界对话之名，反而扼杀了“艺术设计”本体自身的规定性和它应该在学术界本应有一席之地的话语权！</font></span><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3"><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看过作者在前言中的解释，意识到自己这样的发挥可能有些太过解释学化了。但读收录于书中的文章，应该同样也可以做出上面的推断。应该看到，从跟随张道一教授做博士研究生，并写作出博士论文《物承文化论》开始，许平便设立了一个以民俗学、文化学、心理学、社会学多学科交融为背景的宽阔的研究视野，读他此后的一系列论文，同样可以发现他所有的思考都从未偏离设计学和民艺学这些基本的立足点。尤其是他的设计论文，可以说从未脱离艺术和设计教育界所应该关注的实践中的问题，在很多时候，仅从论文的题目便可以看出，如《关于设计教育的课程改革》《时尚教育与设计资源》这样一些并不是本书首次发表的重要论文。如果不是因为具有一位设计教育家的问题意识与教育视角，很难想象那种只会通过所谓“</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XX</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美学”介入设计界的理论家们会关注到“图形产权”这样具体的领域，并提出有实际意义的见解。同样的原因，也使作者的文章能够真正触及在我看来应该成为设计理论前沿的一些战略性问题。</span></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font size="3">在《视野与边界》一书中，笔者尤其欣赏《让艺术成为生产力》这篇不长的文章。这是因为笔者设定的“设计理论前沿”的标准，一方面参考学术界的理论前沿问题可能对于设计领域的影响，另一方面基于设计界自身问题意识的凸显。“文化产业”目前作为国家文化战略问题已经见于中共文件，并且学术界社会科学界已经有很多专家意识到“文化产业”对于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价值。然而，什么是“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究竟包括那些内容，学术界的看法还是很片面、脱离实践的。很多人认为旅游、影视、流行歌曲等等这些才算是“文化产业”。“设计”对他们中间的很多人而言，则基本上还是一个很陌生的名词。但事实上设计理应成为文化产业的研究前沿，设计与产业的结合所产生的种种问题与可能具有极其重大的学术价值。这些重要的问题在以往的设计教育和设计实践中恰恰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学术姿态中的研究，使学生和教员在处理教学和市场实践的问题上都仅仅是凭经验任意而行。这是设计教育的一个重要隐患。相反，如果从“文化产业”的角度看设计，不但能够使艺术设计和产业结合形成中国经济的新的增长点，进而得到得到国家、政府、社会、公众的正面理解与积极支持，形成一个有利于设计发展的良好的外部氛围；而且能够借此机会把设计纳入国家文化战略的视野，使设计产业作为一种“文化”——倘若我们对容易引起批评的“产业”提法反其意而用之，也恰恰有助于学校和学生正确处理“产业”和“文化”的互动关系——在产业化的同时为设计注入更多的文化观念与人文关怀，进而反作用于国家、民族和社会。基于这样一些考虑，长期以来，笔者一直想在设计与产业的关系方面做一番较为系统的研究，并且曾一度认为这是学术界的空白。在这样的时刻读到作者多年前写就的这篇文章，的确使笔者不能不钦佩于他训练有素的问题意识与理论眼光。</font></span><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font size="3">但是笔者对作者近来关注较多的设计管理问题一直存在着一些疑问，同样希望借此机会表述一下个人观点。在很多人看来，设计产业与设计管理是属于同一研究领域的问题，但笔者认为这两者是不同的概念。如上文所述，设计产业是从国家文化战略层面提出的重要的设计教育和设计理论问题，把这个问题处理好了，设计作为一个文化整体如何与市场和社会发生关系、并通过设计师整体的审美教育塑造整个社会审美品位的提升（而不是被市场所同化、从而丧失批判精神和人文境界）这一关键环节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设计得到政府的重视（一如近邻日本）也才能成为可能。相对而言，设计管理则是进入市场后的一系列形而下的技术问题，很多属于正是需要学生个人在商务实践中自己磨练的技能性因素，更遑论在日本和西欧都有一些极其成功的平面设计大师，终身只服务于公共领域和文化事业而拒绝参加商业实务。“设计商务”的问题，基本上不关涉价值评判与人文关怀，也不见得是每一个高等设计专业的毕业生毕业后都<span style="font-emphasize: dot">必然</span>面临的问题，因而在我看来应该通过设计师个体的职业经历自行解决，既不适宜也无必要在属于人文学科艺术学领域的高等设计教育中作为正式的必修课程出现。（但是笔者并不排斥隶属于传播学科的“广告学”的已有成果被艺术设计界所积极吸收，同样笔者也认为目前偏重于营销、策略的“广告学”教学，应该加入更多的艺术设计学的成分）“设计管理”的问题上，似乎也并不值得设计研究领域一流的理论家耗费太多的研究精力。相反如果“设计管理”的重要性被过分强调，很可能消解设计教育作为人文教育重要组成部分（西蒙语）的文化品位、精英意识和批判精神，而无疑后者才是高等教育哲学所探求的终极问题。或许这是笔者更倾向于大学教育是一种通识而非技术教育的成见使然，但对于“设计管理与设计商务教育”这样的问题与整个高等艺术设计教育有多大关系，其在学生人格塑造方面的作用究竟几何，笔者认为实在是可以继续讨论的问题。在这样问题的讨论中，笔者尤其希望设计界的学者保持自身鲜明的人文精神和艺术学学科定位，在面对所谓“现实”“出路”等等极容易形成强势话语的问题时保持人文知识分子和艺术教育家的足够警惕。</font></span><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font size="3">当然白玉微瑕，从所收入的文章来看，本书在编选体例上似乎缺少内在的逻辑性，比如，如果作者能够将所收入的文章按照内容以及写作风格（论文与随笔分开）分为明确的几“编”，可能理论特色会更加鲜明。至于有关“绿色设计”的内容已经出现在作者另外的一部专著中，似乎本书不应该重复收入。此外，个别文章似缺乏必要的插图或表格。然而，和上面的学术讨论一样，这些学术出版中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不会湮没专著学术上的价值，相反，该书在教学实践中的意义，在笔者看来很可能远远高于目前书籍市场上多数《设计概论》一类的教材或著作。最近学术界出版的一些美学读物（比如凌继尧的《美学十五讲》）都已经把艺术设计纳入了研究视野，在这样的契机之下我们更加盼望设计界出现更多高水平的专著与学术界的成果积极对话。由于书中所涉及的设计学其他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不是本文的篇幅能够加以评论的，因而本文的目的也仅仅是在于向更多的人推广作者的治学风格与某些具体的研究思路，也是旨在提倡自己虽有理想却并未付诸实践的一种视野与学风。</font></span><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size="3">&nbsp;</font></span><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TEXT-ALIGN: right; mso-char-indent-count: 2.0" align="right"><font size="3"><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03</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年</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6</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月</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日初稿</span></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TEXT-ALIGN: right; mso-char-indent-count: 2.0" align="right"><font size="3"><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6</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月</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9</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日改定</span></font>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6-08-07 01:13:47</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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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新旧两张名片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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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img src="http://html.blog.tom.com/fileserver/img/66/35/663556/20060807/1154884268.jpg" alt="" />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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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生于70年代与流行歌曲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chinasandy/article/321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p align="left">生于70年代与流行歌曲 <p align="left">&nbsp; <p align="left">祝 帅 <p align="left">&nbsp; <br />　　当我在美术学院的课堂上第四遍地讲授50-80年代的中国动画时，几位学生向我出示一套《生于70年代》丛书，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小说”四本。我看到他们看得津津有味，却不免对于里面所说的看《渴望》时那“万人空巷”的场面感到新奇而陌生，不禁让我感慨：虽然年龄差距或许还不到十年，但不同的时代风尚已经显出我们是两“代”人了。 <br /><br />　　“代”真是一个让人尴尬的名词。我周围就有人仅仅比他的叔叔小两岁。时至今日，10几岁的孩子见了我，叫“叔叔”者占多数，而我印象中却更根深蒂固地认为似乎应该被人喊做“哥哥”（可惜这个词总是带有张国荣的幽灵）。因为我同样曾经根深蒂固地认为，作为生于70、80年代之交的一代人，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尴尬：几乎没有赶上任何大的风云变幻，至少身处80年代之中使用粮票的时候，自身竟还没到“懂事”的年龄。用前些年一位北大研究生的话说“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赶上80年代的末班车”。当然可以说一代人总有一代人的独特体验，但无论如何无法否认，我们这代人的共同经验，与80年代中后期以至90年代生人并无太大不同。我坚持认为，很大程度上这也是“80后”的一代作家们创作道路越来越窄的最大原因。 <br /><br />　　但是，倘若由我来编一套“生于70年代”丛书，我一定会加上一本《流行歌曲》。我发现，这是为数不多的可以让我和比我小六七岁乃至四五岁的人拉开距离的地方。或许值得当作唯一的资本对他们“炫耀”的话，那么可以说所谓“小虎队”、“四大天王”之类的提法就是从我们这一“代”人这里出现的。此前虽然也有刘文正邓丽君张明敏——乃至再晚一点的苏芮童安格——之类，但那毕竟不是所谓“追星族”这个时代的开端。流行歌曲的变换之快，大约几个月前的老歌就可以被人斥之为“过时”——现在的孩子究竟是在听周杰伦还是蔡依琳，我实在不敢多说，因为害怕我已经一无所知，但说起我们那个时代名副其实的“老歌”来，却总还有几分“昔日重现”的怀旧与得意之情。 <br /><br />　　记不清从何时开始，“港台”两个字就是联系在一起出现的，其实现在想起来，台湾和香港的流行歌曲真是有很大的不同。今天更多留在印象中的当时的歌曲，想来大部分是台湾所创作。台湾又有两大唱片公司（我并不关心现在是否仍然如此）：一“滚石”，一“飞碟”。（对应地，香港也有“华纳”与“宝利金”的区别）滚石重创作，飞碟重包装。滚石的《九大天王十二出好戏》的确要比飞碟的《相亲相爱》实力得多。当时的滚石虽然已经是“后罗大佑”的时代，而创作的掌门人李宗盛在艺术品位上不知要比罗大佑低多少，但在流行乐坛后者的才能已经足够用了。并且情感上我仍愿意把罗大佑和滚石看作同一个圈子。（在网上我绝对不敢自诩为罗大佑的“忠实歌迷”）还有娃娃、陈升。大概是93年罗大佑的“音乐工厂”莫名其妙地出了一张引起著作权官司的“罗大佑、王洛宾世纪大合作”，去年回家特别看了一下，其中陈升的几首歌中都有“助理：刘若英”的字样——不过相对与我要写的那个年代，这已经是很晚的事了。 <br /><br />　　飞碟里面的玉女掌门人是伊能静，当时人们喜欢伊能静，有些类似于现在中国人喜欢徐静蕾般的“全民运动”。虽然留在印象中的好歌不多，但的的确确当时很少听说有人特别讨厌伊能静（当然不是现在的那个写小说的家庭主妇伊能静）。不过这也真是飞碟的一大特点：后来小虎队“单飞”，飞碟包装的吴奇隆也是这样——当时吴奇隆并不比小虎队更少人气，但现在想起来类似《蓦然回首》、《祝你一路顺风》这样的“专辑主打歌”也真是难听。飞碟里面，仅有姜育恒算是个例外。姜原唱的《驿动的心》、《再回首》（后来李翊君的翻唱也不错）都堪称经典。尽管有人反感姜的“故作忧郁”，但必须承认的是其格调要比后来的黄安黄格选之流高跟多。 <br /><br />　　台湾的歌手中令人敬重的还有周华健，周华健的经典歌曲来不及一一细数，但从周华健的《花心》开始，也就是我听流行歌曲的下限之日。此后的歌曲即便偶尔关心，留在印象中的也不多，毕竟不属一个时代了。但那时的歌也并非都是好歌。“四大天王”里面，公认的“实力派”是张学友。的确，张学友、陈慧娴之辈也是当时香港最耐听的歌手。但后来逐渐知道，像《爱火花》、《相约秋雨中》、《吻别》、《人生何处不相逢》、《千千阙歌》这些好歌，竟然都是翻唱的欧美歌曲，不免会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不知道刘德华仅有的几首好歌《来生缘（国语：一起走过的日子）》、《真我的风采》等等是不是也是这样。黎明没有什么好说的，想象当时又蹦又跳地唱《对你爱不完》、《第四晚心情》这样姑且算是“歌”的那个银行职员郭富城，怎么也难和今天那个身材矮小的小老头的形象联系在一起。 <br /><br />　　除此以外，还有两个香港女歌手的专辑我直到1997年都是一张不少：一是“实力派”的叶倩文；一是“偶像派”的周慧敏。我之欢喜她们二人，纯粹是个人的原因，讲不出什么理由来。可惜前者至今绯闻频传，事业低落；后者1997年不明智的移民使得她更是为人冷落。如今“复出”，毕竟已是徐娘半老，竟和梁雁翎相差无几，让人感慨岁月的无情。还有值得一提的“王靖雯”，由于还算个香港音乐的发烧友，当时凡是看着还算顺眼的新人出的专辑（比如至今仍然保持一份尊重却杳无音讯的王馨平），几乎是每出必买。手上就有当时王靖雯的粤语专辑《十万个为什么》和《容易受伤的女人》。当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王菲”。后来王菲出名以后，有了解我的“收藏”（这里所说的专辑全部是正版）的学友慕名来借，听后大失所望。 <br /><br />　　昨天在网上看到孟庭苇怀孕两个月的消息，不免又是一番唏嘘。孟庭苇本人并没有太多的故事，但却是最符合当时我们这一代校园心境的歌曲。《你听海是不是在笑》、《风中有朵雨作的云》、《无声的雨》，今天听起来都是不过时的好歌，而且与我写这篇文章时北京的雨颇有戚戚焉处，还有《冬季到台北来看雨》——那年冬季我到台北去时的所见所闻，让我感到的是一个真实的孟庭苇（尽管这也是艺名）。还有同在“上华”的高胜美、方季惟和陈明真。高胜美前些日子来北京开演唱会，虽然未能去现场，但也的确还算关注，以表明对这位童年时关注的歌手的牵挂。陈明真比周慧敏大两岁，由于经常露面反倒感觉比后者还年轻，她后来的转型虽有人反感但也在情理之中，对关心她的歌迷还算是负责。不像至今杳无音讯的方季惟——当年被误诊为癌症之后的消息，即便在网上搜索也查不出什么线索来——不知“小孩”现在在做什么？ <br /><br />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写这篇没有什么学术含量的文章，是因为最近会不断地想起那个时代。我知道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以后也不太可能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收藏和聆听这些曾经记录了一个时代的流行歌曲。<br />　　<br />　　2006年7月31日<br />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6-07-31 12:13:30</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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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与李砚祖先生商榷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chinasandy/article/321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p align="left">最近得知还有不少设计理论同行关注本部落格，特贴新作一篇呈教（不知为何，word里的格式都没有了，大家见谅吧）： <p align="left">&nbsp;<p align="center"><strong></strong><p align="center"><strong>仅有“文史哲”是不够的</strong> <p align="center">&nbsp;——与李砚祖先生商榷 <p align="center"><strong>祝 帅</strong> <p align="center">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北京，100102&nbsp;<p align="left"><br />&nbsp;&nbsp;<br />&nbsp;十余年来潜心设计理论体系构建的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李砚祖教授在2006年第1期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报《设计艺术》上撰文《设计理论的文史哲》（以下简称“李文”），指出中国当代设计理论研究中文史哲基础薄弱的现状。对于这样一个基本判断，乃至李文所提出的关于学术交流等很多看法，笔者并没有太大的疑问。但李砚祖先生随后得出结论：“对任何事物的认识最终都应进入到哲学的层面上去，也只有进入到哲学的层面上才能最终予以把握。”“研究设计……需要文史哲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夸夸其谈，没有一点用处。研究设计……要用文史哲的眼光和方法来从事研究。”（着重号为引者所加）笔者认为，这里的个别表述有不尽全面之处，甚至有可能对初入设计理论之门的研究者对设计艺术学学科属性的把握造成一些错觉，因此希望结合个人近年来从事设计理论研究和在美术学院学习及任教的体会，通过本文对李先生的研究心得提出一些补充性看法，不当之处，愿就教于李砚祖教授及其他同行。 如果说2000年之前的中国高等艺术和设计教育是以“重实践，轻理论”为特色的话， 那么必须看到近年来这种现象在以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乃至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等院校为代表的艺术和设计教育格局中正在变得不明显。这一方面是因为一些老牌的美术院校的新任领导班子（如潘公凯教授、许江教授、李当歧教授、潘鲁生博士等）对于理论重要性的认识与日俱增，有的还具有纯理论的学术背景；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随着知识结构更新、思维更加活跃的青年教师乃至其它学科学者不断加入本校师资队伍，在无形中空前拓展了设计专业本科生的阅读和思考范围。据笔者所知，2001年以来，中国美术学院先后聘请了哲学界的陈嘉映、孙周兴、张志扬等学者担任该院博士生导师等职务，中央美术学院也加强了与学术界的交流与沟通，由院方出面邀请余敦康、刘小枫、林毓生等著名学者担任系列讲座的讲席教授。而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等教学机构，近年来也已先后延请数名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中文各系的应届博士研究生来校任教。这些青年博士一方面开设本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另一方面也积极探索将个人的学术背景与美术、设计等学科交融。相对于六七年前，理论课程的设置在各院校并非没有起色，并且可以想象通过教师进修、毕业生分配等渠道，这些院校的示范性作用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普及、推广。在这样的现实中，我们并不能够一概地批评中国当代的美术与设计教育轻视理论教学，或者仅仅看到艺术院校的理论研究缺乏文史哲的研究背景。相反，笔者认为有必要在这种不同学科之间沟通整合的过程中，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发现随之出现的新问题。就上述美术院校师资队伍的新变化而言，带给我们更多的一定是积极的因素（对于这些因素的论述不是本文的主要任务）；但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而这些艺术和设计中的特殊问题，不是仅仅靠“文史哲”的学术背景就能够解决的。根据笔者的观察，具体到设计研究研究领域，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 社会科学是中国设计研究真正薄弱的环节 众所周知，设计艺术学作为一门边缘学科，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综合体。文史哲作为传统人文学科的典型代表，仅仅能够为研究者提供某些方面的保证，而并不是设计艺术学的全部基础。中世纪以降，哲学曾被视为科学王冠上的明珠，甚至被誉为“科学之科学”，但随着现代学术的兴起，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准不断提高，学科自主性不断增强，“哲学独尊”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科学技术的发展为现代设计和工业化大生产的实现提供了支持和保证，这一点李砚祖先生和笔者本人都有明确地认识（这一点本文也不拟展开讨论）；但同样应该看到，二十世纪社会科学的发展极大地拓展了人类思维的广度和深度。在社会科学的视野中，政治学、法学、人类学、传播学、经济学、管理学、营销学等等学科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社会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和法兰克福学派、文化研究等应用社会科学方法的学派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但相对而言，李文对此却并未加以强调。诚然，社会科学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也需要“人文底蕴”，但恐怕更重要的还是社会科学自身的发展逻辑。法学家苏力指出：“即使掌握更多的文史哲知识有助于社会科学研究，但这需要研究者支付的代价可能是对本学科前沿或其他相关学科研究成果的了解。基于机会成本，一个学者则总是必须有所取舍。我们无法事先确认，人文学科的底蕴对社会科学的研究是否是最需要的，是否是成本收益最好的。” 这句话的表述比较拗口，但作者的立场很明确，即：社会科学中的独特问题，只能由社会科学自己来解决。除此以外，当代学术发展中人文与社会科学“汇流”的景象，也是建立在人文学者（如福柯、哈耶克、哈贝马斯等人）对于社会科学最新进展的熟知的基础上。正如李文中所举“欧洲学”的倡导者陈乐民先生的一番话为例，其背景也是建立在国际关系界学者对本学科自身学术规范的理解和把握之上而提出的更高的要求。这与设计理论界的情况有所不同：设计理论界的研究者往往容易在社会科学级学科自主性方面建设尚不坚实的情况下片面地提出人文底蕴方面的要求——这一点当然也是薄弱的，但远不是最根本的。即便承认人文底蕴对于设计艺术学研究的重要性，我们也无法回避设计研究中传播、营销、品牌方面的问题，单单靠“文史哲”是于事无补的。笔者与李文所持的一个相同的观点是，设计论文不能“就设计谈设计”，的确如同张道一先生所说要“站在设计之上和设计之外来看设计”，但这不代表笔者也与李文同样得出了“用文史哲的眼光和方法来从事研究”的必然结论（如果把“设计研究”等同于“设计哲学”则另当别论）。相反，笔者认为当前亟需、最欠缺的设计研究，不是设计文化学抑或设计哲学，而是品牌策划、市场战略、营销传播、设计管理等等社会科学方面的东西。必须承认，出于设计自身“亲民”的特点，文史哲背景的学者很容易对“设计”的文化或哲学问题发言，但这种理论恰恰容易“夸夸其谈”，对设计教育和设计实践没有真正的帮助。在这方面，最急需的人才也并非基于文史哲（甚至传统的美术史论）训练背景，而是更需要熟悉当下中国市场、与设计实践紧密结合的社科型研究人才。近年来“政治哲学”研究在文史哲界悄然兴起，曾有政治学者发现许多热衷于讨论政治哲学的学者缺乏严格的政治学方法的训练，甚至指出“政治的问题太重要了，不能交给哲学去解决”。但令人遗憾的是设计艺术学者的自足性还不足以让我们敢于说出这样的话来。具体到设计院校教育而言，倘若仅仅有文史哲学术背景的熏陶，学生很可能读完多卷本的《西方哲学史》著作，却未曾看过（甚至未曾听说过）与专业关系更为紧密的科特勒的经典著作《营销管理》。更何况，文史哲的文献，可以通过讲座等引发阅读的兴趣，从而根据个人兴趣自行研读；但社会科学则不然，它鼓励从业者参与实践，在实践中总结经验进而上升为理论表述，相对而言，这种研究可能才是中国当代设计研究中更为欠缺的东西。 二 艺术创作和审美经验是设计研究的重要内容 第二点不足，表现在传统的文史哲学科，往往忽略（或曰搁置）了对于艺术创作经验本身的提炼，而是着意于“艺术”概念中形而上的思想性内容。即便是与艺术设计关系最为密切的美学及文艺理论、文学批评著作，也有逐渐偏离艺术本体的倾向，特别是当代西方文艺理论批评基本上和审美不发生直接的关系，而是热衷于讨论“认同”、“权力”、“意识形态”等等形而上的概念。笔者并不否认文史哲学者中有阿恩海姆、贡布里希这样有着很好的感性艺术经验的学者，但像《视觉思维》这样的文史哲著作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为学术界的热点或前沿，更多的文史哲著作的着意点恐怕并不在此——这也正是当代学术分工的必然性的反映。例如哲学界对于“艺术终结论”的讨论。“艺术终结论”似乎是哲学家偏爱的一个话题，但艺术家——除了杜尚的“小便池”游戏而外——对此论调的热情似乎远远没有黑格尔、阿瑟&#8226;丹托（A. Danto）等哲学家热心。其中的原因是值得深思的：尽管艺术家和哲学家都需要思想，但在哲学中和艺术创作中所呈现的思想也是不同质的两种形态。不难看出，有一些思想必须需要通过其艰深晦涩的文本进行阐释，而不能转化为视觉的东西；而又有一些思想似乎只能由艺术来提交，同样不适合用文字形式来表现。“艺术终结论”恐怕便是一种纯哲学式的思辨。读黑格尔《美学》第二卷，不难发现他的古典——象征——浪漫的艺术发展规律论，正如他在谈论历史等问题所套用的正反合公式一样，与其说是谈自己对于“艺术”的理解，不如说“艺术”是其为了搭建一个奠定于“绝对精神”这块基石的形而上学（历史目的论）理论大厦而拉来的“被解释者”之一。试问黑格尔对于艺术创作心理和审美经验的了解究竟如何？其经验是否可以直接转换成设计院校创作课程的教育资源？这些问题恐怕都是值得再思考的。再如为许多设计理论工作者所关注的海德格尔晚年撰长文《艺术作品的本原》，作者对于梵&#8226;高作品的分析，同样不过是哲学家借艺术这一素材来讨论其所关心的哲学中的“真理”问题——尽管我们不需要否认海德格尔的确对于艺术有一种作为普通观众的兴趣，据说晚年还曾步行数里寻访塞尚的故居。这样的研究或论调，并非对于艺术家毫无启发——如果艺术家个人有兴趣当然也可以深究——但具体到设计艺术教育和理论研究中，必须承认这种分析对于创作实践并无直接的帮助。至少不提过分提倡，以免过分强调思辨和形而上学妨碍学生对艺术感觉的关注和把握，甚而至于艺术家陷于对艺术终结的疑惑中迷失自我。毕竟，设计院校的教学目标是培养艺术家、设计家而非哲学家、思想家。对于设计理论的建设来说，有众多不同学术背景的学者的加入，有利于把设计界的讨论及时地与诸人文学科的成果相联系，促成设计界学者与学术界的平等对话，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这也可以在客观上促使设计界的研究者及时补充相关学科的知识作为学术背景，通过借鉴其它学科相对成熟的学术规范来提高自身的研究能力。但是分工、训练的不同，文史哲学者的强项并不在于对于设计作品从艺术、审美等方面直接做出判断和评论，而这方面却无疑是设计理论乃至设计学科建立的重要基础。因而，“文史哲”并不足以成为设计理论（区别于“设计哲学”）的全部基础。理想地看，哲学（包括美学）课程应该成为设计实践类本科生就应当学习的专业基础课（而非专业课）之一，设计研究生教育也并不是简单地在绘画课程而外加点哲学、美学课程这样简单。因为这些知识不但对于研究生的课题研究至多只能提供一些宏观上的研究背景，更致命的是，倘若把这样的课程作为专业课甚至研究生课程，则与文学、哲学专业的硕士甚至本科生的课程设置并无太大区别，无形中反而大大降低了设计学的自主性。 余 论 全面评价李砚祖先生本人的学术成就 行文至此，笔者必须说明文中的批评更多的是从李文中引申出来的一些想法，它们在中国当代设计理论研究格局中具有某些典型性，但并不是直接针对李砚祖先生本人的研究成果。相反，近来由于研究和教学的需要，笔者重新研读了设计理论界前辈与同行1990年代至今的一些重要著作。必须承认，李砚祖先生本人的著作中恰恰没有忽视对于社会科学（如政治经济学）方面的设计研究，也并未忽视感性与图像方面的内部研究。就其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阅读广度和深度而言，是今天很多同龄青年学生所难以企及的。所以，笔者仍然坚持五年前的一个判断，在目前多种设计原理类教材中，“大多数著作不免有急于出版、抢占学术空白之意，在理论上和体系上都未有所突破。一部《中国艺术设计史》的内容竟与《中国工艺美术史》几无二致；一部《设计学概论》，其深度及框架较之李砚祖1990年出版的《工艺美术概论》竟未能有所突破。” 这一点值得后学者向他表示实事求是的尊重。笔者的担心，更多是针对李文的某些具体判断和表述有可能让设计研究界（特别是青年学生）形成片面的理解。无论如何，设计理论永远将处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人文科学（包括文史哲和艺术）三者交叉的边缘，所谓“沟通”也只能够建立在不同学科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对于设计界的学者而言，对“文史哲”的过分依赖，也提示我们注意自觉反思“中国现当代设计研究学术史”，从而本学科独立的学术规范与操作规程的必要性。自觉的学术史和方法论的研究与反思，是一门学科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但遗憾的是，目前的设计理论和人文学术界，似乎还缺乏接受这种研究的外部环境和学术格局。本文的一个目的也在于呼吁设计界加强学术交流，建立一种学术批评和讨论的机制，从而共同推动中国设计学学科建设。 <br />&nbsp; <br />作者系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基础部教师 E-mail: zhushuai@cafa.edu.cn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6-07-24 18:22:13</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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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第三极印象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chinasandy/article/321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br />&nbsp;&nbsp;&nbsp; 今天书局试营业，权且也充当了一把没怎么见过“世面”的角色，享受一下“卖100返100”待遇。书局对面的新华书店打出75折的优惠措施，在我印象中也是国营书店的头一遭。短期内图书发行业的价格竞争白热化看来在所难免。我们详细数算了半天，觉得还是书局的折扣更加划算。可惜只有三天，看来诚意不足。 <br />&nbsp; <br />&nbsp;&nbsp;&nbsp; 第三极建筑是有些特色的，但淹没在海淀的拥挤喧闹之中，炽热的日光之下，也就无暇观看了。我们所关心的基督教海淀堂更是建设缓慢。——自从海淀图书城起来之后，海淀镇就从来没有不见工地的时候——绕着周围一片的工地，随民工步行的方向走去，进入后却有似曾相识之感，原来却也和我家附近的望京国际商业中心相差无几。书局在5-8层，布局亦无惊世骇俗之处，但也并不失望，因为诺大的一个书店，实在几乎也没有什么在意料之外的可能性。 <br />&nbsp; <br />&nbsp;&nbsp;&nbsp; 地下设置美食广场更是一大败笔。这样的一个“中关村大食堂”，去的更多的恐怕不是广告中所说的“北大清华在校学生”，而是海龙鼎好的销售人员。——这种机构和北大清华一墙之隔，也是中国后现代的独特发展方式——整个室内导向系统和吉祥物kiki尚有一丝可符合“创意天地”命名之处，一看就是出自我的一位老师的手笔。留下印象的还有态度和气的女保安mm——让我想到北师大的南门——嗯，值得表扬。 <br />&nbsp;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6-07-15 22:51:35</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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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关于学术自由——贺卫方先生的提醒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chinasandy/article/320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div  align="left">很少在别人的博客上留言</div><div  align="left">这一次看贺老师的博客如此人气</div><div  align="left">不免就谈了一个前两天在美院林毓生讲座上提出、但林并无法回答的的疑问</div><div  align="left">于是有了网友和贺老师的下列回复：</div><div  align="left"></div><div  align="left"><a href="http://chinasandy.blog.tom.com/"><u><font face="Arial" color="#333333" size="1">[匿名] chinasandy</font><div width="90%"><table style="WIDTH: 537px; HEIGHT: 145px"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center" border="0" class="itemBody">    <tbody>        <tr>            <td  align="right">            <p align="left"><font face="Arial" size="1">2006-06-28 14:57:51 </font>            </td>        </tr>        <tr>            <td >            <div  align="left"><font face="Arial" size="1">提醒大家注意“学术自由”是一把双刃剑，<br />倡导“学术自由”的人往往忽视了主张学术不自由的人的学术自由。<br />想想蔡元培对于宗教学的粗暴否定，认为大学不应该设商科；<br />想想陈寅恪想要禁止历史所的人运用马克思主义从事研究<br />还有余英时……<br />就连“消极自由”也是很难实践的。<br />我不是左派，也不是党员，<br />但如果这就是这里所谈的“学术自由”，那么不提倡也罢……</font></div>            <div  align="left"><font face="Arial" size="1"></font></div>            <div  align="left"><font face="Arial" size="1">[匿名] 潇潇尘土</font></div>            <div  align="left">            <div width="90%"><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center" >                <tbody>                    <tr>                        <td align="center">                        <div width="90%"><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center" border="0" >                            <tbody>                                <tr>                                    <td  align="right"><font face="Arial" size="1">2006-06-28 15:52:38</font></td>                                </tr>                                <tr>                                    <td >                                    <div  align="left"><font face="Arial" size="1">回chinasandy：我觉得我们应该首先界定什么是学术，然后再来讨论学术自由。你举的例子，商科是否应该设在北大这个大学里，可以探讨，宗教的问题在大学里算不算学术，其实很难讲。陈寅并没有要禁止历史所的人运用马克思主义从事研究，而只是表明自己不赞同马克思主义。你说是不是？</font></div>                                    <div  align="left"><font face="Arial" size="1"></font></div>                                    <div  align="left"><a href="http://chinasandy.blog.tom.com/"><u><font face="Arial" color="#333333" size="1">[匿名] chinasandy</font></u></a></div>                                    <div  align="left">                                    <div width="90%"><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center" >                                        <tbody>                                            <tr>                                                <td align="center">                                                <div width="90%"><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center" border="0" >                                                    <tbody>                                                        <tr>                                                            <td  align="right"><font face="Arial" size="1">2006-06-28 16:57:47</font></td>                                                        </tr>                                                        <tr>                                                            <td >                                                            <div  align="left"><font face="Arial" size="1">潇潇尘土先生:<br /><br />谢谢提醒。我很担心把“学术”狭义化为“人文学”<br />或是在提倡“学术自由”的同时把个人意见推向极端，<br />以至于不能够包容异己（包括不主张学术自由者）<br />所以可能消极自由的“兼容并包”要比积极自由的“学术自由”更值得提倡？<br /><br />一得之见，敬请指教。</font></div>                                                            <div  align="left"><font face="Arial" size="1"></font></div>                                                            <div  align="left">                                                            <div ><a href="http://blog.sina.com.cn/m/heweifang"><u><font face="Arial" color="#333333" size="1">贺卫方</font></u></a></div>                                                            <div id="commentItemBody488663200100049s21">                                                            <div width="90%"><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center" >                                                                <tbody>                                                                    <tr>                                                                        <td align="center">                                                                        <div width="90%"><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center" border="0" >                                                                            <tbody>                                                                                <tr>                                                                                    <td  align="right"><font face="Arial" size="1">2006-06-28 22:39:39</font></td>                                                                                </tr>                                                                                <tr>                                                                                    <td >                                                                                    <div  align="left"><font face="Arial" size="1">提醒大家注意“学术自由”是一把双刃剑，<br />倡导“学术自由”的人往往忽视了主张学术不自由的人的学术自由。<br />想想蔡元培对于宗教学的粗暴否定，认为大学不应该设商科；<br />想想陈寅恪想要禁止历史所的人运用马克思主义从事研究<br />还有余英时……<br />就连“消极自由”也是很难实践的。<br />我不是左派，也不是党员，<br />但如果这就是这里所谈的“学术自由”，那么不提倡也罢……<br />----chinasandy<br />谢谢你的提醒。实际上，没有那种自由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我也赞成那些主张自由的人要宽容和尊重那些倡导专制的人们的观点。前几年《真理的追求》遭到停刊，我个人对于压制这些反应左翼观点刊物的做法很不以为然。对于人类最大的考验之一便是，如何能够以自由的方式追求自由，以民主的方式追求民主。<br /><br />至于你提到蔡元培先生事，我只是知道他有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张，但是他对于宗教学或神学的教育究竟看法如何，我不甚清楚。另外，你提到余英时，不知他怎么了？关于陈寅恪先生，正如潇潇尘土君的回应所说，你的说法的确误解了。他只是说不能够“宗奉”马克思主义，但丝毫没有说不允许研究马克思主义。他自己在流德期间就对于马克思主义下过一番功夫。</font></div>                                                                                    </td>                                                                                </tr>                                                                            </tbody>                                                                        </table></div>                                                                        </td>                                                                    </tr>                                                                </tbody>                                                            </table></div>                                                            <br /></div>                                                            </div>                                                            </td>                                                        </tr>                                                    </tbody>                                                </table></div>                                                </td>                                            </tr>                                        </tbody>                                    </table></div>                                    </div>                                    </td>                                </tr>                            </tbody>                        </table></div>                        </td>                    </tr>                </tbody>            </table></div>            </div>            </td>        </tr>    </tbody></table></div><div width="90%"><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center" >    <tbody>        <tr>            <td align="center"><font face="Arial" size="1">&nbsp;</font></td>        </tr>    </tbody></table></div></u></a></div>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6-07-02 22:24:44</eb:creationDate>
		<eb:modificationDate></eb:modification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 有多少人在为我们祷告？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chinasandy/article/320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br /><font size="2">有多少人在为我们祷告 <br /><br />经文：提前<span lang="EN-US"><font face="Arial">2</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Arial">1-7</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太</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Arial">22</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Arial">34-40</font></span>&nbsp;<br /><span lang="EN-US"><span lang="EN-US"></span></span><br /><span lang="EN-US"><span lang="EN-US">祝 帅</span></span> <br /><br /></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lang="EN-US"><span lang="EN-US"></span></span><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lang="EN-US"><span lang="EN-US"><font size="2"></font></span></span><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在《提摩太前书》</span><span lang="EN-US">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 lang="EN-US">1-17</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这里，记载的是使徒保罗写给提摩太的有关祷告的教训。在这段经文中，保罗特别劝勉提摩太要为万人代祷，并且在保罗看来这是服侍中第一要紧的事，当然也是蒙主悦纳的。因为主受差遣钉十架作万人的赎价，不仅仅是为今天所有信主的人，也不仅仅为义人，而是为了整个人类。圣经中反复强调神爱世人，他愿意万人因此得救，而不愿一人沉沦。在这样的拯救之中，我们再一次看到了神白白地赏赐给世人的恩典：“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已的人。”（太</span><span lang="EN-US">5</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 lang="EN-US">45</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 </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2"><font face="Arial"><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我们还应该看到，保罗对提摩太所说的有关代祷的劝勉，是牢牢地建立在主耶稣自己话语的基础上的，从圣经的福音书中我们能够查考到主耶稣有关最大的诫命的教导，相关的经文应该看作是保罗立论的重要基础。在《马太福音》</span><span lang="EN-US">2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 lang="EN-US">34-40</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这里告诉我们，爱本身就构成了最大的诫命，并且这种爱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爱主，一是爱人。基督教的爱不求自己益处，但仅仅做到爱主也仍然是不够的。世界上很多其它的信仰也能够做到爱他们的教主甚至假神，但基督徒还有另外一种神圣的爱：我们必须还要做到爱别人——爱主内的肢体，爱还没有认识主的人，爱自己的仇敌，并且我们还要为他们祷告。</span></font> </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2"><font face="Arial"><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主耶稣自己在世的时候就为我们做出了美好的榜样。在《约翰福音》第</span><span lang="EN-US">17</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章这里，记载的全部是主为信徒和教会的代祷。主耶稣在这样的祷告中，自始至终并没有为自己求什么，相反他始终把着眼点放在神所命定的救赎之功的成就上。这也实践了主自己所说的“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span><span lang="EN-US">10</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 lang="EN-US">45</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这些都让我们切实的感受到基督教是爱的宗教，神就是爱。</span></font> </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font face="Arial">很小的时候，我就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到了阴间，当时正值阴间吃饭的时间。那里只有一盆汤，但更奇怪的是阴间的勺子要比人间的长出许多。下到阴间的众人都争先恐后地拿着硕大无比的勺子拼命往自己的口里递，结果可想而知，拥挤、忙乱、纷争之中，几乎谁也吃不上盆中的汤，彼此充满了嫉妒、恼怒、纷争。而后这个人又被天使带到了天国，他发现天国之中人们吃饭的勺子仍然是很长的，但却是另外一片和睦的景象：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在盛了汤之后，都会非常自然地递到对桌的人的口中。这个故事的基本事实虽然可以是虚构的，但却真的在很大程度上道出了基督徒生活中的一些特点。</font></span> </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font face="Arial">在教堂祷告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听到牧师或主礼人为因这各样的缠累没有来到我们中间的弟兄姐妹祈祷，为北京其它教会乃至普天下凡奉主名聚会的地方祈祷，也包括为那些不信的人祈祷。默祷的时候，我也注意到大多数弟兄姐妹都会为旁边的人祈祷。我相信，这样的祈祷要比求自己益处的祷告更有能力，而且我们也的的确确能够感受到这种祷告的功效。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的人生道路中将会遇到什么样的试探和艰难，若不是祷告托住我们，我们不会有今天的平安、喜乐和赞美。可以说，今天我们拥有的这一切，大多数恐怕都不是我们只为自己祷告的成果，而是弟兄彼此相爱、和睦同居的美好见证。</font></span> </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2"><font face="Arial"><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以我自己为例。我于</span><span lang="EN-US">200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年圣诞节在北京缸瓦市教会接受洗礼，那天与我一同领受洗礼的弟兄姐妹有</span><span lang="EN-US">180</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位左右。由于人数众多，我们彼此之间不可能一一熟识。但是我能够感觉到这些弟兄姐妹所结成的永恒的团契。我常常在祷告中纪念这个团契中的弟兄姐妹，但我知道自己做得远远不够，因为我知道这个团契中其余的人也在为我祷告，彼此代祷代求，让我们的生命在灵里交通，合而为一。这的确是能够亲身经历到的。每一次的圣洗礼又何尝不是如此的团契，是主的圣灵让一同领受洗礼的弟兄姐妹彼此纪念、彼此祷告，事实上，每一位领受洗礼的弟兄姐妹，无论在何时，已经得到了弟兄姐妹们为你献上的祝福和代祷。</span></font> </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2"><font face="Arial"><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我们也经常为在教会中与我们一同参加各样事奉的弟兄姐妹祷告。有一些弟兄姐妹往往由于搬家等原因更换了服事的教会或者服事的方式，我们仍然不会忘记为他们祷告。我们在各个教会、各个时期曾经遇到和曾经交通过的弟兄姐妹，哪怕交往时间很短，此后一直长期没有见面，但大家仍然在灵中为彼此祷告——是圣灵的感动让我们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一点，</span>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也有更多的弟兄姐妹，为整个教会的教牧同工和全体信徒不断献上祷告，为整个普天下的信徒献上祷告，为全人类献上祷告。并且，这样的弟兄姐妹分布在各处各地，我们可以默想，是不是可以说随时随地——包括现在——就有弟兄姐妹在为我们祷告？是这样的。并且我们相信，这样的祷告必蒙垂听。若不是这样的祷告托住我们，我们必死的躯体是不配蒙受这么大的恩典的。</span></font> </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2"><font face="Arial"><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感谢主，有了随时随处，众多弟兄姐妹为我们献上的祷告，我们简直已经没有必要再为我们自己的好处去祈求神。这也就是保罗在提前</span><span lang="EN-US">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 lang="EN-US">1-3</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节这里所说的，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这是好的，在神我们救主面前可蒙悦纳”，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基督教也是一种不断为别人祷告的信仰，正是因为这样的保证，“人人为我”客观地规定了我们必须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我为人人”，并且要努力做到“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span><span lang="EN-US">13</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 lang="EN-US">5</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font> </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2"><font face="Arial"><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我们的意思当然不是说不应该为自己个人的利益祷告神，或者是认为为自己献上的祷告不会蒙主垂听，圣经上当然也并不支持这种思想。旧约圣经《列王纪下》</span><span lang="EN-US">20</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 lang="EN-US">3</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那里就记载了犹大国王希西家为自己的寿数祷告而蒙垂听的事。但相比之下我们认为更值得强调的是，事实上我们为自己的祷告常常已经内在地包含在了我们为别人献上的祷告之中——别人已经为我们献上了我们自己想要说的祷告，我们不住的互相代祷更是实现这一点的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不妨联系我们在一开始所讲的那个小故事）。当然，他人（无论是我们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弟兄姐妹）也许并不知道我们目前所遇到的境况、我们眼下的需求和需用，但我们并没有必要要求别人替我们事无巨细地说出自己一切的需用——因为我们相信，我们在天上的父知道这一切。正如《马太福音》</span><span lang="EN-US">6</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 lang="EN-US">6-8</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这里告诉我们的，我们一切代求的，不管说出还是没有说出，父都早已经知道了。就连我们没想到和不完全的，父都为我们成就的完全，并且使我们得胜有余。</span></font> </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font face="Arial">我们不仅仅为主内的肢体代祷，也为那些还没有认识主的人（包括我们的亲友和我们的仇敌）献上祷告。我相信同样每时每刻、随时随地都有虔诚的弟兄姐妹在为普天下人祷告。主救好人也救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我们的代祷也是这样。我们不仅仅为教会中的弟兄姐妹祷告，也要为万人代求。弟兄得罪我们的时候，我们也不要论断他，而要把他交给神，为他祈祷。一个罪人悔改，一个人从不信主到决志接受福音，这其中当然有主的旨意和恩典，但同样不该忽视的是，这也是众多基督徒为他们代求所结的果子。这就是祷告的功效，都是神荣耀的见证。为此，我们既要为还不信主的人早日悔改不住祈祷，也要为弟兄姐妹多结果子献上祷告。</font></span> </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2"><font face="Arial"><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为万人代祷，还要求我们有保罗一样凡事求别人的益处的心志。保罗作为主所重用的使徒，在他传福音的生涯中尽管艰难重重，得不到很多人的理解和尊重，但他不仅说话常常带着和气，也常常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思想和行动。林前</span><span lang="EN-US">10</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 lang="EN-US">23-33</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这里，记载了保罗起居吃喝都不离爱律。保罗以食物为例告诉我们，肉市场上所卖的我们都可以吃，因为圣经已经说明万物都属乎主。但如果所吃的在与你同席的人眼中看为一个基督徒所不应该吃的，那么久不应该吃，免得让别人跌倒。“我不是指你们自己的良心，而是指那个人的良心。……我是要使大家欢喜，从来没有为自己的好处着想，而是关心大家的好处，为要使他们得救。”</span>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参《圣经〈现代汉语译本〉》）</span></font> </font><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font size="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font face="Arial">当然，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爱是爱主，我相信很多弟兄姐妹也知道并且愿意这样去做；但主耶稣还特别教导我们，还有一条诫命虽然是“其次”的，但同样与这条最大的诫命共同构成了“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那就是“爱人如己”。</font></span><font face="Arial"><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结合整本圣经我们应该看到，“爱人如己”其实已然成为我们爱主、爱神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表现。很难想象一个尽心、尽兴、尽意爱主的人，会憎恶他的弟兄、念念不忘得罪他的&nbsp; style=</span></font></font>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6-07-02 21:42:33</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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