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英的“同性恋有罪论”动了谁的神经?

文/鸿水
 
著名演员孙海英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称:“什么叫同性恋啊,什么叫双性恋啊?这都不是道德堕落、败坏可以形容的,简直是犯罪!这都是违背人性的,都是犯罪!这没有什么好谈的,我决不能认同。中国人谨慎了一辈子,在这个问题上倒前所未有的开明起来,说什么要理解,要容许。不行,我坚决不同意!”记者小心翼翼地问他有没有预计到这番言论可能遭遇的后果时,他斩钉截铁的说:“我根本不在乎,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我讲的是真话!”
 
从言论自由的角度来讲,孙海英的言论并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十八世纪的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就曾经说过:“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不但经典,而且在如今有很多延伸的说法。所以,有人支持同性恋,有人不支持,这也是很正常的。
 
讲真话,说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我认为这比什么都重要。只不过,有时候有些人会觉得真话看似恐怖,甚至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于是棒喝声声,也不足为奇。比如我批评宋晓波“人气造假”,我也是说了真话,可有个别粉丝对我的父母进行侮辱,一而再再而三,尽管我理解粉丝对于偶像的维护心情,可是,维护和支持不是无知的、弱智的、盲目的。任何事情都请明辨是非,好人不一定一辈子都不做错事。毛主席是好人吧?是伟人吧?可是他老人家做过的错事也不少。仅“文化大革命”就让多少人受到不公平待遇?所以,针对任何事情、任何评论,都应该理智看待,对事不对人。明星粉丝也应该如此。不能说别人批评了你的偶像,你就要宁愿违法也要支持偶像,这无疑是愚蠢的。
 
一直以来,任何一种意识形态和社会现象的存在都不是单一的,任何人的思想和言论也都不应该是被美化的、粉饰的。在和平年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当中,说一句真话比说一百句套话更有意义。
 
针对孙海英的“同性恋有罪论”,一向不太喜欢给人戴帽子的李银河博士,这回却积极给孙海英戴上了危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帽子。我不知道是不是孙海英的言论危害到了她研究的领域,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但动辄给人戴帽子是“文革”时的做法,都二十一世纪了,还要提倡吗?
 
单就“同性恋是一种犯罪”的说法,我本人并不赞同。只要同性恋人之间的行为不违反法律、不危害社会、不危害他人,肯定就不是犯罪。这是从法律层面来说。但是,我坚决反对有些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过早地把自己归类到同性恋人群,通过网络聊天方式或者别的方式,和一些成年同性恋人群苟合,继而发展成为同性恋人群中的一分子。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其实,这部分青少年是缺乏是非判断的,他们的“同性恋倾向”是盲目的,是可以预防和校正的。
 
如果从市场宣传的角度来分析,孙海英的“同性恋有罪论”更多的是一种自我宣传、包装、推广的手段。在目前艺人宣传整体面临低俗化、暴露化的形势下,孙海英的语出惊人显然比刘晓庆等人多年前的某某恋更有卖点。只是,孙海英的“同性恋有罪论”肯定会引起同性恋者以及支持同性恋群体的反对,这也是可以预见的。在网络江湖,在舆论空间,正所谓:关注才有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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