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马不吃回头草,再饿也不吃


每个人都曾经拥有旧日情人,如果日后重逢,会以什么样的姿态出现呢?

 

想到这个问题时,让我想起去年的时候,和老总去谈新写字间的事,我衣着光鲜的,高跟鞋走到哪里都当当的响,那算是我个人特点,(同事曾经说过,在我们大厦,我一进一楼大厅就能听到我回来了)。当我保持微笑进那幢大厦的时候,忽然看到了他,我表情有点僵,事后有点后悔我当时那白痴的表情,老总见我不走了,估计是我的高跟鞋不响了,回头看我,问我,想什么呢?我说您先上去吧。

 

当然他也看到了我,他依旧是老样子,想必是生意并不好吧,大白天的,胡子也没刮。他有点不好意思看着我,我保持微笑走过去,我在认识他的一年里,从不穿高跟鞋,他个子本就不高,也从不穿裙子,他忽见我就像是久不出门的女儿家,脸有点红的站在我面前,大概是手也不知道放哪吧,我小心的把嘴角上翘,对他笑,说,你还好吧?刚说完,我才明白自己说了一句废话,他抓抓头,没说话,我把自己的名片塞给他,说,我先走了,有空联系我吧。然后转身,挺了挺背,还好,还好,如来佛祖保佑我,走到电梯的那一段,走得很直。

 

进了电梯,我长呼了一口气,电梯里的镜子是虽然是金色的,我自己还是看出自己脸也红了,伸了伸舌头,对自己做个鬼脸,呵呵,见到他居然有点喜悦。

 

几个月后的一天,他打电话给我,约我吃饭,我当然是来者不拒,从容的收拾一下,我很清楚的记得那天下班,办公室的MM问我,姐姐,今天出去约会啊,满面红光的,我当然是很严肃的看她一眼,一句月总结写好了吗,就把她搞定她闭嘴了。

 

我自是知道我们分手,错在我多一点,我那个时候就不是一个温柔的人,所以再次的相遇让我把这几年对付男的经验全用上了,结果,让他有点吃不消的看着我,对我的改变大为不解,言谈间搭上我的手,我忽然感觉不舒服,不经意的拿开了,接着便说一些共同认识的人,也再无共同话题,谁都怕谁说多了而伤害到谁,一顿饭吃得无聊加无聊。

 

分手了,再见最好就不要做肇事者,所以,我匆匆结束,想必他也同感吧。

 

女人若是千变女郎,男人就是百变金钢了,地球是转动的,人总是在变化的,所以,即然分开了,就不要再心存幻想,别提再见,最好是老死不相往来,所谓好马不吃回头草,再饿也不吃,当然,如果会饿死,就另当别论了。这世上,没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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