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倒霉的贪官也不值得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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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倒霉的贪官也不值得同情 (原创作品)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这样一则新闻:重庆市原渝中区某环卫所所长范某在收受了老板的28万元后,因没有给其办事,被其被迫吐出28万元后,又稀里糊涂地给了人家40万元的“封口费”。范某不得不为此东拼西借,因借了钱无力偿还,被人以民事借贷纠纷为由告上了法庭。偷鸡不成蚀把米,范某被戏称为“史上最倒霉的贪官”。 受贿不成反被敲诈,当贪官当到这一步,可谓是前无古人。因此有网友说“这位贪官的行为,让人既可气,又可笑,又有点同情。”这位贪官真的是值得同情的“可怜虫”?对此,我要大声说“不”! 贪官受贿被敲诈是必然。“钱”在繁体字中写为“錢”,意为金子旁边有两个拿武器的守卫,一旦有人拿了自己不该拿的金子,必定被捉。于是陈毅在《手莫伸》中告诫:“手摸伸,伸手必被捉”!“史上最倒霉贪官”范所长之流因为笃信“盗亦有道”、“求人者衡求之”,所以就想当然的认为受贿者和行贿者会遵循“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买卖不成仁义在”,“大家是同一根绳上的蚂蚱”,“送礼者害人,其他受礼者永不与其来往”的潜规则,于是置国家领导人的告诫于不顾,放心的拿了不该拿的钱财。但是他忘了,那些行贿者犹如娼妓,没有什么礼义廉耻、仁义道德、诚实守信的人格可言,一旦你有了权了,给他们好处了,他们就会一口一个大爷的往你身边凑,可一旦他们觉得你没有利用价值了,就会翻脸不认人。他们笃信的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过了这个村,还有下一店”,“机会永远在拐角处”。因此,对没有利用价值的人毫不留情,甚至是偷拍、偷录,以证据要挟,一吐作孙子郁闷,体验一下做大爷的快感,所以敲诈勒索是必然,是受贿的范所长一开始就应该看到的结局!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范所长之流没有什么好同情的! 或许范所长之流认为朋友送礼是可靠的,他认为那些围在自己周围,给自己送礼,送钱,送美女的人都是“自己人”、“铁哥们”、“好朋友”,于是笑纳了“朋友”们的礼金。但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真正的朋友不仅不会因为利益让自己犯错误,反而在自己要误入歧途的时候,铮铮直言,指出自己的不足和行事的不当,免得自己泥足深陷。范所长在任时没有弄明白这一浅显的道理,所以才在审判台上发出了“我和王某(行贿者)不是真正的朋友,只是酒肉朋友”的悔言!一个连真正的朋友都搞不清的人不配做政府的官员,范所长之流不值得同情! 退一万步说,就算是范所长的受贿不是因行贿者的敲诈勒索而案发,人民群众也会把他揪出来,送上审判台的。因为他收了别人的好处就要慷国家之慨,为行贿者牟取私利;而行贿者也必定把行贿的成本转嫁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上;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行贿者必定不择手段的创建豆腐渣工程。这些豆腐渣工程是经不起检验的,豆腐渣工程的败露,必定牵出葫芦带出藤,拔出萝卜带出泥,行贿者和受贿者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因此说,“史上最倒霉的贪官”的案发是必然中的偶然,对于这样的贪官,不仅不能有些许的同情,反而要深挖重处,警示后人! 不可否认,人都是有私心的,追求正当的个人利益是无可非议的,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索取必须要合理、合法,绝不能损害他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否则,“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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