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女文员以身高定工资涉嫌侮辱女性

 
鲁国平文 

     11月6日的《重庆晚报》报道,“身高1.60米以上,每月底薪1000元;身高1.65米以上,每月底薪1500元;身高1.70米以上,每月底薪2000元……”前天,一则贸易公司招聘女大学毕业生的广告出现在重庆沙坪坝区一高校校园里,引起学生哗然。结果面对如此另类的招聘,多数女生嗤之以鼻,拒绝应聘。确实以前在招聘时要求女大学生会喝酒的,地域的等不合理要求的数不胜数,不过这样明目张胆把女大学生身高作为一个量化商品来按“质”论价却是头一回,我相信如果社会与政府不对如此涉嫌歧视女性,甚至侮辱女性的招聘条件依法或者立法打击,将来按照女大学生三围大小来定工资的怪事也会应运而生!
 

     如今大学生就业难已经不是什么新闻,每年上百万的大学生成为社会闲杂人员,在这样一个就业市场以用工单位为主的买方市场,不仅大学生是被迫廉价劳动的弱势群体,而且也是牺牲人格尊严为代价的一群人,特别是女大学生由于本身的性资源是社会的稀缺资源,不少单位借助女性的性别优势做一些商业交易操作似乎顺理成章,只要女员工默认,公检法也无干预的必要,但生产单位不是妓院,也不是商店,他们只有在国家劳动法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应聘人员的体力或智力的使用权,而根本无权剥夺一个劳动者作为国家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利,从以上企业以身高定工资的应聘行为来看,这分明是在把女大学生劳动力之外的相貌身高等当商品看待,说轻点是歧视女性,助长不平等的社会分配原则,说严重点便是与宪法赋予公民人身权利的抗衡,是一种不折不扣的侮辱女同胞的违法行为,难怪女大学生们闻之色变,不知道这家单位是孙二娘开的“人肉店”还是“奴隶工厂”?

     毋庸讳言,中国目前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因为法律监管不够,于是出现了资本主义初期血腥剥削劳动者的典型现象,一些黑心的老板为了追逐高额利润不惜违背国家规定的企业用工规定,恃强欺弱,肆意克扣人工工资,加强劳动强度与时间,却不付或少付加班费,严重的还出现了奴化趋势,比如今年山西轰动全国一时的黑窑工案件其波及的人数众多,范围之广,足以说明凌驾于党纪国法的资本和权力相互勾结的势力越来越形成一个特殊阶层,一个既得利益阶层在疯狂压榨普通劳动者,他们不把劳动者视为一个活生生的享有公民权利的人,而是视为一个任凭驱使的没有人格的商品――包身工,奴隶工,招聘女文员以身高定工资只不过是其中衍生出的一个现象而已,从中企业主盛气凌人与目无法纪的张狂昭然若揭。

     如果以学历文凭定工资虽然比起来以能力与贡献或计件论工资来得不科学,但毕竟起码还是在尊重知识尊重文化,只是方式不当,无疑招聘女文员以身高定工资就是一种赤裸裸的助长社会分配不公的不法行为,也是一种极度恶劣的侮辱女性的荒唐应聘规定,据说该单位负责人回答记者的怀疑提问时说,他们以身高容貌定工资是出于应聘者身高容貌的出色往往伴随自信和工作能力提高的常识,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家企业就是在挂狗头卖羊肉,欲盖弥彰,背后的阴暗心理和不良目的可以想象。女
大学生卖的是劳动力,不是身高色相,更加不是人格和尊严!尽管那些女员工或者应聘的女大学生不会激烈反对这些荒唐招聘,可保障公民一切权利为己任的政府却绝对不能够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外国某些国家连上饭馆都不允许出现消费性歧视的包间,何况是我国企业出现如此严重伤害女性公民尊严的应聘岗位待遇?为此我们呼吁,有关部门能够切实负起责来!维护好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以及各项人身权利,像上面的招聘女文员以身高定工资的单位应该根据相关法律依法追究他们的经济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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