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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鲁国平</title>
  <link>http://blog.tom.com/lugp112</link>
  <description><![CDATA[TOM的地盘，我来做主！ ]]></description>
  <language>zh</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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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pubDate>    <item>
		<title><![CDATA[ 再为刘德华辩：当爱心被拍卖，那就是在亵渎她的无价！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lugp112/article/105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div class="item-content">&nbsp;</div>
<div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鲁国平文<img style="FLOAT: right; MARGIN: 0px 0px 10px 10px" alt="" src="http://180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5/17/10/14/11a9935bf50.jpg" border="0"><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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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nbsp;&nbsp;&nbsp; 日前我在网上写了一篇替姚明辩解的文章引起很大反响，大家为此议论纷纷，但很多人把慈善事业误解了，甚至打着爱国和道德竞赛的旗号对明星们进行自我的随意审判，--如此大的分歧还是让我难以平静，一个很正常的道理怎么就有那么多的人固执己见，采取不冷静态度比如谩骂等方式来发泄自己的假公济私的感情呢？并且在所谓舆论的压力下姚明随即续捐了总计200万人民币，只有刘德华依然没有回应一些人对他10万人民币捐款不符合其身份的质疑，面对索捐逼捐依然故我，坚持自己的底数，不为世间妖言惑众而折服，显示着王者风范，其实这才是我所敬佩的刘德华一贯做人作风和原则！因此在此再为艺人劳模刘德华捐款辩一番！</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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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nbsp;&nbsp;&nbsp; 事情发生后，尽管也有网文替刘德华叫屈，以其难言之隐的说法全部历数了天王的一贯慈善行为：1、1991年华东水灾，刘德华捐款500万 ，2、1999.9.24梅艳芳与刘德华，张学友前晚出席中视《伸出你的手，九二一震灾捐款》合唱《月亮代表我的心》一曲筹三千万。3、2001年上海演唱会上就将150万元演出收入作为慈善捐款捐献给艺术节组委会。4、2001年内蒙古自治区遭受百年一遇的雪灾刘德华筹得首批捐助、约合40万元的2000件天蚕衣。5、2004年印度洋海啸刘德华捐款30万 。6、2004年为仁济医院筹款刘德华筹得476万元 。7、2005年爱心无国界，刘德华捐款1200万。8、2006年6月6日刘德华捐款10万出席全港学童护眼大行动 。9、2006年刘德华捐款2500万筹建“亚洲新星岛”。10、成立了10年多的“刘德华慈善基金会”，帮助过很多贫困儿童以及伤残人士，在社会上给予了他们很多的关爱。同时刘还是多种慈善机构的形象大使。多年来捐款数千万。接着还拿刘德华是和冯小刚、王中军、林建岳一起捐款说事，冯小刚两口子才10万，即使是林建岳也才捐了20万，刘德华很为难，不能捐的太多，否则的话太不给自己老板的面子，和冯导的面子了，只能捐10万了。甚至莫名其妙说刘德华匿名捐了5000万，不过这些理由在头脑发热特别是小年轻居多的网民中纯粹是多此一举，因为他们根本听不进去，只有好好摆事实讲道理才能够使他们她们明白其间的道理！</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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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nbsp;&nbsp;&nbsp; 我先不说刘德华，姚明捐款本身，先说说这些小年轻的恋爱问题，如果他们她们的男朋友和女朋友家长以金钱来衡量他们她们的爱情真心，拍卖他们她们的男朋友女朋友的婚姻，他们她们肯定会跳起来，这是在亵渎他们她们真诚的爱情，无价的爱情，然而他们她们就是不知道进行的明星捐款排行榜搞的逼捐索捐便是同样在侮辱慈善事业的高尚与无私精神，就像拿金钱数量去衡量爱情的忠贞程度一样，当爱心被拍卖，那就是在亵渎她的无价！也许有人说明星是公众人物就是要在社会公益事业上率先垂范，这话是有一定道理，但带头并不等于直接和捐款的方式和数额多少挂钩，各人能力有大小，收入情况千差万别，难道为了搞捐款比较还要人家把所有家庭私人的收入情况向大众交帐不成？此外，别有用心的人说不定正等着大众有如此的比较心态呢！一个就是一些政府官员可以逃避责任，在吃喝上多花钱，在赈灾上少花钱或不花钱，他们幸灾乐祸，高兴得很，恨不得把所有老百姓以及明星绑架到捐款中，千方百计想发一笔国难财的贪官污吏也不是没有！二个就是想整某个明星的人以及利用此事的别有用心者，他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串通一气者，他们本身只有100元家产如果都捐了，那么便要求天下所有人包括明星都裸捐！你说这符合道理吗？无疑大家肯定不愿意，承担社会灾害无限责任的应该是政府，而不是群众，虽然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也来自于芸芸众生，但本质上却有很大区别，不仅公共财政的分配符合公平的原则，而且一旦社会突发灾难发生是否第一时间得到资金和物质的救助，这说明的是政府的应急处理灾难与事故的能力和责任心！毕竟公共资源都交予政府了，在他们的协调和组织下抢险救灾的能力应该比个人或企业更加强大！否则那样的政府还是人民信任和值得信任的政府吗？</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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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nbsp;&nbsp;&nbsp; 刘德华的10万元捐款甭管他之外有没有500万的匿名捐款以及追加捐款都无足轻重，重要的是他第一时间带头捐款，并且很快投入到组织香港艺人赈灾义演中，这就是一个态度，一个爱心，我们绝对不能够以捐款数额衡量他的爱国热情，道德水平和个人人品，这是两码事，实际上，一切真心想集中社会力量赈灾的朋友就不要给予这些一腔热血捐款的明星难堪了，不然今天把他们她们逼上慈善和爱心的拍卖台，明天遇到类似事情他们她们说不定就会全部销声匿迹，谁也不会愿意拿钱买罪受，受人摆布，像个傻小子和傻冒一样在台下群众的道德竞拍下任人宰割，忍痛割爱，甚至到最后大多数参与的明星都“德财”两空， 我敢保证，就是普通人也一样会不愿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些热衷于搞明星慈善排行榜和比较以及逼捐索捐的朋友还是就此止步吧！慈善是一件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心是无价的，我们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冠冕堂皇的借口去亵渎她！但愿全社会能够形成共识！</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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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3"><font style="FONT-SIZE: 14px">&nbsp;&nbsp;&nbsp;&nbsp; 捐了10万的刘德华依然是好样的！ 姚明等所有参与赈灾捐款，义演的明星以及到现场做义工的群众这次都是好样的！<br></font><br></font></p>
</div>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5-17 17:23:18</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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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责怪姚明赈灾捐款数额少是一种无理行为！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lugp112/article/105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div class="item-content">&nbsp;</div>
<div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鲁国平文 <img style="FLOAT: right; MARGIN: 0px 0px 10px 10px" alt="" src="http://180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5/14/20/4/11a8bdef31a.jpg" borde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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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nbsp;&nbsp;&nbsp; 5月12日，在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一场里氏7.8级的强烈地震，地震在瞬间夺去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这是自1976年唐山大地震以来，中国遭受伤亡最重的一次自然灾害，举世震惊，无数国人为死难同胞落泪。为了让灾区人民尽早渡过难关，姚明等众多重量级的体育明星第一时间发起了相关的捐助活动。他虽然远在美国恢复脚伤，但这位火箭队中锋依然时刻关注着自己的祖国。当得知地震灾区的人员伤亡惨重之后，姚明毫不犹豫地捐款50万人民币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而在此之前姚明就曾有过多次义举，并多次热心为公益事业捐赠财物。但日前我却看到网上随即有不少网民进行了明星赈灾捐款的比较，甚至有人指责起来了姚明等明星太小气，拿姚明的收入说事：姚明和休斯顿火箭队签下了五年合同，经过计算，2007年的年薪在1376万美元（约合9800万人民币）左右，在所有NBA球员中排行第20位。而美国权威财经杂志《福布斯》公布的消息显示，2007年姚明的主要收入还是来自于各种各样的广告费用，总收入约合人民币2.6亿。更加有一本正经，上纲上线，以美国卡特里娜飓风死亡人数1209人姚明慷慨解囊100万美元，而这次他的祖国汶川大地震目前已经死亡12000人姚明只捐款7万美元，来痛斥这位体育界的“民族英雄”的不同态度！言下之意不用多言！</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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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nbsp;&nbsp;&nbsp; 我看了这些文字只觉得有些国人太无理了和弱智了！原因是某些人太不懂事了，竟然把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堂而皇之绑架到个人身上，包括明星身上！这简直就是一件彻头彻尾的道德勒索！不错，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符合国家以及国际社会的人道主义精神，无论谁都可以在物质上，行动上有所表示，但并不等于发生地震，病情等危险和灾难主要责任都到了个人身上，大家所有人都必须等额或等比例地进行灾难损失分摊，无论是普通个人还是明星他们她们的收入都是合法收入，从严格意义上说是和他们她们对社会的贡献价值相等同的，不然那就要有关部门查处了，如此看来，除非特定国家公务员外，我们没有理由一定要强迫他们她们为社会灾难买单，捐是情分，不捐是本分，捐多捐少大家无可指责。事实上，过去我国政府总是喜欢有意无意将自己的过失或社会灾难转嫁到社会大众以及少数几个慈善家上，大作文章，结果在大力提倡民间办慈善事业的同时却忘记了作为政府无法推卸的救济社会和危难群众的主要责任与义务，形成了社会职责不清，接连发生索捐等类似的怪事，就像这次政府行政救灾拨款仅仅便是8.6个亿，而后面全靠单等社会捐款了，什么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社会以及民间组织都站到号召群众捐款的前列，国家某些部门倒像是到了背后，这也太慢了！救灾面前生命第一，弄不好买医疗药物，生活商品等应急物资不到位可能还要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谁负责？不是说国家财政富裕吗？为何不直接由国家行政拨款到灾区？</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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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nbsp;&nbsp;&nbsp; 社会公民包括明星所有人无疑都有扶贫济困的义务，但这种义务是道德上的，根据个人能力大小和个别情况来自己决定采取何种形式，是不可以强迫的，坏就坏在政府历来过大的宣传民间慈善事业的重要性，过分依赖强调民间慈善事业的功能，以道德绑架捐款人的慈善行为，使个人施舍成为一种必然义务，使真正的慈善家不敢明目张胆地捐款，怕社会弱势群体死皮赖脸索捐，君不见连大街的乞丐再也不老实了，一元钱嫌少，五元钱刚刚好，十元以上才夸你一声，和前面死缠烂打的乞丐一样，目前一些网友谴责姚明等明星赈灾捐款数额少就是这样一种变态的无理行为！随之而来的是由于政府把慈善事业功利化助长了娱乐明星和企业家以及慈善家的投机心理，很多捐助人包括明星已经把捐款当作一次媒体出境和获得社会美誉度的纯粹交易了，反过来出现某些大明星捐款数额和本人身份以及身价名不符实的事情，一些网民等群众就会按耐不住不平起来搞比较了！排座次了！俨然一副慈善捐款的道德判官嘴脸！搞得恶性循环，人人自危！只有该捐的人和该负责的组织机构安然无恙！并且真的是明星收入太高了为何政府不在税收等社会财富分配环节予以适当调节？</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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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3"><font style="FONT-SIZE: 14px">&nbsp;&nbsp;&nbsp;&nbsp; 简而言之，扶贫济困以及解救突发自然事故要靠政府力量本身，其次政府要完善社会灾难救助机制，帮助建立的各种各样的保险公司化解一部分风险，最后才是民间的力量去拾遗补缺，当个人包括明星们的捐款成为社会扶贫济困以及救灾的主流时，试问人民要政府干嘛！那些一味责怪姚明捐得少的人是否想到那么多社会高收入的公务员和高管阶层，例如年薪达到4000多万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老总们以及内地富豪们一毛不拔？如果我们不能够保证慈善捐款上人人的绝对公平公正，请最好也不要去随便指责那些明星的捐款数额太少。不使政府摆正自己在大灾面前的主要义务位置，老百姓永远要承担许多没有“责任”的义务，嘿嘿，今天我就收到一个朋友的短信问候：“你捐款了吗？捐了多少？”我无言以对！</font>&nbsp;</font></p>
</div>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5-15 19:05:31</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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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作秀太明显了，美女演员传火炬何必用高难舞蹈动作？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lugp112/article/104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div class="item-content">&nbsp;</div>
<div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鲁国平文<img style="FLOAT: right; MARGIN: 0px 0px 10px 10px" alt="" src="http://183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5/12/13/4/11a7feaf8a7.jpg" border="0"></div>
<div>&nbs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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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nbsp;&nbsp; 奥运官网5月11日讯 今天来自福州市歌舞剧院的第44棒火炬手林姝敏无疑是福州“另类”传递的一大看点。其实，纵观此次传递，另类的传递方式在国内已不稀奇——早在5月6日海南省海口站的传递中，火炬手凌萍的“戏步传递”就已经让所有人大开了眼界，而今天林姝敏再次让大家看到了“舞蹈传递”。--一边跑一边跳舞并且还是高难度的动作怎么看我都觉得有些卖弄自己的成分，甚至并不排除有借助奥运活动恶意炒作自己，吸引大众眼球以及获得眼球经济的目的，为此在传递奥运圣火出现这样的闹剧虽然大声叫好者不少，但仍然掩盖不了相当一部分人包括本人的竭力反对！</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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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nbsp;&nbsp; 奥运圣火中一个圣字就表明了此次传递活动的庄重和严肃性了，前面在各个国家所遇到的不愉快事情也说明大家也都把这次行动有意无意中上升到捍卫国家和民族尊严以及精神的层次，尽管火炬经过千辛万苦来到国内相对起来国外国际的复杂环境来，火炬手们感到了一丝轻松，活跃一下气氛也不是不可以，可是毕竟这是在传递奥运圣火活动，而不是搞无足轻重的庆典之类的节目，适当保持一种尊重奥运火炬的态度还是应该的，就是戏步传递都不妥，更加不用谈用娱乐或者夸张的动作来喧宾夺主以及哗众取宠了，试问那位高难舞蹈动作传火炬的美女演员：如果火炬手是一位魔术师是不是便能够搞些杂耍搞得大家哈哈大笑？如果火炬手是一个杂技演员是不是就要来一番翻跟头的把戏？</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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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nbsp;&nbsp; 并且大量商业明星和精英人士成为火炬手本人也很不赞成，因为他们她们中不少人误会了奥运火炬手的含义，他们她们不觉得做一位火炬手是作为一位普通公民的光荣义务，是一种对国家的无私奉献行为，却当作了一种赚钱出名的工具，甚至在各地选拔火炬手过程中出现了讨价还价，争风吃醋的情况。比如成龙一直为不能海口第一棒火炬手而耿耿于怀，他看中的是其背后巨大的商业价值，至于为了嫌媒体的镜头太少而不愿意出任火炬手的大腕明星就太多了！由此看来美女演员高难舞蹈动作传火炬是何居心？一目了然，作秀呗！然后以得到媒体一窝蜂的关注从而名扬天下，利润滚滚来的预期！</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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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img style="FLOAT: left; MARGIN: 0px 10px 10px 0px" alt="" src="http://183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5/12/13/8/11a7fee2cef.jpg" border="0">&nbsp;&nbsp;&nbsp; 但我要奉劝告那些趁奥运会炒作和作秀的投机分子一句，08奥运会是事关中国人民和国家形象的一件大事，大家眼睛里揉不得沙子，也容不得任何有损这次世界级体育赛事利益的事情发生，心怀鬼胎的明星们还是早些离开！不然不仅旁门左道赢不了任何美名，反而会招致全国人民的一致的反感。正像一位网友所说的那样：圣火是神圣的，我们每个火炬手都应有责任心，规范地传递，在广大市民面前出洋相，你会遭到广大民众的唾骂的。也有网友说，不要搞成了周星驰般的火种传递好不好，真是可气又可笑！还有一位美国网友如此评价：创意不错,但不合时宜！</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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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nbsp;&nbsp;&nbsp; 无疑，奥运火炬传递活动是美的，美女演员传火炬人美，舞蹈也美，这样的美应当在开幕式上亮相，可是在此神圣场合，另类的舞蹈美只会破坏活动严肃气氛。此外个人的美只能服从，衬托国家和人民的美，绝对不可以另类博取曝光率，点击率，显小我忘大我。事实上，美女演员传火炬用高难舞蹈动作的作秀成分太明显了，看得人浑身不自在，恐怕以后每个地方和火炬手都效仿，没准还能变出什么戏法儿来，那样就不是一次神圣的奥运火炬传递活动了，倒像是一个杂耍的在大街上为赚几声吆喝搞的不伦不类的促销表演！下不为例，希望接下来的在国内上百个城市的火炬传递活动中把火炬手的传递行为规范起来，让一切作秀和炒作远离奥运会！让奥运火炬传递了体育盛事的信息，传递了友谊和和谐，也传递了中国国家和人民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的一份庄重的表态！</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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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p>
</div>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5-13 12:41:48</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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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少将宋祖英又受聘客座教授为哪般？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lugp112/article/104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div style="FONT-SIZE: 14px"><a href="http://images.blog.tom.com/newimg/469/598/2008/0510/1210402214.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ages.blog.tom.com/newimg/469/598/2008/0510/1210402214.jpg"></a><br></div>
<div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鲁国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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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nbsp;&nbsp;&nbsp; 据新快报讯 ，著名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宋祖英，日前受聘为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客座教授。通过湘西凤凰山江苗族博物馆馆长、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客座研究员龙文玉先生和艺术学院何新闻院长的介绍，宋祖英了解到，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在深化教育改革的进程中，狠抓"民族"二字，大做"民族文化"文章，曾于去年11月成功策划了"湘西苗族艺术精品展"，受到广泛好评。她对学院在教学和实践中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理念表示赞赏，希望此次受聘艺术学院客座教授，能为民族艺术教育事业贡献绵薄之力。她还欣然接受学校邀请，表示会抽空到华南农业大学对正在筹建的民族艺术陈列馆和民族艺术研究中心进行艺术指导。</font></p>
<p>&nbsp;</p>
<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nbsp;&nbsp;&nbsp; 我们知道现为海军政治部文工团副团长、国家一级演员的宋祖英今年42岁，湖南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音乐舞蹈系，是红遍全国的军旅歌手，她演唱的《辣妹子》、《好日子》等民歌都曾传唱一时。 最近宋不仅刚刚被海军政委胡彦林于4月18日颁发了一等功的立功证书和奖章，同时还调整了专业技术级别到三级，这意味着宋祖英已经晋升为少将级文职将军。 虽然女子将军在共和国历史上并非宋祖英一人，但从文艺行业上一跃而上为将军军衔的恐怕至今独此一人，正在大家为宋祖英是否有资格担当如此高规格的军队任命而莫衷一是时，甚至风口浪尖上时，日前又传来了宋祖英受聘华南农大客座教授的消息，一个是文职将军，一个是明星客座教授，尽管与传统意义上的将军和教授理解上有很大不同，可是我觉得还是江</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泽民同志说得好要与时俱进，大家不要再纠缠于什么样资格的问题上津津乐道了！名实之间主要看其实际的社会影响和意义！</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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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nbsp;&nbsp;&nbsp; 其实无论文职将军还是明星教授早已不是啥稀奇事情，毛泽东也曾经写诗把女作家丁玲比喻为文将军，是当不得太真的，至于明星教授更加是司空见惯，港台歌星周杰伦聘为复旦大学艺术指导,成龙聘为民航飞行学院荣誉教授，北大特座教授，周星驰聘为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客座教授&nbsp;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兼职教授，&nbsp;唐国强聘为南开大学文学院&nbsp;南京理工大学客座教授，张铁林聘为暨南大学艺术学院院长，&nbsp;张国立聘为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院长，赵本山聘为国防科技大学客座教授&nbsp;，李湘聘为四川师范大学影视学院播音主持系客座教授，牛群聘为安徽大学中文系兼职教授，合肥炮兵学院客座教授&nbsp;等等，而宋祖英作为红极一时的娱乐明星与民同乐，来一下老调重弹，赶时髦当一下教授也不是不可以！</font></p>
<p>&nbsp;</p>
<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nbsp;&nbsp;&nbsp;&nbsp;&nbsp;我看，明星和大学领导在聘请和被聘为明星教授中都心知肚明其中的实质，在学校来言，目前竞争激烈，把娱乐明星当作一种宣传教育品牌迅速提高学校知名度的工具未尝不是一种好捷径，在明星而言，借助于学校的力量提高自己在知识分子中的层次与声望也非常重要。连古代目不识丁的盐商都知道附庸风雅，千方百计和大诗人大文豪大画家搭上关系，无非想在主流文化中赢得一席之地，他们她们有否鉴赏艺术和胜任大学教授的真正水平倒在其次，一顶教授的帽子足矣，近年来一个个出了名的明星一涌而上往北大清华等高校讲坛上凑就充分说明了教育和娱乐相互利用的现状，闹出来笑话的也大有人在，因此宋祖英提将后又受聘客座教授可能不在实而在名，但问题是泛娱乐化的趋势越来越多地占领了中国的精神领地，恐怕我们这个民族在被娱乐明星逗得乐不可支的同时，也正在向衰败和弱智甚至灭亡的道路上越走越近！ 事实上，最终还是要以以假乱真，鱼龙混杂，以及毁坏我国正常的教育等秩序为代价！</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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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3"><font style="FONT-SIZE: 14px">&nbsp;&nbsp;&nbsp;&nbsp; 显然我们不愿意看到将来的中国会有文艺将军带兵打仗的荒唐事情，也不愿意看到严肃的学术界教育界以一帮娱乐明星在夸夸其谈，宋祖英提将不提将和受聘不受聘为客座教授可能对于她本人未必就改变了什么，作为个体事件也决定不了中国的大趋势，并且大多数人都觉得对名人的错误应该宽容为先，这在中国儒家文化氛围中长大的人们所认为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然而在这些公众人物的倡导下一种不好的价值观长期以往暗暗滋长，必将危害民族和国家的巍巍大厦。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再强调对公众人物包括娱乐明星宽容的我们老百姓会不会是正在对自己越来越残酷呢？还真不好说，但不警惕起来，未来历史的一些丑剧和悲剧一定就是在我们自己手里亲自酿造， 这毋庸置疑。我认为，在这股不好潮流中最容易迷失方向的娱乐明星们尤其应该带头求实在戒浮夸，不务正业的事情和名不正言不顺的头衔还是少做少戴为好！</font></font></p>
</div>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5-10 14:50:18</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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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央视应引以为戒：董卿带吻痕痕迹主持节目有失庄重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lugp112/article/104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div class="item-content">&nbsp;</div>
<div size="3"><font style="FONT-SIZE: 14px">鲁国平文 <img style="FLOAT: right; MARGIN: 0px 0px 10px 10px" alt="" src="http://180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5/7/9/29/11a655eebd0.jpg" border="0"><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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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最近一张脖子上带吻痕的名女人照片在网上流传，熟悉她的人知道她就是央视四大当红女花旦主持人之一董卿，并且据说此人竟然带着吻痕痕迹主持节目！难怪惹得大家议论纷纷，而一个公众人物把私人的生活信息堂而皇之公布于大庭广众之下,不管是有意无意，我觉得都是一件有失央视主持人庄重的行为！&nbsp;说得严重点这便是在侮辱和轻薄国家的脸面，中央电视台的脸面，甚至全国人民的脸面！&nbs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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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中央电视台是中国最大的国家电视台，承担着党和政府以及人民喉舌的重任，起到引导全国社会舆论的功能，即使董卿主持的节目综艺性的多，甚至我也不知道董卿带吻痕痕迹主持的节目是何种性质，可是作为一个央视主持人的外部形象一上镜就不是个人的小事了，却是国家的脸面，俗称"国脸"，事实上，亿万观众面前无小事，不久前央视主持人在主持节目中穿裤衩，打瞌睡，露点等大跌眼镜的事情已经引起轩然大波，并非我们老百姓和广大观众对央视主持人和节目求全责备，无事生非。一个赋予了&nbsp;国家精神和社会公众意义的信息以及人物载体有责任有义务随时保持净化自己的完美形象！更加不要说随意让吻痕这样得私密性极大的东西亮相世人面前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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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不可否认，董卿等央视主持人允许有自己的私人生活空间，这毋庸置疑，但问题是这国家的脸面上被某些男人打上私人亲昵的烙印，成何体统？，何况近年来董卿社会上私生活不检点的谣言甚嚣尘上，至今没有结婚的她是谁吻了她？存在不存在不正当的感情？甚至是不是和某些人潜规则了？这些又给予了无聊者无限想象的余地，哪怕董卿本人很正派，可私下里流言飞短,岂不闻人言可畏的古训？――央视主持人在台上讲话，而底下人们也在窃窃私语她，想想都感到不寒而栗！试问如此的主持人能够起到正常的节目协调和传播效果吗？<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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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我们的央视节目主持人不是娱乐圈的八卦明星，来点空穴来风之类或者裸体秀也无关紧要，而是代表了中央电视台代表了国家和政府以及人民的声音，特别是节目中一举一动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的现状其中包括国民精神风貌以及社会整体文明水平！近年来央视频繁出现主持人在主持节目中说错话，穿裤衩，打瞌睡，露点等大跌眼镜的事情并非偶然现象，这正反映了央视集体和某些人为人民为观众做节目的严谨认真的服务意识不够，甚至存在一些轻佻的工作作风，象董卿等带吻痕痕迹主持节目时只要节目人员以及总监发现了采取一下化妆措施就可以避免了，奈何还是让这样不雅的东西带到节目现场，带到观众的眼中？大众批评得不无道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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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至少对于我来说，节目主持人的私生活本人并不太感兴趣，感兴趣的只是他们她们主持的节目，大家可能也一样，因此央视应引以为戒，以后最好请董卿的男朋友创造的吻痕之类的得意之作――私生活印痕往下移动几寸，就无妨大雅了，央视在节目内容把关上也要认真负责一点，不然，说不定哪天还要闹出来这样那样的笑话砸了央视的场子，牌子和名誉，而失去庄重感的节目主持人又和酒吧主持有何区别？我想，也许这不会是央视和大家习惯看到的事情吧！</font><br></div>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5-07 14:23:58</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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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本溪团干部选拔中“拉郎配”拉得好没道理！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lugp112/article/1043.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div class="item-content"><font style="FONT-SIZE: 14px"><a href="http://images.blog.tom.com/newimg/469/598/2008/0504/1209875156.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ages.blog.tom.com/newimg/469/598/2008/0504/1209875156.jpg"></a><br></font></div>
<div size="3"><font style="FONT-SIZE: 14px">&nbsp;鲁国平文&nbs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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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nbsp;据报道，最近辽宁本溪拟提拔的四名团市委干部中有三人是市领导子女，事件经报社披露后引发关注，一名曾参与选拔的干部揭露本溪“双推双考”选拔过程的漏洞：候选人数不够，找人凑；常委孩子当领导，早定好。甚至很多人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迫稀里糊涂地填表了，并且有可能有些人的表都不是自己填的。其民主选拔干部程序纯粹是一场走形式的“挂狗头卖羊肉”的行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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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nbsp;过去我们早已看过一出古代喜剧《拉郎配》，剧中说明代帝王的选秀女,给民间带来极大的痛苦,民间百姓家常把女儿人宫看作是陷人火坑,千方百计逃避采选,&nbsp;某夜间,把总梅魁自北关抵城,守者放炮启门,正在梦境中的百姓忽听得炮声,不知发生何事,于是有人便将它与前几天皇帝采秀女的风传联系在一起,以为采女子内官至矣.一富户,偶雇一锡工在家造徽器,至夜半,有女不得其配,又不敢出门择人,张惶之间,想到此人,便选他权充女婿.富翁大喊:急起,急起,可成亲也.锡工睡梦中茫然无知,及起摹搓双眼,则堂前烛火辉煌,主翁之女已艳装待聘矣.&nbsp;这便是民间广为流传的《拉郎配》故事的由来.&nbsp;后来“拉郎配”变成一民间用语，专指那些思想守旧的人，在儿女婚姻上大包大揽，硬把一对没有感情基础的青年男女撮合在一起的错误做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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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nbsp;而如今某些人竟然把这样令人哭笑皆非的古代喜剧换上民主选拔干部的内容，使本人不得不佩服现代人的“聪明才智”！不过如果说古代的穷佣工还会由于“拉郎配”而天上掉馅饼娶上了富人家的千斤大小姐，尽管时过境迁富户主人想反悔，但碍于封建严肃的婚姻礼仪制度还是被官府将错就错，维持现状，白拣了一个大便宜，可是如今这些在干部选举中被迫“拉郎配”的群众这个便宜就不是那么好拣的了，他们充其量仅仅是一个临时借用的装饰品而已，所以他们顶多算得上一个陪衬的“陪郎”的脚色，而不是那位娶了富家千斤大小姐的真正开心的穷小子“新郎”。群众为何成为民主程序的“陪郎”而不是真正的“新郎”？，原因很简单，因为某些领导想越俎代庖或偷梁换柱把自己的子女以合法的民主程序浑水摸鱼地扶上干部宝座。和那位古代始作俑者的富人一样他们从来就没有打算把女儿或官位给予那些普通群众出身的“孩子”！然而那些骗人以及维护自己脸面的大道理又不得不讲，于是不惜明修栈道暗度陈仓，适当利用那些群众出身的孩子一下！<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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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nbsp;其实，领导的子女当领导，在现有体制下没有啥不妥！领导的子女未必就一定是不能够胜任工作的，普通群众的子女出身的干部也未必一定廉洁自律，守法奉公，甚至领导子女做领导言传身教比普通群众的出身的干部更加能够适应目前官场的潜规则，逆向思维看可省了既得利益者对不少不识“时务者”的同化成本，优势显现，问题是既然他们标榜为选拔公务员就要和其他选手一样一视同仁，符合一切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程序，否则某些领导如此明目张胆地随心所欲地安插自己的子女使全国江山一片“红”，难免不使贵族八旗子弟的历史悲剧重演，更加和现代先进的公务员制度要求相差甚远！――连几千年以前的封建王朝都无法容忍官员世袭制的存在，何况在党中央大力提倡服务为民，执政为公的政府理念的当今？试问，那些老爷总不会不懂优生学的杂交优势吧！在选拔干部中那些被迫做“配郎”的普通群众子女总不能够单单当做“新郎”的陪衬吧？<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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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nbsp;事实上，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特别“双推双考”是我国我党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制度，历来为人们所重视，一视同仁，选优任能的主旋律早已为社会普遍接受并且身体力行，某些把“国事”当作自己“家事”的官老爷开历史倒车的失败只会咎由自取。由于此次选拔没有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一经社会质疑便被有关部门及时阻止，新华社发稿也得到了证实：本溪市此次通过“双推双考”方式公开选拔产生了1名团市委书记和3名团市委副书记，其中1名团市委书记和2名副书记为有关领导子女，这则公告在社会上引发了争议。本溪市委经过研究认为，这次选拔的4名团干部，个别人不具备规定的任职资格，讨论决定环节也存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的问题。为此，市委常委会于4月25日已经讨论决定，此次“双推双考”选拔团市委书记、副书记结果无效。<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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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拉郎配不失为古代一种偷梁换柱的好计谋！转移了来至某些方面的危险，谁料病急乱投医让穷小子凭空得了便宜，最后富人弄巧成拙赔了夫人又折兵，如今某些现代官员也演起来拉郎配的剧情，却不知道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和制度不仅大家了如指掌，而且社会舆论，群众觉悟和热情也对选拔干部的监督日渐高涨！本溪市委某些官员折戟沉沙在所难免！最终与古代那位富人一样的是这些希望代代相传的现代官老爷落得一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恐怕还要偷鸡不成蚀把米，有罢官处罚之可能，而从目前情况来看，任命公告并非一撤了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势在必行。它将告诫那些梦想通过无原则的“拉郎配”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之目的的某些人，不管是那位古代富人还是现代官老爷，无论在选婿中还是在其他干部选拔中“拉郎配”都拉得好没道理，弄虚作假，以假充真不仅为党纪国法所不容，而且为广大老百姓所竭力反对，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为世人和后人徒添笑料罢了！</font></div>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5-04 12:26:01</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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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李湘“情色酒店门”事件岂能就这么不了了之？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lugp112/article/104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div class="item-content"><font style="FONT-SIZE: 14px"><a href="http://images.blog.tom.com/newimg/469/598/2008/0501/1209635206.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ages.blog.tom.com/newimg/469/598/2008/0501/1209635206.jpg"></a><br></font></div>
<div style="FONT-SIZE: 14px" size="3">鲁国平文&nbs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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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从一个自称是“我”的朋友承接了李湘情色酒店工程的网友“我是工程师”爆料开始，轰动一时的李湘开“情色酒店”的消息最近以来在网络上和传统媒体上铺天盖地的报道被传得人人皆知，大有逼当事人李湘出面澄清事实真相的势头，而李湘以及助理果然在意料中也由当初的尤抱琵琶半遮面到日前出面到媒体上公开露面表态，矢口否认有此事！但是不是像李湘自己所不理解的那样——为什么这些造谣作假之事喜欢找上自己呢？恐怕这一切只有她自己心知肚明，不过且别忙，千万不要把所有网友和媒体都当傻瓜，正像一些网友所分析的，在“情色酒店门”事件中的始终都破绽百出，是一起不折不扣的精心策划的低劣的骗局和炒作！<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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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据媒体报道，&nbsp;多日前，一名叫“我是工程师”的网友在网上爆料称，李湘在北京城区的北部投资了一家日式“情色”酒店，主要面向情侣客人，每个房间的装修将会很有“情调和暧昧”，李湘多次前往现场了解装修进度。为了抬高自己爆料的可信度，该网友还发布了一张关于合同的照片。照片中，合同的甲方有“李湘”字样签名，甲方的公章是“北京快乐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的公司名称被部分隐去。该网友还以《我敢以人头担保李湘真的投资了一家“情色”酒店(原始合同为证)》的帖子出现在各大网站论坛。有记者就此向李湘经纪公司的史小姐和李湘的经纪人艾伦进行了求证，如之前其他媒体的调查一样，李湘经纪公司宣传负责人史小姐在接受采访时态度暧昧，著名娱乐评论家“抚摸三下”也认为这是为了李湘新事业入行做电影人做的炒作，明确判断：“可见，这种恶意炒作只是刚刚开始，没有达到一定火候的时候，李湘是不会露面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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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而随后李湘的“表演”更加符合前面的推测，4月22日，李湘首次以电影出品人身份出现在她投资制作的电影《十全九美》手机产品开发新闻发布会上。在发布会上，媒体的焦点都集中在最近传出的李湘在北京投资“情色酒店”的事情上。对此，虽然李湘完全否认，直指网上曝光的所谓合同是捏造的(来源于凤凰)，但明确表示没有时间去追究“我是工程师”的责任，不追究“情色酒店”的猜想，果真李湘是如此大度！还是另有企图？要揭开真相其实不难，之前，和外界传言沸沸扬扬的热衷程度不同的是，李湘及其所有的北京快乐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却一直没有作出过多回应。直到4月24日，李湘才接受了新浪娱乐的独家专访，首次正式回应表态此事：“鉴于事态的不断扩大和对公司正常运营的影响，这件事侵害了公司权益，(他)盗用公司名字，伪造合同，我们已经委托给律师全权处理，希望能尽快得到结果。”好嘛！眼看大网撒开渔翁得利，收网时间到了，李湘的进入电影圈的第一次“表演”就马到成功！只是让千万大众稀里糊涂陪她们瞎走了一遭！<br>
<img style="FLOAT: left; MARGIN: 0px 10px 10px 0px" alt="" src="http://121.img.pp.sohu.com/images/blog/2008/4/30/17/23/11a3da13d4d.jpg" border="0"><br>
&nbsp;&nbsp;&nbsp;&nbsp;我觉得，娱乐圈无中生有的新闻并不奇怪，一些艺人背后有一批网络推手和策划大师也司空见惯，谁叫他们她们有娱乐大众的义务，然而夸大娱乐本身功能和效果的手段和背后的无限制的制造愚民阴谋却是本质截然相反的东西，娱乐不等于愚乐，当一个个“情色酒店门”之类的新闻泡沫接二连三地在幕后推手的左右中纷纷破灭后，知道这只不过是人家为了提高曝光率和免费宣传机会而放的一个个的烟幕弹时，观众包括本人无不感到受到了极大欺骗，戏弄，并且这些年类似恶意炒作的事情太多了，仅仅就李湘一个人就策划了裸奔求爱等不下数次“成功”的娱乐炒作，抢尽了风头，赚足了人气，其本人是名利双收，社会和群众却受到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已经激起了很大民愤，一个典型的特征就是不仅好事可以吹大，而且坏人丑事也可以在炒作中不知羞耻，美丑不分，追腥逐臭，产生奇特的广告效益！尽管好像这些愚弄大众的娱乐炒作的危害，社会认识比起来比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明显不足，可某些明星无休止利用媒体进行扭曲的价值观和心态的群众调戏，一点都感到羞耻，甚至乐此不疲，太使人无法容忍了，娱乐圈恶意炒作该休矣！<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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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至于李湘“情色酒店门”事件是真是假，用事实说话，当事人完全可以拿出来有说服力的证据来为自己开脱，最好通过动用一切力量比如警方等把发帖子者找到，给予大众一个交代！究竟是谁说谎？不要让大家失望！但愿李湘在新浪娱乐发布的声明――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有任何进展也会通过新浪娱乐第一时间向大家宣布的承诺能够兑现，而不是成为一个金蝉脱壳的不了了之的借口！不然，大家都能够和我一样随时质问李湘：“情色酒店门”事件岂能就这么不了了之？我看一个艺人要赢得大家的尊敬就要首先学会尊敬广大粉丝和群众，做一个有担当的德艺双馨的艺人！李湘接下来会怎么做我们拭目以待！</div>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5-01 17:47:37</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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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反弹琵琶：不孝，好色和爱财的干部未必一个都不能用！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lugp112/article/104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br>
<a href="http://images.blog.tom.com/newimg/469/598/2008/0430/1209559637.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ages.blog.tom.com/newimg/469/598/2008/0430/1209559637.jpg"></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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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font style="FONT-SIZE: 14px">鲁国平文<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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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新华博客上有篇文章叫《组织部门官员的话发人深思：三种干部不能提拔 》我看了觉得很不以为然，文中作者自称为媒体记者某晚上和几位组织部门的官员朋友在一起吃饭，其中既有中央的，也有省和地区的，席间，他们谈起自己考察、提拔干部的感受和标准，不约而同地说道有“三种干部不能提拔——不孝、好色、贪财”。并且当事人言之凿凿以实际提拔干部经历中的实例列举了舍弃了这三种分别为不孝、好色、贪财人的理由，其一是一个对自己的父母和孩子不孝敬、不爱的人，能很好地为人民服务吗？其二是看看多少官员落马都是因为好色，被情妇、情人牵进了监狱！其三是贪财的官员为什么不能提拔，这已经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了。看看多少因为贪污受贿落马的官员，都是一个个前车之鉴。席间，一位朋友还说了一句：“爱占小便宜的人同样不能提拔！”同样赢得大家赞同。可是按照我的说法这些人的思维太单一了，只知道事物属性的其一不知道其二，稍微有些高心智的人绝对能够以逆向思维看透其荒谬之处，甚至不排除戳穿掩盖他们提拔干部背后权钱交易的冠冕堂皇的谎言的可能！而更加令人想不到的是这篇根本便是无稽之谈的文章竟然有评论366个阅读者107915人次，跟帖中却没有几个人质疑如此荒唐的怪论！悲哀没过于此！<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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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我先来质疑第一条，不孝是否可以当作取舍干部提拔考核的标准？显然，不可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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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很长时间以来甚至到今天孝道依然为中国人所认同，讲到一个人孝字没有人不夸大拇指，确实这是中国几千年传承下来的做人道理，一定有其合理合情的地方，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孝？也许大多数人都从自己的切身体会明白一个家庭以及一个靠血缘关系粘结的家的利益体对于所有新生家庭成员的重要性，从出生，抚育到成家立业哪一样离得开父母以及长辈等成员的恩德？在我国一个毫无社会保障措施的社会中如果一个人生老病死失去家庭的依靠就意味着山穷水尽，无依无靠，于是在缺乏民生保障和法制民主精神的社会，人们和统治者只有用做人来要求社会成员履行这样一种无形中的契约关系，孝顺父母长辈就变成一种接力棒式的错位的家庭义务，稳固着家庭以及使建立在亿万个社会家庭细胞结构上的国家向前绵延不绝，代代相传。和中国家长制家族制的单一社会结构不同的是，西方发达国家中虽然也有家庭，但完美的制度把无数家庭的义务推向了社会，一个人从出生到死国家从奶粉钱，义务教育费，医疗费，失业救济金，养老金等等哪一样不承担起来了责任，说实话人家的国家比起来亲身父母对于自己的养育照顾之恩毫不逊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西方国家不用讲孝道，因为无足轻重，很多个人后顾之忧的事情社会都替他们办了！我们的国情不同嘛！国家无法履行对国民的全方位法定的保障，几乎每一个当权者和统治者都希望通过强调个人的孝意识来分摊自己的责任！<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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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事实上，孝顺历来是我国传统儒家文化中的一条最重要的道德要求，我很支持，不过几千年来在封建社会中一直上升到非常高的位置--帝王将相的治国方略，这是我所反对的，因为以孝治国其背后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在家为孝在朝为忠，是以人身依附关系为本质的社会广泛性奴化过程，以至于统治阶级把老百姓的忠孝教化成为捆绑无数个体生命到一个个家庭以及以皇帝为孤家寡人的金字塔上为奴作马，无怨无悔的工具，以及培养愚民，奴役老百姓的手段，并且在统一的武力和舆论的强制下亿万老百姓别无选择只有愚孝愚忠的份了，如今不少人打着爱人民忠于人民的旗号重新树立忠孝观念是何用意？明眼人心知肚明。<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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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何况能不能当好领导干部和孝不孝没有必然联系！我不知道，以上那些中央以及地方组织部门的领导得出由对自己的父母和孩子不孝敬、不爱的人就不爱人民，不能很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推论哪里来的？恰恰相反，据我所知，90%以上的贪官污吏等腐败分子都是爱自己爱小家爱父母爱孩子甚于爱人民爱国家的典型，他们不惜顶着党纪国法的危险贪污贿赂，聚敛大量财富就是基于对自己的父母和孩子太孝敬、太爱了，为了一家人忘了几亿中国人！老百姓！而自古以来就有忠孝不能两全的俗语。象周恩来为革命事业连他父亲临死前见一面都没有能够，大禹治水三走家门而不顾还不是为治水忘记了对父母尽孝和对孩子尽抚养之责任，按照传统的忠孝观，共产党里无数的劳动模范，领导干部里的榜样等等无不是“不孝”之人，请问那些以孝为先的组织部门领导们是在选拔做事的干部还是在选道德的模范呢？当然行孝是中国做人的基本甭管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群众还是要身体力行的，特别是社会中不孝子女为何那么多，也有社会福利保障不够，老百姓难以负担的一部分原因，要老百姓忠于国家忠于党那么国家和党是否也该负担起来一定照顾“子民”的责任呢？<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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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其次，好色不能当领导干部简直是胡说八道，试问，世界上还有人不好色吗？性乃是人的基本生理需求，如果没有人们的好色创造了延续家庭和社会的生命，不仅人类早已灭亡了，而且人类世界将死气沉沉，失去前进的动力。过去儒家的程朱理学提出来“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论迎合了帝王将相阉割子民身体和思想的统治阴谋，致使长胡子的奴才在天国大量繁衍，甚至到今天我们大多数人的骨质里还留存着奴性的基因，而一个柳下惠坐怀不乱的神话千年不息，流传广泛，最后被求证原来他老人家是阳痿，阳痿的柳下惠做了官就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会廉洁奉公？我认为并不可能，历史上靠服侍主子飞黄腾达的太监多了去了，除了郑和外，稍微做了一些利国利民的事情，可就是没有听说一个忧国忧民，为人民服务的好太监，柳下惠为官做个好奴才倒是可能性极大。<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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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最后，爱财的人就不能提拔？我说也不科学。我们是看到了无数贪官污吏为了自己“贪财”把手伸向了国家财政和老百姓的口袋，可也更加应该看到数不胜数的领导干部在台上他们为了“集体和人民”不贪财，结果对金钱没有概念，这在过去市场经济时代还马马虎虎过得去，但如今是市场经济，一个干部没有对金钱的强烈愿望如何能够为老百姓和国家理好财，治好国？恐怕在经营管理时得过且过，花钱时则会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同样是个不合格的领导干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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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在我看来，不管不孝，好色和爱财都并非一定是坏处，是不可以转化的绝对事物矛盾对立面，问题是用在什么地方，为了什么目的！什么制度管！自古以来，别有用心的统治者总是不想在管理社会制度上完善，为自己的特权留有漏洞，转而利用舆论转移群众注意力，妖魔化其他社会因素以达到逃避社会批评的借口，就象一个小孩他带不好跌了一跤，就说小孩是一个坡脚或弱智的坏小孩，其实在选拔领导干部以及管理领导干部上能否使他们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关键是社会制度是否健全以及是否有法可依执法不严！像以上根本无法用普遍价值观衡量的选拔标准太多反而等于无标准，倒为那些打着选拔优秀领导干部口号的组织部门以及相关人员找到迷惑人的幌子堂而皇之行以权谋私的勾当的方便，是虚晃一枪的玩的卖官鬻爵的障眼法！记得一个后来被中纪委查处的县处级领导每当提拔不合格干部总有理由，比如学历不够的就说他年轻，资历不够的就说他有能力，名声坏的就说他有魄力，反正说话权在于主要领导，这些孝啊，色啊，财啊就成为了打击合格领导干部的求全责备的借口，选来选去还是选的领导干部队伍中的庸才，奴才和吹牛拍马者，所以，组织部门管不好人，不可以求全责备就说人这样那样不好。从一定意义上讲，不孝，好色和爱财者未必一个都不能用！如果方法得当，御人等于御马，大量利用这些有“缺点”的官员在完善制度的规范下扬长避短，一定能够发挥出来比那些四平八稳的官员无法企及的“优点”来！</font></font>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4-29 11:10:08</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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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女艺人谭静之死为何牵动众人心？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lugp112/article/103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span id="tagsBox">&nbsp;</span>
<div class="item-content"><font size="3"><img style="FLOAT: right; MARGIN: 0px 0px 10px 10px" alt="" src="http://122.img.pp.sohu.com/images/blog/2008/4/25/12/5/11a22dde823.jpg" border="0"><br>
鲁国平文<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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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死亡是恐怖的，而一个人在如今文明法制社会的死得如此不明不白更加令人可怕！&nbsp;&nbs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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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最近各大<b>网站</b>和媒体都把目光聚焦到一个曾经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艺术女孩身上：本月6日上午7时，广州东风东路东风广场内的清洁公司萧姓女工第一个目睹了悬挂在该楼横梁上的女尸。据当时媒体公布的图片，死者身上半裸，除了内衣内裤外再没有穿其他衣物，更为恐怖的是，其尸体竟然悬挂在该广场丽豪阁T7栋12楼和13楼之间，后来据媒体报道，处理的公安人员在惨案发生后并没有按照正常的程序及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甚至连尸检报告也一再拖延不予公布，因为当事人是三位韩国人，并且很快被无罪释放，所以广大网名以及群众对于死者的死因议论纷纷，怀疑者不少网友根据案发现场的一些细节也进行了不懈的推理与考证，希望找出来推翻警方<b>自杀</b>死亡的说法，不过由于警方的遮遮掩掩至今案情依然是谜团重重，尽管死者的追悼会也开了。目前家属却和大家保持质疑态度一样，尸体没有得到火化的允许，以求将来找到相关的证据还死者一个清白以及公道，比如谭母就说：“我相信我的女儿，她不会自杀，，谭静是个开朗的女孩，去年年底她搬来与女儿同住。虽然年前谭静与前韩国籍男友分手，感情受到挫折，但在近一个月前谭静的男友曾与其联系过，希望双方能给段时间思考，隐然间同意和好，谭静的心情也因此好了很多，因此不存在感情自杀的可能。而其演艺事业也正处上升期，谭静也是个感性的人，不会为事业上的一点挫折而轻生。”<br>
<br>
&nbsp;&nbsp;&nbsp;&nbsp; 一个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不可以随便以种种借口予以剥夺，即使是罪大恶极的歹徒目前政府也以能够不杀就不杀的标准尽量多挽留一些人的生命，何况一个青春芳华的艺术女孩还没有享受到人生的幸福便芳消玉殒，一朵鲜花还没有完全盛开就惨招灭顶之灾，留下给予人们的不仅是无尽的惋惜，还有对这个社会这个娱乐圈群体的生存现状思考以及法制能否维护一般人的生命权利的质疑，从<b>新闻</b>网站新闻和网友的大量留言中我看到了广大社会群众关注谭静之死的几点重要疑点。<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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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1是警方4月5号接案后，直到4月14日广州市公安局警方才对外发布通报，谭静坠楼，警方已经排除他杀可能性，认定谭静系自行高空坠落死亡。同时，谭静死前亦未遭受性侵犯。问题是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警方都干了什么？为何一直都在保持沉默，不及时向社会公布案情细节？<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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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2是在目前疑点重重的情况下遽然宣布“东风广场女尸案”已告破的消息，――称死者谭静生前在广州某模特经纪公司任职，4月5日凌晨时分从东风广场某幢30楼的<b>卫生间</b>窗口坠落，死亡前与室内三名外籍人员无打斗痕迹。尸检发现死者血液酒精浓度极高。警方已排除他杀可能。而既然是警方排除他杀的可能，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又为何不提供给家属尸检报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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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3是广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伟在记者采访中多次宣称：“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拆除谭静坠楼房间的防盗网，那是谭静案件中的重要证据呀！”是不是有人包括警方在有意隐瞒证据为凶手开脱？这都是疑问。可这些只有封锁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的警方才能够回答。<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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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4是事情发生后某些办案人员和媒体对死者轻易定性为卖淫女身份的做法反映了办案者以及某些新闻工作者的不负责任，根据邻居的一面之词他听见死者责说为何三个人只给了一个人的钱就判断死者是卖淫女的说法比较不妥，是不是某些人有意丑化，降低死者的身份为敷衍办案甚至不公正办案转移视线，降低社会关注度提供方便？也是一大疑点！<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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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5特别是警方停留于毫无根据的猜测没有向社会和家属提供有力证据就认定死者为自杀身亡，妄断死者生前患忧郁症或感情纠葛引起自杀更加属于天方夜谭，例如广州一家美容整形医院拿出有关照片表示，3月19日，谭静曾到该医院进行腹部抽脂手术。3月26日手术拆线。在此死者事业蒸蒸日上的阶段尸检刑侦人员在现场是如何找到谭静死前有强烈自杀倾向的证据的？证据是什么又为何不公开？以上都在大家的疑问中。<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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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6，中国境内累次发生外籍人士性暴力致使中国女孩惨死的案件，最后都不了了之，顶多赔上一点钱算作赔偿，中国政府是不是这次也是在偏袒外籍人士？<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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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7是谭静生前密友认为已排除他杀不可能。她的死，太复杂了，没有人敢说话。她在这个时候死，太冤了，她是牺牲品。那么多艰难，她都挺过来了，没什么可以压倒她。说她自杀，实在很奇怪；说她喝得烂醉，在我印象中她根本不是这种人。她喝酒倒是会喝，但不可能烂醉。谭静跟我认识七八年，她从来都很爽直，有困难，哪怕就是搬个家都会给我打电话，更别说更大的困难和挫折了！而且说得更难听点，即使她被强奸了，她都不会去自杀，凭她的性格，她也一定会去报案！还有，她死的时候衣不蔽体。就我对她的了解，即使退一万步说她自杀，她也不会穿得这么难看去自杀！即使她被强奸了，她都不会去自杀，凭她的性格，她也一定会去报案！其中包括死者生前好友，同样为娱乐圈人士的钱天也认为，他终于理解为何谭静的母亲一直不愿出来说话的原因了。事发后，他多次接到香港艺人打来的电话，他们对谭静的事情，震惊而无奈。钱天同样如此，对现实的这种无力感，他恐惧极了。他惟有一句——“我绝对不相信谭静会自杀。”<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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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 一种对现实的无力感，恐惧感这就是这样一个个疑窦重重的案件给予人们的普遍感觉，谭静案不是唯一，这不仅不是前无来者，不久前就有高莺莺案和黄静裸死案为例，公安机关在处理这些事情时都显示出难以置信的草率，此外目前<b>网上</b>不少网民对女青年传艳照重判10年，河北沧州河间民警张东岳寻性刺激掐死歌女只判6年的质疑也说明了此类司法不公的问题。并且一旦司法的处理案件程序依然不能够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那么类似案件将不会就此偃旗息鼓，下一个同样的受害者一定会很快来到。而如果让此类案件不明不白地蒙混过关，以前相信法律的大多数广大老百姓今后谁还会再相信法律能够保护得了宪法所赋予的每个公民的利益，尊严以及生命的权利？谁还能够在自己的国家安心工作学习生活？死者已矣，生者长在，如今女艺人谭静之死不再局限于是她一个人死亡真相的疑问，它已经上升为当前<b>中国法律</b>和司法能不能为所有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的疑问！难怪日前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永强做客广州日报“民声热线”时表示，谭静事件目前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不少市民、网友闻此言后表示强烈关注，有网友认为“进一步调查”就应该立案，也有网友认为至少应该公布尸检结果。但目前据记者获悉警方并无接到重新立案通知，广州市公安局也依旧认定“结论不变”是何道理？我们希望广州市政府以及中央政府能够尽快干预此事还死者一个清白，公道，给予密切关注此事的广大群众一个交代，平时你们口口声声要为人民服务怎么到了关键问题和时刻上却掉了链子？请各级政府能够给予大家一个相信法律和政府的理由以及机会！</font></div>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4-26 18:08:13</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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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港人批内地游客陋习有感：治理国民不文明行为要着眼社会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lugp112/article/103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div class="itemOpr" id="itemId_85525108">
<div class="item-content">&nbs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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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font style="FONT-SIZE: 14px">&nbsp;鲁国平文&nbsp; <img style="FLOAT: right; MARGIN: 0px 0px 10px 10px" alt="" src="http://121.img.pp.sohu.com/images/blog/2008/4/24/11/2/11a1d5e2547.jpg" border="0"><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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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nbsp;精神文明建设年年讲，人人谈，几乎成为我国老生常谈的话题，甚至都要把大家的耳朵老茧磨出来了。早在邓小平关于建设新社会意见中就明确表明一手硬一手软都要抓的高瞻远瞩的战略思想，从政府前十几年的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到近年来提倡的八荣八耻都反映了中央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视，倒是奇怪得很，长期以来越是常抓不懈群众的陋习越是变本加厉，反反复复，恶性循环，而近年来随着国门大开，国内出境游的次数增加，每年都有几百万人次的新富人群加入到浩浩荡荡的国外游的旅程中，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闯马路，大声说话等在公共场合不注意卫生不文明举止给予中国人和国家的形象大打折扣，屡次颇受国际人士的微词，也一度引起高层关注。06年针对国际舆论的一致批评，8月8日，经中央联合批示的“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宣告开始。该行动为期3年，破题动作是公开征集并公布“中国公民旅游常见不文明行为”。被人称为我国自1952年的“爱国卫生运动”和1981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之后，又一场自上而下的生活习惯改良运动，国外媒体也纷纷对中国政府敢于“揭丑”的举动表示赞赏。&nbs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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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nbsp;但几年过去了效果呢？还是一样依然故我，特别是最近有香港人在网上披露大陆游客为4.2元当街骂司机，母亲教小童当众小便，&nbsp;阿婶臭脚熏走女童&nbsp;，男子裸上身试衣&nbsp;，蹲车厢大吃饭盒&nbsp;等不文明不卫生现象再此引起了大家的共鸣与反思，其中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引起中国国民陋习的背后无所谓素质不素质低，而是由于大陆的经济没有香港以及国外发达所致，只要国内经济发展上去，自然公民的素质就会提高，也有人认为是大多数人教育程度低的问题，一旦文化水平和教育程度提高也会相应提高文明素质，还有人诡辩认为这种现象不仅大陆人身上有，香港人身上也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不必吹毛求疵，更加有人与过去的官方态度一样：需要加大公民的精神文明道德的教育强度，加强处罚管理力度，甚至有从小学生开始教育起的建议，不过我却觉得以上除了第一个有些接近答案外，其他根本就是一些治标不治本的措施或者强词夺理的诡辩。事实上，精神文明建设尽管需要以经济建设为前提，这没错，可为全体公民营造一个优美的自然，和谐公平的民主法制和崇尚优雅的文化等外部环境尤其重要，因为治理国民行为陋习要着眼社会，标本兼治，只有从老百姓心里流淌出来的文明举止才最真实，最自然，最可靠！最长久！最有效的！相反一味靠外部强加于大家眼球和大脑的道德教育灌输只会停留于表面，甚至适得其反，&nbsp;&nbs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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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nbsp;10年前，据说，一次无锡街头出现了一对女孩她们边吃香蕉，瓜子边走逛大街，但垃圾皮她们没有随手扔在地上，而是放在每人一个的挂在手腕上的方便袋上，于是有好事者猜测这两位女孩一定是张家港的，上前一问果然如此，当时几位新华社记者还把这件事写进新闻成为一时的美谈，张家港的精神文明建设为何一直不错，可能与那些年直线上升的经济发展速度有关，――由于张家港两个文明建设的突飞猛进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面貌得到首次展现，环境自然优美，物质条件得天独厚，人民生活和谐美满，地方官员廉洁自律，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即使不要官方宣传教育市民五讲四美三热爱，群众也一样注意外表美与心灵美，物质美与精神美的结合，否则环境肮脏不堪，人民生活食不果腹，政府官员不勤政爱民廉洁，如何不成为中国台湾学者柏杨笔下《丑陋中国人》里的翻版？&nbsp;<br>
<img style="FLOAT: left; MARGIN: 0px 10px 10px 0px" alt="" src="http://122.img.pp.sohu.com/images/blog/2008/4/24/11/2/11a1d49d188.jpg" border="0"><br>
&nbsp;&nbsp;&nbsp;&nbsp;&nbsp;根据马斯洛的学说认为人有五个层次的满足需要：即1，生理需求的满足，2，安全需要的满足，3，被人尊重需求的满足，4，爱与被爱需求的满足，5，自我价值实现的满足人，而要满足以上复杂需求无一例外只有当物质条件，社会民主法制得到显著改善才能够达到人们的基本要求，比如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保障，因为只有解决人基本的生活问题才使人真正脱离物质的奴役，上一个层次。并且随着经济条件和在此基础上的社会治安得到良性循环，社会环境进一步美化以及尊重人权必然要使普通老百姓有了被人尊重的看不见的精神待遇，一种自信夹带着的人的精神的升华便会彻底让一个曾经委顿，龌龊和邋遢的粗言粗语的人变得文明礼貌起来，这正说明有什么样的社会以及社会制度塑造什么样的人，反过来的道德文明教育和日常惩罚管理虽然表面上可以一时半会使群众面目有所改变，但不从深层次的人们自身需求和心理上找原因，不消灭陋习滋生繁衍的社会土壤，三五分种热度一过人们就会故态复萌！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一个从小在家境优越，受到平等和爱的教育环境中长大后的孩子一般都会有绅士风度，而从小在贫困家庭出生以及在专制，歧视，冷漠或者父母离异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往往非常变态，自卑和缺乏教养，走上社会一旦到了没有人管教的场合则会把社会当作发泄情感，阴暗心理和自由欲望的垃圾场，跑马场，其社会危害性显而易见，社会之于人的影响也一样！&nbs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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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nbsp;&nbsp;古语就有云：“仓廪实而知礼节”，高度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秩序的社会为健康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健康的生活孕育了大家健康的心态，健康的精神又反过来维持了健康的生活，在如此物质精神文明成果自然转化的良性循环的社会中的人们如何不文明礼貌？那些迷信管与教甚至罚的人却不知道不从根上治理社会加大对人们不文明行为的根源――制度和环境进行根本改变，想让人们变得文明礼貌，彬彬有礼，依然永远是一句空话，甚至这样的社会只会越管越乱，不仅管理成本大而成效小形成大面积的人财力浪费，而且矛盾一味压制又衍生新的社会问题，防不胜防。长期以来中国精神文明建设常抓不懈的结果就很能够说明问题，这次香港人网上揭批内地游客陋习恐怕不仅是对公民的再一次触动，需要公民自身认真思考，也更加需要社会和政府仔细考虑的问题。&nbsp;按照我从目前中国现状的推测，可能短时间内国民陋习不会迅速消失，将随影随行一直到中国完全步入一个具备高度物质精神文明的民主法制健全的社会的那一天！尽管如此，在政府需要大力着眼社会大环境进行整治的情况下大家的自我约束能力也不可忽略，因此为了让社会短时间变得更加美化，国家形象得到显著改善特别是在奥运会来到时能够及时向世界展示一下中国人的全新形象，我们大家就必须人人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支持奥运，你觉得呢？</font>&nbsp;</font></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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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b:creationDate>2008-04-24 23:10:24</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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