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粉红的记忆


    肯定有不认得这植物的,这是蓖麻。它是秀高的,宽大的叶片,茎骨感分明,如果说它是一个女子,那绝对是T台的好角儿,哈哈。我对它的体态不感兴致,它果实可榨得低脂的食用油,未成时,如一个个粉色的绣球,又似赤色的海胆,不必小心的去碰摸,可以抓取,因吓人的肉刺,是不会棘手的。可,到了成熟里,那就两论了,那才是真的晒干的海胆。

 

  捏着一个果球,拔开壳儿,会跳出四颗仔粒,“小肥猪”样儿的。椭圆的身体前边有两小块突起,我们叫猪鼻子。为什么会对这个怪样子印象深刻泥?绝对是今生的第一次浪漫。

 

  这头头猪样的蓖麻仔,可用于一种少年游戏,我还刻,那个玩法叫“顶门儿”(门读一声)。两人中每人都用双手的食指和大指狠捏着一粒蓖麻仔,把仔粒前边的顶在一起,坚持的用力,看谁的鼻子硬,看谁的鼻子先被碰憋而输掉。 

 

  小洁,长睫毛大眼睛,翘翘的小辫儿,同岁,一起长大。  

  初中时,我很自闭,除了美术课,余下都没有兴致,或逃掉或睡觉。学校在一个小县城,骑单车,离家还不到十分钟。而刚好一半的土路旁,是一片蓖麻林。小洁与我不一班,可总是互等一起回,走到半路这,就停一会,玩一会。玩?就是那“顶门儿”。小洁是个“假小子”,当时县里的中长跑记录是她创造的。输赢我分不清了,就记得她追我跑,跑着自已就被蓖麻拌倒,被这“小子”骑在身上暴打。

 

    那时,她也是15岁。

 

  后来,我上了高中,并离开了那个小城。她也是,初中毕业就进了市体校,再后来,她成了铁人三项的国家级健将,一会在广州,一会在苏杭,如一只大雁,飞得很高很远……大约是十年前,我们又见了次,是她出现了赛伤,归乡探亲散心,约了我。

 

  她说那时很喜欢我。是呀,说到当时,青涩的年纪,我们纯真的并躺在蓖麻下,宽大的叶子筛下的日光,照在皮肤上痒痒的,还让她给我挠挠背,替她摆弄小辫子。我说,当时真把你当哥们。当她用眼睛寻我时,我心知道,我们很亲近,又很遥远。

 

  后来,她出国去了里斯本任教,又换了籍,又定了居,又再没信息。

 

  落键时,也想不通,那时人们为什么会种蓖麻泥,为什么不种杨树?现在,没人再种了,有种也是做了观赏类植物。那片粉红钯的蓖麻林,它只会存在我的记忆里,并已老死在我的那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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