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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农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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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新农村文集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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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构建和谐新房山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qdhylg/article/38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副区长王忠海在青年干部陪训班上讲话——来源: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日期：2006-01-20 <br>&amp;nbsp; &amp;nbsp; 根据区委组织部安排，要我与在座诸位就房山发展问题做一些交流和探讨。我知道，今天在座的都是各单位、各部门的骨干力量，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是房山明天的希望。<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大家都知道，从今年8月份起，区委、区政府启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每年完成100个左右村的建设任务，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区463个村面貌发展较大变化，使农村社会事业取得较大发展，使广大农村居民共同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因此，结合正在开展的新农村建设，与诸位交换一些意见和看法。主要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背景、内容以及新农村建设需要注意的问题四个方面谈谈个人看法。<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什么是新农村？新农村究竟新在什么地方？我想这是我们进行新农村建设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新农村并不是与旧社会的农村相对应的，而是指国家经济社会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是建立在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上，全面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前，专家、学者和各级领导从不同的角度各有一些不同论述。<br>&amp;nbsp; &amp;nbsp;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柯炳生认为：“新农村”应该体现“五新”，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br>&amp;nbsp; &amp;nbsp;  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马晓河认为：“新农村”应该包括五个方面。第一新是新村貌，第二是要为农民培育新产业，第三是农民的新生活，第四是新风尚，第五是新组织。<br>江西省赣州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五新一好”，即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养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br>&amp;nbsp; &amp;nbsp;  在刚刚结束的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用20个字概括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新农村的“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或者说新农村有三大特点。<br>&amp;nbsp; &amp;nbsp;  一是城乡良性互动。大家知道，我们现在的农村在发展问题上并不是很和谐，不是那么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我区的情况也是如此。农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落后、环境恶化、贫富悬殊、干群关系紧张、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问题，由此引发诸多农民聚众上访事件。所以，我们建设新农村，“新”就新在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深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时机已经到来，使得农业获得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使得农村社会能够实现和谐。因此，新农村的“新”就应该“新”在能够体现科学发展观，能够体现和谐社会的要求。<br>&amp;nbsp; &amp;nbsp;  二是农村全面发展。过去，我们习惯于就农村抓农村，就农业抓农业，就农民抓农民，政府各职能部门条块分割、力量分散，使得农村主导产业、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村管理不能够协调发展；农村主导产业不够突出，农村各种社会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农民就业问题、失地农民问题、社会保障问题、老人养老问题、五保户救助问题、残疾人问题、因病致贫问题、因学致贫问题等等还没有一个妥善的制度安排来逐步解决，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全面发展。因此，新农村的“新”体现在既注重农村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等生活条件的改善，也注重农村基础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既注重引导农民自主创业、自主择业，也注重农村民主管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既注重将城市文明要素导入农村，也注重民风民俗的塑造。<br>&amp;nbsp; &amp;nbsp;  三是人与自然和谐。农村在很多发达国家并不是像现在我们的这种意识，觉得好像留在农村就没有出息，农村就是一个相对比较衰败的环境，人们不愿意留在农村。在很多比较发达的国家，农村是一个田园风光相当秀美，人们生活也明显有幸福感的地方。因此，相当多的人出现了向农村的回流，避开大城市的喧嚣，回归自然。这就是所谓的“逆城市化趋向”和“城市移民现象”，城市人开始愿意更多地到农村去。这点其实不仅是在欧美发达国家，乃至于在日韩，包括我们国家台湾，都已经出现了类似像这样的趋势。因此，新农村的“新”就是依托田园风光、生态优美的资源优势，通过环境和民风民俗的改善，建设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生活祥和舒适的生态宜居场所。<br>&amp;nbsp; &amp;nbsp;  归纳起来，新农村建设就是要通过城乡之间统筹规划政策、公共资源以及产业布局，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的同步加速，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同步发展。<br>&amp;nbsp; &amp;nbsp;  二、为什么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br>&amp;nbsp; &amp;nbsp;  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一个战略举措。这个伟大战略的提出，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br>&amp;nbsp; &amp;nbsp;  一、韩国新农村运动的启示<br>&amp;nbsp; &amp;nbsp;  韩国在60年代推进了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工农业发展严重失衡，农村问题十分突出。四种原因促使韩国政府下决心一揽子解决农村问题。其前因是由于韩国人口密度很大，人口对有限国土面积压力增大，导致地价不断上涨。此外，韩国资源匮乏，但劳动力资源丰富，基于这种国情，选择了依靠人力资源开发，作为韩国发展经济，实现快速持续发展的唯一途径。其主因是国家的科技水平日益提高，国民科技素质不断提升，但国民的生活伦理水平严重滞后于经济科技的发展速度，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严重失衡，国民勤俭节约、相互信任的良好社会风尚和民风民俗严重破坏，矛盾一触即发。其附因是韩国经济依靠出口导向型的发展模式取得成功，政府已有财力支援农业，缩小城乡、工农、区域间的差距。其诱因是农村人口大量无序迁移带来诸多城市问题和社会问题，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弱智化，后继无人，导致部分农村地区农业濒临崩溃的边缘。<br>&amp;nbsp; &amp;nbsp;  韩国新农村运动的主要内容。从1970年开始，韩国政府发起了新农村运动，以政府支援、农民自主和项目开发三条主线为基本动力和纽带，以勤勉、自助、协同为基本精神，以振兴国家为根本目标，迅速波及工厂、学校及城市，向全国范围扩大。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项目开发和工程建设，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改变了农村的面貌，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和称赞。主要有八个方面：改善农村公路、改善住房条件、农村电器化、农民饮用水、推广高产品种、增加农民收入、农协组织发展、兴建村民会馆。在韩国新农村运动过程中，主要经历了五个阶段：一是基础设施阶段（1971—1973年）。目标是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和提高生产能力。二是扩散阶段（1974—1976年）。重点为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通过科技、文化、知识、技术、技能的传播，实现农民质的飞跃。三是充实和提高阶段（1977—1980年）。重点放在鼓励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特产农业，积极推动农村保险业的发展，实现了从政府主导的“下乡式运动”转变为民间自发、更加注重活动内涵、发展规律和社会实效的群众活动。四是转变为国民自发运动阶段（1981—1988年）。重点是主体的变化，政府只通过制定规划、协调服务以及提供一些财政、物质、技术支持手段，建立和完善了全国性新乡村运动的民间组织，培训、信息宣传工作改由民间组织承担。五是自我发展阶段（1988年以后）。建立政府退出机制，在运动初期启动的农村经济、文化活动而建立的政府机构、活动内容和形式逐步弱化，农业科技推广培训组织、农村教育机构、农协、流通、农村综合开发、农村经济研究组织等民间组织机构应运而生。<br>&amp;nbsp; &amp;nbsp;  通过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与发展运动，把经济发展、科技发展和国家论理道德紧密结合起来，在一个资本主义体制和发展中的国家成功的实现了国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仅用了30年时间，走上了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轨道，其经济发展被誉为“汉江奇迹”。农民通过新农村运动，树立的勤勉、自助、协同精神和意识，形成了韩国农民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主人翁意识和勤劳致富的精神。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得到启蒙教育，精神面貌大为改观。政府通过向农村提供少量的财政、物资投入，激发了农民自主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培养农民自立、自强的精神和意识，同时把城市价值观推向农村。二是农村环境不断改善，城乡差别逐渐缩小。随着农村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的不断完善，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环境，使农民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生活。通过农业基础设施的改善，为农村经济建设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三是农村经济建设不断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通过良种推广、鼓励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特色农业，大力发展农村工业，扩大生产，把传统家族式小农经营转化为区域化的产加销一体化综合经营，使非农收入大大增加。<br>&amp;nbsp; &amp;nbsp;  二是破解“三农”问题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即“三农”问题，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明确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然而，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四个方面：其一，城乡收入差距大。2004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14315.2元，同比增长14.3%；而农民人均纯收入6438元，同比增长7.9%。无论从相对值还是绝对值比较，农民和城镇居民收入差距都很大，并且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其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匮乏。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国家在基础设施投入政策的制定和取向上大多采取先城市，后城镇的方式，50多年来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基本上是空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本上靠农村集体自有积累和农民投入。其三，农村环境恶化。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十分突出，很多村庄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白色污染、人畜房舍尚未分离等现象还很严重，极大地影响了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其四，农村住宅过度分散。造成土地、水、建材等资源的严重浪费，农村商业、卫生、学校等公共设施不配套、共享性差，限制了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br>&amp;nbsp; &amp;nbsp;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过去我们着重于从农民和农业问题入手，着力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而对农村问题关注不够。换句话说，过去我们过多注重生产方式的改进，忽视了生活方式的改进、文明程度的提高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反作用。<br>&amp;nbsp; &amp;nbsp;  因此，农业、农村、农民的载体最终还是农村，将“三农”政策统一到新农村建设上来，通过新农村建设，既改善生产条件，又改善生活条件；既着眼于当前，又注重长远发展；既注重生产要素的投入，又注重利用非经济因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同时，通过新农村建设这个平台，有利于创新农村工作机制，解决过去农村工作部门力量分散、资源浪费的现象，体现了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科学内涵，符合现阶段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是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积极探索，是综合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举措。<br>&amp;nbsp; &amp;nbsp;  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从国际经验看，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在财政收入占GDP30％的时候，国家有条件由财政主导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开支。2004年，国家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加总，已经占到GDP的20％，如果把财政预算外收入计算在内，整个财政规模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了30％。所以，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中央提出“两个趋势的论断”，说明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业”的阶段。<br>&amp;nbsp; &amp;nbsp;  此外，从世界各国农村发展历程看，在人均GDP达到5000——10000美元的发展时期，许多国都出现过防止乡村凋敝、振兴乡村的建设运动。出现过“农村”向“乡村”的变迁过程。在这一时期，政府的政策导向从“以支持农业产业发展为主”，逐步转向“在继续支持和保护农业的基础上、以支持农村区域发展为主”。<br>&amp;nbsp; &amp;nbsp;  目前，北京市经济普查，总量达到6000亿元，超出统计结果近2000亿元，“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时期已经到来，全市“三农”工作的重心也会相应进行一些新的调整。主要是：在继续强化农业基本功能的同时，向突出农业生态功能的方向延伸；在继续支持和保护农业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向重点支持农村区域发展的方向延伸；农村的建设也要在继续完善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同时，向兼顾社区性基础设施的方向延伸，城乡之间将在诸多方面发生重要的转折性变化。<br>&amp;nbsp; &amp;nbsp;  四是“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将成为未来中国农村政策的目标和选择，是中央一揽子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br>&amp;nbsp; &amp;nbsp; （这里我们先谈谈“十一五”规划制定的相关情况）<br>&amp;nbsp; &amp;nbsp;  尽管“十一五”规划的具体内容尚在讨论和制定之中，但延续了50多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首次变成“规划”。从中我们可以对“十一五”期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政策做一些分析和判断。<br>&amp;nbsp; &amp;nbsp;  第一，“计划”让位于“规划”，凸显政府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从1953年开始的“一五”计划算起，中国编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框架体制，已有50多年的历史。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国的经济体制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与以往的历次五年计划不同，“十一五”规划制定的大背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br>&amp;nbsp; &amp;nbsp;  统计显示，目前，中国95％以上的商品资源由市场来配置，国家定价的商品不足5％，社会主要商品供求平衡和供大于求的已超过99％。包括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信息市场等在内的市场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经济日益融入全球市场。商务部公平贸易局一项最新研究显示，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达到73.8％，早已超过市场经济临界水平（60％），毫无疑问属于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br>&amp;nbsp; &amp;nbsp;  由计划向规划转变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又一个历史坐标。就是从具体、微观、指标性的产业发展计划向宏观的国家空间规划转化。资源配置主要由市场调节还是由政府直接决定，这是计划经济下的计划和市场经济下的规划的一个根本区别。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从对经济的直接干预中跳出来，转为对经济的宏观调节。规划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对微观经济主体的具体活动不具有约束力。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建立在对市场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的。可以预见的是，对于大多数行业来说，规划将主要运用市场机制，由企业自主决定投资方向。投资效益将成为引导资源流向的决定性因素。在发挥国家规划对资源配置的指导作用的同时，使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br>&amp;nbsp; &amp;nbsp;  第二，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将被淡化，政府更加注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把握和调控。计划是指工作或行动前预先拟定的具体内容和步骤；规划是指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注重宏观性、战略性和长远性。翻开以往的五年计划，各类指标的具体程度超出现在很多人的想像。“七五”计划中，仅规定了产量指标的工业品就有28种类，包括家用洗衣机、家用电 冰箱、化学纤维、机制纸......甘蔗、甜菜、茶叶、蚕茧、黄红麻...... 等。在“十一五”规划主要是抓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突出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不搞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计划经济时期，国家要通过计划逐一配置重要资源，所以各项指标定得非常细。过去我们制定的微观具体产业发展计划，更多属于市场、企业和资本自我调整的内容。而在市场配置资源的今天，规划将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和指导性，规划指标少而精，而且总体上是预测性、指导性的。从“计划”到“规划”，体现了从微观向宏观、从直接向间接、从项目管理向规划管理的突出转变。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遇到了资源和环境瓶颈约束，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专家预测，&quot;十一五&quot;规划将凸显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把握和调控，比如以科学发展观为&quot;红线&quot;，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放在突出位置，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强调考虑资源承载能力，为谋划中国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提供一幅清晰的&quot;路线图&quot;。<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第三，克服”越位”和”缺位”，政府职能转变迈出新步伐。与竞争性行业各项具体指标的消失形成对照的是，&quot;十一五&quot;规划将增加人文和社会指标，如扩大就业，加强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健全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十一五”规划将强化社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方面的指标，并成为配置财政、税收等公共资源的重要依据。这是政府转变职能，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需要。尤其在公共服务方面，政府要有自我约束，要对百姓有所承诺。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减少了，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内容充实了，规划侧重点的变化，对应的是政府职能的转变。&quot;由计划到规划，表明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那么，&quot;计划&quot;让位于&quot;规划&quot;，是否意味着政府工作更轻松？显然不是。相反，政府面临着宏观经济调控层面的新挑战。裁判员并不比运动员&quot;好当&quot;。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quot;是政府的四大职能，这后两项任务是政府极为重要的职责，也恰恰是当前政府最为薄弱的环节。如何使政府真正做到既不&quot;越位&quot;，又不&quot;缺位&quot;，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在抓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应加快职能转变的步伐，在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更好地履行公共职责。<br>&amp;nbsp; &amp;nbsp;  第四，制定理念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勾划出新的发展思路和途径。在中国改革开放发展思路中占据了20多年的一个重要命题——“先富论”，将在十一五规划中转变为“共同富裕”的主调，以缩小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扭转社会两极分化的趋势。这是中国进入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后，五年规划制定理念所作的一个重大调整和历史跨越，表明中国执政党将重点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趋公平的利益均衡机制。邓小平首先提出&quot;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quot;，&quot;最终实现共同富裕&quot;。 打破了绝对平均主义和&quot;大锅饭&quot;体制，为中国的全面改革开放探索了新经验、新路子，并为国家积累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目前，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已突破1000美元，预计2020年将达到3000美元。在这一关键阶段，要防止出现贫富悬殊、失业人口增多、城乡和地区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剧等问题，否则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说，中国是过去20多年里贫富差距扩大速度最快的国家，人民在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方面的差距也很明显。&quot;共同富裕&quot;不是&quot;平均富裕&quot;，也不是让已先富起来的部分地区和人群停滞发展或倒退。它的核心是“共同”，是使十几亿人能够共同参与发展的机会，共同提高发展的能力，共同促进发展的水平，共同分享发展的成果，这是中国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保障。<br>&amp;nbsp; &amp;nbsp;  第五，“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将让位于“效率与公平并重”，或“更加注重公平”。经济的增长不等于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不等于社会进步，增长不是发展的目的而是发展的手段的新观念将在十一五规划中首次得到鲜明体现。提出“发展是硬道理”不等同于“增长是硬道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等同于“以速度为中心”。在十一五规划中，经济增长的目的将被强调为注重人文本质，为提高以生活质量为核心的人的全面发展不断积累物质条件。简单的人均GDP指标掩盖了居民贫富差距悬殊、地区发展不平衡、社会分配不公平现象，它可能是少数人口、少数城市、少数地区的高增长，而大多数人口、大多数农村、大部分地区低增长或无增长。可以预见，在未来五年，中国将不懈追求公平的增长、均衡的增长和可持续的增长。未来五年，在新理念的指引下，中国将掀起新一轮大规模的改革浪潮。<br>&amp;nbsp; &amp;nbsp;  基于上述理念和观点的变化，我们不难看出中央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十一五”规划一项重要内容的战略意义。一方面，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难点和关键在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现了全面发展的要求，也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另一方面，我国农村发展和改革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各方面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这样才能较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br>&amp;nbsp; &amp;nbsp; “十一五”规划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重点方面：一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全面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农村金融和土地征地制度等方面改革。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女厕那文化教育事业，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活生产条件和整体面貌。四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要采取综合措施，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继续完善现有的农业补贴政策，加大扶贫开发力度。<br>&amp;nbsp; &amp;nbsp; “十一五”规划还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艰巨和长期的任务，各地要制定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加强分类知道，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防止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扎实稳步推进。<br>&amp;nbsp; &amp;nbsp;  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br>&amp;nbsp; &amp;nbsp;  根据聂书记、祁区长的指示精神，要举全区之力，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目前，我区已经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下面，把我区新农村建设的一些构想和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和把握，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创造出更多的建设经验和模式。<br>&amp;nbsp; &amp;nbsp;  第一，我区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环境、生态、宜居、和谐”为主题，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通过改造农村环境、发展农村产业、完善农村社区服务、改变农民精神风貌，把城市文明要素导入农村，促进农村向社区化、城市化转变，通过5－10年努力，最终把全区463个行政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新房山。原则是：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典型示范，有序开展；多元筹资，共同建设；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br>&amp;nbsp; &amp;nbsp;  第二，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和内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初步制定了高中低三类标准。<br>&amp;nbsp; &amp;nbsp;  ——环境洁净村（初级标准）<br>&amp;nbsp; &amp;nbsp;  街道硬化：村内道路，包括主干路、支路和住宅路全部硬化。<br>&amp;nbsp; &amp;nbsp;  村庄净化：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100%；人畜分离，粪污得到妥善处理；垃圾定点收集、无污染处理；村庄周边、村内道路、庭前院落干净整洁。<br>&amp;nbsp; &amp;nbsp;  环境美化：村庄周边、道路两旁、河道两侧、宅旁院落进行绿化、美化，做到“三季有花、四季长绿”。<br>&amp;nbsp; &amp;nbsp;  公共安全：解决村民饮水困难，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水源地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有基本的医疗室和商业网点，满足农村居民一般性生活需求。村内危房得到加固或改造，彻底消除安全隐患。<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生态宜居村（中级标准）<br>环境优美：有完整的供水管网，自来水入户；有完善的雨、污排放系统；合理设置垃圾桶，定点收集垃圾，专人负责清运，无污染处理；村庄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林木覆盖率山区达到60%，平原50%。<br>&amp;nbsp; &amp;nbsp;  产业支撑：有完整的村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要考虑到今后10年发展需要；有1～2个支柱产业，农村劳动力85%实现就业。<br>&amp;nbsp; &amp;nbsp;  设施齐备。有健全的商业网络、标准的医疗室等配套设施；有一定规模的文化广场和健身休闲场地；主要道路安装路灯。<br>&amp;nbsp; &amp;nbsp;  民风淳朴：两委班子团结，发展思路清晰，组织指挥有力，群众积极拥护；有一套完整的村规民约、议事制度；配有专门的“村警”，治安状况良好；社会稳定、家庭和睦、邻里团结、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崇尚科学、健康生活。<br>&amp;nbsp; &amp;nbsp;  ——文明和谐村（较高标准）<br>&amp;nbsp; &amp;nbsp;  住宅集中建设：统一规划设计、拆旧建新，全面改造村民住房和村庄基础设施。<br>&amp;nbsp; &amp;nbsp;  用水集中供应：建设集中供水厂，自来水入户率100%。<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污水集中处理：建立完善的雨污排放处理系统，建有独立或连村的污水处理厂，实现中水综合利用。<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管理配套：村级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村规民约健全；治安状况、民风民俗良好；古树名木、历史文物得到有效保护。<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服务配套：建有较高标准社区医务室，完善的商业、托儿所等配套设施；因地制宜开发使用沼气、太阳能、液化气等新型能源，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60%；建有专门的村民文化娱乐场所、休闲健身广场；有线电视入户率100％，宽带网入户率35％。<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保障配套：农村低保、合作医疗、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有完善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等社会保障体系。<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第三，新农村建设的类型。<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环境整治型。居住偏僻、分散，经济基础薄弱的村，住房基本不动，以改善村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进行设施的局部改善，着力于环境治理，彻底改变“脏乱差”面貌，达到环境洁净村标准。<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局部改造型。位于公路沿线、旅游景区、乡镇中心村，经济基础较好，农民积极性比较高的村庄，住房逐步改造，进行比较完整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服务配套，培育支柱产业，实现农民充分就业，达到生态宜居村标准。<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整体改造型。位于“两城八镇”的重点村，特别是良乡、燕房卫星城规划区内，能与大市政管网接轨的村庄，结合城镇建设，全面改造村庄住房和基础设施，按照城市社区要求，完善各项服务配套，纳入城市化管理体系，达到文明和谐村标准。<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第四，新农村建设规划布局。根据房山地形地貌复杂、村庄发展水平不一的现实情况，我们按照村庄所处的区位，对463个村进行分类指导，定向定位，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和建设标准。<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一是房山新城规划区村庄。房山新城规划涉及良乡镇35个村、城关街道17个村、长阳镇11个村。这些村庄应该逐步向城市社区转变，改变农村性质，成为城市街道居委会，形成全区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主要承担行政办公、商业贸易、文化娱乐、会议居住功能。处于新城边缘的村庄，建设成为文明和谐村，承担起仓储、物流、商业配套等服务新城的重要功能。<br>&amp;nbsp; &amp;nbsp;  二是中心镇辖区村庄。 按照我区“两城八镇”发展战略，鉴于石楼镇的特殊地理位置，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将其纳入长阳、琉璃河、窦店、韩村河等中心镇统筹考虑。在该区域的村庄中，属于中心镇镇区规划的村庄，按照高级标准，建成文明和谐村；属于镇区范围以外的村庄，根据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参与程度，建设成为环境洁净村或生态宜居村，彻底消除农村脏、乱、差状况，营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br>&amp;nbsp; &amp;nbsp;  三是丘陵和山区村庄。此类村庄多位于生态涵养区、旅游风景区、休闲度假区。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将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原生态民俗等需要出发，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相映成趣，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建设成为环境友好型庄园，形成首都市民旅游、休闲、度假理想场所。<br>&amp;nbsp; &amp;nbsp;  四、怎样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br>新农村建设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是一项庞大的、系统的德政工程，是新时期农村发展的又一场革命，是新形势下惠民、富民的重要举措。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br>&amp;nbsp; &amp;nbsp;  一是“主导”与“主体”的关系。在新农村建设初始阶段，必须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发挥政府行政力，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政府要由主导变成引导，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逐步退出，最终使新农村建设变成农民的自发行为。但自始至终要突出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越俎代庖、不大包大揽。<br>&amp;nbsp; &amp;nbsp;  二是“硬件”与“软件”的关系。硬件主要指农村房屋、河道、道路、供水、排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商业、学校、医院、电信等服务设施建设。软件主要指基层组织建设、治安环境、农民素质教育、民风民俗塑造、村庄管理等内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推动农村社会文明进步的工程，具有全面性。我们不能仅仅作为一个村镇建设的问题，而是一个村民发展的问题；不仅仅是经济建设问题，而且是包括社会、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民生活、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等涉及生活方方面面的有机统一体，是社会综合发展的标志。因此，我们不能重“硬件”，轻“软件”，而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建立新农村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br>&amp;nbsp; &amp;nbsp;  三是“建设”与“保护”的关系。从广东、江浙等发达地区农村建设的教训看，新农村建设不是简单的盖新房、建高楼，最终建得城市不象城市，农村不象农村。从发达国家农村看，更强调环境整洁、住宅优美、错落有致。因此，我区在新农村建设要以村镇建设作为切入点，首先定位在村庄整治和建设，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因地制宜，不能一味追求城市发展模式，把依山傍水的古朴民居改造成为排列整齐的居民楼房；把林荫青石小道改造成为笔直的柏油马路；把碧草如荫的绿地改造成为水泥休闲广场，使新农村没有了乡村气息，丧失了延续前百年的乡土特色。重点是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带动生活水平、精神面貌、社会文明的提高。<br><br><br>二00年十月二十一日<br><br> <br>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6-03-11 10:33:04</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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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qdhylg/article/38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全面小康实现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农村社会的全面小康需要合理又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而衡量农村政策的标准，一方面，要看政策在多大程度上尊重了农民的主体地位，这决定了我们在多大程度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看政策在多大程度上把农民组织起来，这决定了农业和农村组织的效益。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已成为制约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充分肯定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实践，为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提供了指导。为此，我们应该认真思考和解决这一重大课题。&amp;nbsp; &amp;nbsp;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农民组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amp;nbsp; &amp;nbsp;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农民组织化的长期缺乏，不仅麻木了农民依靠自己组织维护自身利益的思想意识，而且养成了政府忽视农民组织化的行为习惯。目前，处处可感受到农民对权力崇拜和对清官的期望，以及政府对农民组织发展的消极态度。有的地方政府在政治上害怕农民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政治压力集团，给政府添乱子；在经济上害怕农民组织起来，市场价格会受农民的影响。因此对农民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存在消极抵触行为。我们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农民组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amp;nbsp; &amp;nbsp;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一）、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是保障农民政治经济权利的重要力量。农民政治经济权利的实现必须有保障机制，而保障机制取决于政府和公民力量的对比关系。在社会各利益主体中，农民是弱势群体，分散的农民是没有实力的。虽然从宪法秩序和国家意识形态上说，政府的施政行为应与农民愿望一致；但由于没有实力与有组织的政府及其他社会集团平等对话，农民的合法权利往往受到侵害。应以组织的形式和组织的力量同其他社会阶层发生各种联系，进行对话，才有实力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amp;nbsp; &amp;nbsp; &amp;nbsp;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二）、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有利于增强农民的市场竞争力。农业是弱质产业，要承担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在分散的家庭经营基础上，单个农户无论是市场信息，资金量，生产规模都与大市场不对称，市场竞争力和抵抑风险的能力必然很低。健全的农民组织有利于形成农民的集体力量，增强农民与其他经济组织的谈判能力。应引导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才能降低单个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增强其市场竞争力。&amp;nbsp; &amp;nbsp;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三）、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条件。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农民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成为社会公民；也要求政府职能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从全面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在农村社会中，从政府身上削减下来的农业生产职能、市场职能、一般农村社会职能，必须由农村社会承担。但是，当前，我国农民人口比例大，农民尚未成为市场主体，基层自治比较脆弱，还没有能力完全承接政府削减下来的职能。只有健全的农民组织才能更好承担政府削减下来的部分职能。因此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对于完成政府职能转变意义重大。&amp;nbsp; &amp;nbsp;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四）、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有利于农村的社会稳定。如果通过农民组织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农民的愿望就容易通过秩序化的组织渠道得到表达，政府透过农民组织，收集农民的意愿，问题和建议，更好地在农民与政府之间建立良性互动关系，既可降低政府与农民的对话成本，一些突发事件也可以得到缓冲和调解。社会集团的组织程度越大，社会集团之间对话成本就越低，妥协的可能性就越大，就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amp;nbsp; &amp;nbsp;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二、加强引导、提供支持，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创造良好环境&amp;nbsp; &amp;nbsp;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这与长期以来政府制度上供给不足有很大关系。当前农民组织存在和发展基础薄弱，难度大，政策性强，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amp;nbsp; &amp;nbsp; &amp;nbsp;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一）、加强法制建设，确认农民组织的合法地位。制定农民组织法，不仅为农民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环境，而且为政府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农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农民组织稳定和持久的生命力才能得到保证。这需要政府加强立法指导，明确各农民组织的法人资格，法人登记和主管单位等问题，赋予各农民组织一定的社会职能，以增强其权威性和内部约束力。从当前的工作看，应根据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的原则，从国家法律框架内明确相应的法律地位，有条件的地方，应加快立法步伐。&amp;nbsp; &amp;nbsp;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二）、加快县乡政府职能转变，为农民组织发展提供活动空间。政府管理职能太多必然导致为农民提供服务的组织发育不起来。当前县乡政府职能存在越位、错位、缺位情况，政府的过多干预，使得农民自己的组织难以有生存与发展空间。十六大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我们应以此为指导，明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农民的关系。县乡政府主要职能应定位在负责公共秩序和公共管理，并为提高农民收入创造外在条件，为此县乡政府应该退出微观经济领域，退出一般社会性服务领域，把生产经营决策权、财产支配权等还给农民。由农民成立自己组织处理生产经营及其他服务性工作。只有这样中国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状况才能得到改善。&amp;nbsp; &amp;nbsp;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三）、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优化农民组织发展环境。政府应该加大扶持力度，第一，提供制度性服务。比如对合作社组织，可以制度合作社示范章程予以引导。合作社示范章程主要是对合作社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管理原则、组织机构、分配标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这样可以降低组建合作社的交易费用。第二，政策上支持。在资金支持，税收等方面也应给予一定照顾。从某种意义上说，扶持农民组织，也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此外，政府还可对农民组织加强指导和培训，搞好协调和服务，以促进其健康发展。同时，及时总结，宣传典型，营造有利于农民组织发展的舆论环境。&amp;nbsp; &amp;nbsp;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三、尊重农民，多样发展，逐步建立起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群众组织&amp;nbsp; &amp;nbsp;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农民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一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一方面组成和参加农民组织，应由农民自主决定，合作程度和规模完全由参加农民组织的农民自己决定，不能采取行政手段进行撮合。农民有参加的自愿，也有退出的自由。另一方面农民组织应是群众自治组织。即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政府主要是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坚持多样发展。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发展模式和途径，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允许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既可以有经济性的农民组织，也可以有政治性农民组织；既可以有各种专业协会，也可有各种综合性的专业合作社，也可有各种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三是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可以从发展各种经济组织入手。这种组织可先按产品区域建立；有条件的地方，要引导农民，按照真正的合作制原则组建地区性合作组织，最后建立起全国性合作组织；可先发展各类新型农民经济性组织的同时，改造和利用农村已存在的各种组织；可先发展经济性合作组织，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发展政治性的农民组织等。<br>（作者单位：泉州市委党校）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5-12-08 16:20:36</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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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三农”问题的经典书目推荐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qdhylg/article/38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三农”问题的经典书目推荐<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林毅夫著，上海人民出版社和上海三联出版社，1994年11月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本书收集的是作者以现代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中国发展问题的10篇论文，内容侧重于制度和技术层面的分析。前5篇文章探讨农作制度变迁的原因，不同的农作制度对农业发展的影响；随后的4篇文章探讨社会主义制度下农业技术的选择、创新和扩散；最后一篇文章则是纵论五千年的历史，说明中国科技在前现代社会领先于世界各国，但到现代社会却落后于西方的原因。 <br><br><br><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这本书把规范的经济学方法与中国的问题做到了最好的结合，是中国经济学规范化的很好尝试，很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而且，此书在国内外曾产生很大的影响，他的一些结论、观点对我们现在思考“三农”问题仍有启发借鉴意义。 <br><br><br><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发展经济学——从贫困到富裕》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日]速水佑次郎著，社科文献出版社，2003 年2月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本书是一本综合性的、逻辑严密的发展经济学专著，它提出了一个重大的问题：为什么世界上少数国家达到了高度富裕，极为有限的几个发展中国家也在接近这个水平，而大多数国家还停留在贫困和停滞状态？造成全球性偏差的一个明显因素是开发和采用先进技术的能力不同；那么，为什么步入了同发达国家的生产率差距日益缩小轨道的发展中国家的数量会如此有限呢？一个可能的答案是低收入国家在它们的社会和文化的制约下，难以为引进的先进技术配备适宜的制度。为了找到消除它们的约束途径和手段，本书通过与成功地解除了这些制约的案例的比较，探讨这些交织在一起的制约的性质。该书从人口增长、自然资源耗竭、资本积累和技术变化等方面，概述了第三世界发展的数量特征。然而，本书使用的主要方法是比较制度分析，即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和不同社会及文化传统情形下的，由资源禀赋和技术变化引起的制度进化类型进行比较。作者相信，发展的机制潜在于表面的落后之中，如果这种机制被适当地开发出来，赶超发展是可能的。 <br><br><br><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经济增长与农业》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美]舒尔茨著，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12月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该书作者舒尔茨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之一。他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就从事农业经济问题研究，60年代把对农业经济问题与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结合起来，研究发展中国家的农业问题，从而对发展经济学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他的《改造传统农业》一书独树一帜，至今仍产生着深远的影响。而他在这本书中则确切地分析了农业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分析了政府农业政策的有效性，在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分析方法的同时，也为我们思考、制定、执行现行的农业政策提供了可借鉴之处。 <br><br><br><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改造传统农业》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美]舒尔茨著，商务印书馆，1999年8月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与传统轻视农业的看法不同，舒尔茨十分重视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为“仅使用传统生产要素的农业是无法对经济增长作出重大贡献的，但现代化的农业能对经济增长作出重大贡献。”他在该书中研究的中心问题就是如何把弱小的传统农业改造成为一个高生产率的经济部门，并且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对问题的分析：传统农业的基本特征是什么；传统农业不能成为经济增长的源泉的原因；如何改造传统农业。全书紧紧围绕这三个问题展开探讨，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这无疑为我们制定农业发展战略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他的一些观点和建议，如关于对市场机制的利用的论述、关于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性和做法、关于重点发展中小学教育等对我们也很有启发。事实上，这本书还体现了经济学中的反潮流精神，可以帮助人们建立一个理解农民经济理性的分析框架和思维方式。 <br><br><br><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农村经济绿皮书：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4月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本书是农村经济绿皮书系列的第十一本，它以中国农村小康建设为专题，对中国农村小康建设的内涵、现状和基本思路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诠释。具体来说，该书全面、系统、客观地回顾了2002年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运行情况和农村社会的发展状况，对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保持了农村经济绿皮书的统计数据和经济分析的系统性及连续性。该书还展望了2003年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对2003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增长幅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以及国内粮食价格指数等指标做出了具体的预测。读来，颇有一番参考价值。 <br><br><br><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于建嵘著，商务印书馆， 2001年12月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该书作者在深入进行社会调查、搜集了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从政治社会学和政治人类学的角度，以岳村一个世纪的政治关系、权力体系等方面的变迁为对象，对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进行了扎扎实实的实证研究。书中认为，这一变迁的显著标志是城市政治社会对乡村社会的侵入即国家行政权力的下沉，但随着国家对乡村经济依赖性的减弱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的行政权力将逐渐退出乡村的政治领域。这一理论结论具有较深远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另外作者对各个历史阶段的梳理，并不是单纯的历史事件，而是以自己的理论框架来分析、研究，提出自己的一些基于各阶段史实的基本判断和理论观点。这就使全文既有厚重的历史感，又有一定的理论深度。 <br><br><br><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联结农户与市场——中国农民中介组织探究》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张晓山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5月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农民中介组织是指联结农户与市场的各类经济组织，如专业合作社、供销社、信用社、乡村社区组织等。本书从农民中介组织一般性概念出发，对农民中介组织状况做出较准确的描述，通过实地考察深入研究各类中介组织的内部结构、管理机制的现状和部题，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较系统的归纳、总结，探索新老中介组织对接问题。本书对农民中介组织所做的理论探讨，实证分析和对策研究，对于发育和完善农民中介组织，大国发展农工贸一体化，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br><br><br><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温铁军著，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该书的作者长期关注和研究“三农”问题，去年7月，还在河北翟城村集资建造了中国第一个免费培养农民的“乡村建设学院”，免费对农民进行职业技术等培训，让农民来建设本乡本土，自己解决剩余劳动力，寻求发展。这种试验被国内外学术界称作乡村建设运动的复兴。因此，他被中央电视台评为2003年度经济人物。 <br><br><br><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这本书是他的一项课题进行多年研究的总报告。在这份报告中，他首先综述了农村基本经济制度问题，指出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随人口倍增而更加严峻，资源紧约束使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安排不可能再有条件趋向私有制，于是大包干以后在土地占有关系上出现了比解放前的两权分离更进一步的产权两级构造，农户私有财产和其他经济成分财产比例上升，使农村财产关系复杂化。他在十年试验的基础上提出，利用、改造传统组织制度资源形成农业基本经济制度，由于能够在资源约束不变的压力下有效地扩大农业内、外部规模，弱化市场风险，而可能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制度保障。尽管他的一些观点受到有些学者的批评，但是，他的这一报告仍有着独特的价值，值得一读。 <br><br><br><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中国县乡财政与农民增收问题研究》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陈锡文主编，山西经济出版社，2003年2月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该书通过对湖北省襄阳县、河南省鄢陵县和江西省泰和县等三个典型的农业县进行深入的解剖，着重从县乡财政的角度分析了制约农民增收的各种长期性、根本性因素，并提出了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难题的完整政策思路。该书曾获得政策研究的最高奖励——中国发展研究奖一等奖。<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当代中国社会流动》<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陆学艺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社会如何由“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分化为十大阶层？它们各自将向何处演化？本书以丰富的数据和文献资料，全面系统地描述了１９４９年以来中国经历的五次社会流动，展现了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的总体格局。<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新乡土中国》<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贺雪峰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作者不但提出了返回国情、常识和个案，提倡精细研究，他还找到了贯彻其理念的视角，为走这条路的人指出了方向，并身体力行地破了题。另类的声音，另类的路。新乡土中国，孕育着当代中国农村研究和农村发展重建的新希望。<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传统十论——本土社会的制度、文化及其变革》<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秦晖著，秦晖的中国传统社会研究，在今天方兴未艾的社会史研究中独树一帜。与人类学取向的“新社会史”颇为不同的是，他对传统社会的研究似乎更接近于传统宏观社会史研究，是一种关于中国政治社会结构的总体分析。<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三农论”—当代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陆学艺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11月出版，该书系统阐发了作者“三农”研究的学术思想，收入了一些重要而有影响的文章，例如：我国农业要警惕再走扭秧歌的老路；治理通货膨胀必须调控粮食市场；农村改革、农业发展的新思路等，为读者认识“三农”问题，研究“三农”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br><br><br><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我向总理说实话》 李昌平著，作者以17年的亲身体验，给我们展现了一副农村的真实画面，使“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成为描述三农的最经典话语。<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黄河边的中国》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一位智者、一位使徒般的跋涉者，历时十年穿走于黄河上下，匍匐于中原大地，在城镇、在乡间，在地方官员的厅堂里、在普通农民的炕头上，他“望、闻、听、切”，观察、体验、咀嚼生活，逼近生活的真相，诊断生活中的病症。十年积蓄，一朝吐哺；十年不鸣，一鸣惊人。终于一本洋洋60万言的日记体社会考察报告《黄河边的中国》奉献于一切关注社会、关注生活的人的面前。<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山坳上的中国》何博传著 贵州人民出版社<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中国农民调查》 陈桂棣、春桃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这是一部透视当下中国农民问题的不可多得的反思警世之作。作者耗时三年，遍访安徽乡村，深入调查，访问了从中央到地方一批致力于农村改革的有识之士、专家教授和党政要员。收集的材料和废弃的手稿，几近等身。作品依据大量第一手材料，反映了当前农民的生存状态，披露了曾惊动中央的几起重大涉农案件，揭示了农民负担过重的种种原因，展现了农村费税改革的艰难曲折过程。文本叙述客观真实。听作者锥心泣血哭述农民的命运，我们收获的不仅是眼泪。<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 徐勇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本书是作者1999-2003年所发表的研究文章的结集,主要内容分为:村民自治、县乡治理、乡村发展,以中国为主位的政治学四部分。<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农民》，李一清,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四川文艺出版社,这是当年以《山杠爷》震动文坛的乡土作家李一清，磨砺数年、潜心打造的又—长篇力作。小说《农民》塑造了以牛天才为代表的典州农民形象，描写了这个一辈子植根于土地，依赖于土地，深爱着土地的淳朴农民在历经了土地包产到户的喜悦，进城打工的艰辛，重返乡里的无奈，一直到土地商业性开发等—系列农村生活的剧烈变化。内心的思想挣扎和对未来生活的迷茫，使他情不自禁地对天发问，对地呼喊：“土地，狗日的土地牎到底是该爱你，还是该恨你<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推荐人：李明珍）<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网站推荐<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一、学术网站：<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中国农村研究www.ccrs.org.cn<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2、中国乡村网www.china-village.org<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3、公法评论www.gongfa.com<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4、三农中www.snzg.net<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5、世纪中www.cc.org.cn<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6、思想评论www.sinoliberal.net<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7、中国思维网www.chinathink,net<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8、乌有之www.wyzxwyzx.com<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9、开放时www.opentimes.cn<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0、中国改革论www.chinareform.org.cn<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1、其它参见以上各网站的链接，不妨试试，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二、农业信息网站：<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gov.cn<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2、三农数据网www.sannong.gov.cn<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3、中国农经信息www.caein.com<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4、中国农www.aweb.com.cn<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5、中国兴农www.cnan.com.cn<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三、值得一去的论坛：<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大学生支农调研www.3nong.org/bbs<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2、关天茶舍www2.tianyaclub.com<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3、凯迪社区club.cat898.com<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4、强国论坛bbs.peopledaily.com.cn<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5、北大未名bbs.pku.edu.cn<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6、中间论www.zhongjian.net<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7、满江红论www.manjianghong.net<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8、青年论坛bbs.ynet.com<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9、中南论坛bbs.znufe.edu.cn<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0、乡村建设与县域发展论坛rcc.zjnu.net.cn<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四、学生社团网站：<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农民之子中国农村发展促进会www.crdpa-bnu.org<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河南大学三农发展研究www.3nongren.com<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山东经济学院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qiluqing.home.sunbo.net<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思想的碎片-岳麓法学沙www.lawsalon.net<br><br>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5-12-08 15:17:57</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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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新乡村建设要回答的16个问题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qdhylg/article/384.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1． 新乡村建设运动的启动背景<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2． 新乡村建设运动与历史上的乡建运动的关系<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3． 新乡村建设运动的展开形式<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4． 新乡村建设运动的人才培养<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5． 新乡村建设的资金来源<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6． 基层政权有无可能在新乡村建设中发挥作用<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7． 乡村治理是新乡村建设展开的现实基础，新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关系的具体展开<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8． 新乡村建设与非体制精英（乡村干部之外的农村精英）<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9． 新乡村建设如何引进技术因素<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0． 新乡村建设如何发育或利用金融组织<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1． 新乡村建设的区域组织方式：是以村、以乡还是以县为运作单元<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2． 新乡村建设运动如何解决农村教育问题<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3． 新乡村建设运动如何解决农村医疗问题<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4． 新乡村建设运动如何适应不同区域、县域、乡域或村庄的不同情况寻找合适载体<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5． 新乡村建设运动的区域推进策略<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6． 新乡村建设运动参与者的主体力量<br>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5-12-08 15:15:27</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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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新乡村建设运动”香港乐施会云南扶贫项目点探营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qdhylg/article/383.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南方周末　 　2004-02-12 18:49:49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新乡村建设运动”香港乐施会云南扶贫项目点探营<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本报记者　林楚方<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如何使贫困的人脱离贫困，如何让脱贫的人坚强地站起来，不再返贫，并得到原本属于他们的权利和尊严，这是任何从事扶贫工作的人都要深入思考的问题<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医务室<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车下是昆禄公路，禄劝县城就坐落在公路那一头，仅距昆明70多公里。乐施会项目点在禄劝县的大山深处，汽车还要钻几个小时，稍不留神就可能掉在山涧里。<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禄劝项目点是香港乐施会在西南的一个扶贫点，事实上，这个国际扶贫组织进入中国内地已经十几年了，在西部地区进行了广泛的扶贫工作。<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2003年岁末，本报记者前往乐施会扶贫点采访，试图记录那里的贫穷和人们摆脱贫穷的努力，并看到了一个NGO的艰辛努力和精彩试验。<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云南省禄劝县翠华乡安心田自然村是乐施会的社区发展项目点，坐落在大山顶上，远离喧哗闹市，2003年11月27日，村医务室落成，苗家的男男女女都在医务室庆祝，酒席摆满了屋子和院子。<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一个医务室的落成一般来说不是新鲜事，而对安心田的苗家人来说，却是大事。医务室是乐施会在这个自然村的一个扶贫项目。<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乐施会禄劝项目官员冯明玲女士介绍，乐施会初来时，人们强烈反映有病无处医，到最近的卫生所也要走两个小时，到卫生院要走5个小时。即使医院就在家门口，高收费也让村民无法承受。<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苗寨人们的痛苦让乐施会项目办的工作人员感到“从心里难受”，于是经过协助苗寨村民讨论和表决，便选择了建设医务室的项目。<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项目实施采取的是一种“赋权”模式。乐施会认为村民是解决社区贫困的主体，机构只是社区发展的协作者。以社区为主体的发展，才是有生命力的发展，包办代替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赋权模式是项目办工作人员和村民一起商量医务室该建在哪里，怎么建，建了怎么管，谁来管，这些事情都让村民来决定，如果有分歧就多次讨论、辩论，意见无法统一就投票解决。<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村民们投票选出医务室项目建设小组，小组组织村民出工出劳，还组织人做监督工作。医务室建成后，召开全体村民会议，制定管理制度，选举管理经营者，并确定医务室的一系列服务规章。<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于是这个医务室就有条不紊地按照这个制度运作下去。乐施会其他的项目也是如此运作。<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云南省扶贫办外资中心的楠处长举例说，乐施会在云南十年扶贫，所建的饮水工程，不仅当年有水喝，五年十年照样有水喝。<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基金管理<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乐施会进入每一个社区，始终把以赋权为核心的参与性作为社区发展的最基本手法。<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石丫口社区，最初也是乐施会的项目点，曾经试行过小额信贷，但由于项目运作中漠视穷人的权利，小额信贷的管理权垄断到少数强势人的手上，权力缺乏监督，富人挥霍了几千块钱的贷款，乐施会在1999年退出石丫口。<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2001年，乐施会在总结失败的教训后重新进入石丫口，全村开大会重新讨论小额信贷的管理制度，并将小额信贷改为由社区自己管理的社区发展基金，选举了社区发展基金管理小组。<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谁来管理资金呢，村民投票选了一个会计管账，还选了一个出纳，互相监督，会计要有文化的，出纳要良心好的，出纳家里人良心也要好，村民说，如果家里人良心不好，会教唆他把钱贪污了。<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三年中，还没有哪户拖欠贷款。社区发展基金管理非常严格，其核心就是透明，每项开支都由社区成员大会决定，每个季度做一次账目公布，村民可以随时提出看账和看钱的要求。<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对100％的回款，乐施会云南项目统筹张松认为，根本的原因不是5户联保机制的作用，而是村民对社区发展基金的自我管理使其产生了拥有感，村民特别珍惜这种拥有感。<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2001年村民一共贷了7500元，第二年就到了24800元，第三年就到了43600元。通过收取利息，社区已经有了8000元的积累。<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将来，这笔钱可以滚动得更大，可以成为我们自己的小‘信用社’，增大到4万到5万，留3万社区自己用，两万就可以帮助其他社区，收他们的利息，让其他社区学习我们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也发展起来，这样，周围的苗族寨子就都可以发展起来了。”石丫口社区发展委员会王美献主任说。<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贷款的利息怎么使用呢？村民将利息转入助学基金、合作医疗基金、科技推广基金。各种基金的管理制度都是村民自主制定的。<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CO机制<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通过项目的实施，一个不同于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社区组织也慢慢建立起来，这个社区组织叫社区发展委员会（简称CO）。<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CO在项目结束后继续发挥作用，社区发展基金以及助学基金等都由CO管理。如果你仔细考察乐施会的这些扶贫点，你会发现一个令人吃惊的现象，在这些远离现代喧嚣、近乎原始的村落里，人人都能脱口而出“社区，CO，CDF（社区发展基金）”这些新名词。<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乐施会‘以人为本，以权利为本’的理念，不仅仅是把贫困人口的基本权利直接赋予他们，而且要通过一套相对比较完善的实现机制来保障这些权利的获得，更加强调了基本权利的可实现性。CO是实现村民权利和社区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一位项目官员说。<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CO选举的时候，我们提出硬性的条件，主任必须由妇女担任。”为什么？冯明玲介绍，乐施会扶贫工作的一个重点是社会性别问题，苗族妇女一般不出门，只在开人代会的时候，可能有个苗族妇女做代表出去。<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苗族妇女平时的工作就是看孩子、养牲口、做饭，如何建立这些妇女的信心，让她们能够像山外的人那样，终结男权社会，乐施会进行了不懈努力。<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作为CO成员的妇女，都到县城培训，项目办官员组织大家讨论，官员们让大家讨论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妇女们开始说，男人有胡子，女人没有；女人能生小孩子，男人不能；男人力气大，女人力气小。<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我们改变不了生理的差别，但是有些后天的东西是可以改变的，比如女运动员力气可能比男人大。她们说男人能说会道，我们说演员里也有女人；她们说男人会办事，我们说，冯老师不也是女的吗？妇女们都笑了。”<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倾听她们，她们有被倾听的权利，有被尊重的权利，这些权利不是恩赐的也不是施舍的，而是她们自己的。”<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长了“见识”的妇女开始有了一些独立的想法，酝酿成立妇女小组，为什么？因为嫁到这里的妇女离娘家往往很远，甚至几年都不回娘家，往往都把自己封闭起来，有时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可能自杀。<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妇女小组的成立，增加了农户在一起开会、交流、活动的机会，在活动中，妇女小组常有意识地要男人少喝酒，减少家庭矛盾，还在制度中增加了男人要少喝酒的规定。<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同时，在妇女的活动或生产生活中，还灌输生命的重要性，要善待自己的观点。以后男人喝酒也少了，妇女喝药的情况也少了，2003年，还未听说有哪家农户吃农药致死的消息。<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必须让妇女从家庭的角色中解脱出来，走到公共领域，甚至走上社区管理角色，解放妇女！”乐施会刘官员说。<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这样的妇女小组只是乐施会所有的项目点上CO的一个缩影。CO在乐施会的项目实施过程中起到核心的领导作用，在社区发展规划和家庭生产生活改善计划中也发挥着核心领导作用。<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新乡村运动”<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从1992年乐施会初到中国内地，已经过去十年了。最开始乐施会在云南、贵州开展农村扶贫，1995年、1996年，主要做技术推广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997年对这些项目进行了回顾和反思：在贫困地区，一家一户应对贫困非常困难，“我们感到如何把大家凝聚起来，通过组织的形式和力量对抗贫困是根本出路。”<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我们将项目叫载体，最初是通过小额信贷的方式，带动培育社区组织机制和社区的观念意识。”<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乐施会云南地区统筹张松认为，这是一个根本性的改变，从1997年开始，建立新的社区组织就成为乐施会的主要策略方向。<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过去谈社区组织，就理解为一个组织机构，或者叫什么小组，有机构有制度就够了，后来发现还不够，还要注意机构产生过程，它必须通过选举产生，选举要有充分参与。”<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张松说，现在很清楚了，这种组织的核心理念是参与性，参与性是以赋权为核心内容的，决策时，能不能保障所有人都知道要讨论什么，要做什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还要看讨论过程中，大家有没有充分发表意见，决定的时候，有没有他的一票。<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决定后的事情，老百姓有没有监督权，老百姓有了意见，有没有反馈和再决策的过程。这就是这个机制的全部，通过这个机制战胜贫困，比单纯地建一些房子、给一些项目要好得多。<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随着CO机制的注入，村民们也能够正确认识社区和自己的关系，而且学会了如何管理一些事情，“原来都是村委会管，当官的管，现在是大家管。”<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由于CO成员都是没有报酬的，当选就意味着奉献的开始，所以，CO机制的植入培育了一批热心于社区公共事务的人，而这种人就是社区精神的重要载体。<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一种机制、一种精神在维系着这些乡村的运行。一种真实感觉是，乐施会在做乡村试验，在城市都没有成型的社区和社区治理理念，很悬乎的社区精神，在这些乡村则已经生根发芽。<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如何理解贫困？如果贫困仅仅是缺钱的话，就简单多了。很少有人分析贫穷背后的原因，现在全国都在反思，参与性扶贫规划的制定就是反思的结果。尽管我认为，参与的程度还不够，但毕竟是往前走了一大步。”云南省扶贫办外资中心的舒海燕说。<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乐施会西南项目官员李昌平甚至冠之以“新乡村运动”。观察者还注意到，村民自治尚未解决好的乡村建设中的社区治理机制、社区精神培育等问题，在乐施会项目点的社区组织机制建设中，人们看到了希望。<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随着CO的成长，以及政府对农村税费减免和财政对农村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强，CO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当地政府的关系必然发生微妙的变化，将来的情况可能会互相合作、互相依存、互相融合、互不干涉，这最终会成为主流的乡村治理状态。”<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反思<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说实话，乐施会的一些做事风格深刻地影响了我们。”中共大理州剑川县象图乡党委马书记说。<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大理州剑川彝族白族自治县是乐施会在云南的另一个项目点，是乐施会惟一和政府共同建设的项目点，剑川点的经历颇为曲折。<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在开始做象图项目时，省扶贫办外资中心和剑川当地官员的操作模式是传统的政府模式，项目官员向乐施会西南办官员汇报发放扶贫贷款数量和回收率是多少，做了多少项目等。<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乐施会官员一头雾水，因为按照乐施会的“项目不是目的而是载体”的理念，这些官员的扶贫都扶“歪”了。<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后来省扶贫办外资中心和剑川县领导都认可了乐施会的理念，重新改组了剑川项目办，省扶贫办外资中心的直接负责人也进行了调整，剑川项目办新经理是县扶贫办副主任李刚。<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象图乡大山红、满山红社区是项目点，从剑川县城开车要4个小时，翻越海拔3000多米连绵大山，才能到象图乡政府，从乡政府到大山红、满山红还需要走3个多小时崎岖的山路。<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不久前，本报记者来到大山红和满山红社区。经过剑川项目办和象图乡政府的努力，这里发生了和禄劝近乎一致的变化。<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村民们的精神面貌有了质的不同，人们从失望到希望。通过引水工程、学校等项目载体，社区组织生根发芽，社区精神也在近乎废墟的地方崛起。<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为什么同样的钱投下去，乐施会的效果会明显不同？大理州一个县，修了很多水窖，后来就坏在路边，“我们问老百姓，为什么不整修，老百姓说，那是政府修的。”<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舒海燕等官员也经历了一段痛苦的转变，“我就渐渐明白了，要尊重他，要倾听他，农户才是发展的主体，你只是协助者，这个转变的过程中，有些东西给我的震撼是一生的，只有亲身经历，才能从心理上完全接受乐施会方式。”<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李昌平认为：“政府要借鉴乐施会扶贫的经验，要用法律保障老百姓拥有掌握和使用扶贫资源的权利。用制度保障贫困人士的权利实现，是解决贫困的根本出路。”<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图：<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石丫口的村民分为老年组、妇女组、贫困组、男性组等，讨论医疗合作基金、卫生员、卫生室制度等内容，然后召开村民大会，在县项目办的协助下，村民们分别就上述内容进行表决。图为村民们在举手表决　　本报记者　林楚方　摄 <br>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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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新乡村建设运动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qdhylg/article/38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从1949年毛泽东在大陆执政建立新中国以后，在中国农村进行了大量的农村组织化的建设工作。建立了大约80万个合作社，建立5万个左右的人民公社。组织化程度之高甚至最偏远的乡村也都有了农民的基本组织。每个合作社里都有妇女联合会和儿童、青年团体组织。<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但是由于人民公社忽视了农民的实际的利益需求，导致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降低，所以从80年代初开始在农村进行改革，推行了以提高生产效率为中心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土地承包给农民。虽然这个改革成功地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同时也由于农民的单干和分散而导致农村失去了合作基础，导致农村如同一盘散沙。<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这种分散状态不仅限制了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进一步也导致了农村的自我公共管理能力的降低，也导致了农村公共设施、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文化生活、自我教育等公共服务的丧失，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也导致了的农民的凝聚力的丧失，没有了团结一心战胜困难、自己解决问题的自信。目前的农村矛盾突出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地步了。<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了目前的农村的分散状态带来的弊端，所以一直在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目前已经在农村普遍开始了建立基层的村民自治组织，开始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并在宪法、法律和宏观政策上努力尝试去保证农村社区环境的改善和农民的合作能力的提高。但是由于单独依靠政府的渠道推行，没有农民基层组织的有效配合，许多基层政府甚至还故意阻挠拖延这些政策的推行，很多工作难以见到成效。<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研究机构和民间团体也进一步走进农村，尝试促进农民重新合作起来的可能性。<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从2000年代初，在著名的经济学家温铁军博士的推动下，许多民间团体共同努力开始了一个“新乡村建设运动”。这个运动的核心内容是促进农民的精神自立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的提高。<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现在已经做的工作包括五个方面：<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1进行农民社区组织和发展人才的培训；建立了推进农民组织化和精神成长的新乡村建设学院和流动性的培训机构。免费地培养优秀的农民社区带头人，为农村培养组织、技术、社区工作、社区服务的人才。目前，已经有几批学员毕业回到村里面，开始了村民组织建设的实践工作。 <br><br><br><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2为农民的组织化召开一些交流和研讨性的各种会议，其中包括一些高层和农民直接对话的会议。这对于推动政府、知识界加快和农民的交流起到很好的作用。<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3在全国建立农民的组织化试验基地；在中国各地农村建立组织化实验基地和培训机构。目前已经建立了几十个实验基地和200多个研究观察点；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4创建了专门为农民服务的媒体和网站，促进农民组织化和权益维护方面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农村版杂志，家喻户晓的必读书。有大批的农民志愿者主动加入进来无尝的宣传和推广这本杂志，有些地方也起到了实效。如王素美、刘凤兰。<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5建立了进入城市工作的农民工人的技能培训机构、权益维护组织和工会准备，促进进城农民权益的维护和能力发展。农民工文艺演出队的建立。<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虽然我们还刚刚开始，但这些活动已经获得了相当的回报。一些在村级的各种形式的农会组织建立起来，有些是经济互作组织，有些是社会公益组织，有些是农民的权力维护组织，有些是农民工会。这些组织进行了不仅仅维护了本地的经济发展和维护了自身权利，而且很好的影响了公众的关注和中央政府的决策。<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目前，全社会已经形成了对农村、农业、农民关注的热潮；有大批的志愿者参与对农村的服务，大学生到农村服务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农村问题已经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全社会都知道农民受到了不公平待遇；中央政府也把农村问题列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的拿出更有成效的解决问题的办法。<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我们为什么好像做的比较容易呢？<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由于毛泽东时代遗留下来的社会公平观念和状态，使得中国民众非常重视社会公平问题，中国政府也因此非常关注这个问题。在宪法、一些基本法律宏观政策上，都保证了维护人民的基本利益。所以，尽管也有些问题，但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农民建立各种组织和维护权利的依据就是中央政策。<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这其中包括了妇女的平等地位，“妇女是半边天”。妇女的地位曾经是很高的。所以，今天妇女和一些发展中国家比，并没有那么悬殊的性别差别。<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毛泽东时代的遗留下来的另一个重大遗产是良好的农民组织状态。这使得农民很容易组织起来，那些妇女组织、青年组织马上可以恢复起来。<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我们的一些经验：<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第一， 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让农民组织起来，农民必须组织起来。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第二， 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自己说话。<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第三， 要完整理解村民自治的内容，自治不只是选举一个内容，全面进行乡村的建设和发展。<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第四， 农村的最大贫困是精神贫困。要提高对农村的精神支持，增加信息流入。输血——造血——精神成长<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第五， 解决精神贫困要有一群具有牺牲精神的志愿群体，大学生志愿队是农村精神扶贫的主导力量。“大学生是红军”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第六， 所有既定的项目都要经过一定的改造，与当地基层政府和村民的需要结合。<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第七， 农村发展要多种支持结合：外界强大的精神支持+宏观制度上保障+必要的物质支持（最好可以再生）。<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第八， 做农村发展要有合适的切入口，现阶段要重视个体精英的推动力量。<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第九， 解决农村的问题要少花钱，多投入劳动。 <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第十， 高举三个代表，坚定不移地和中央站在一起。<br><br>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5-12-08 15:11:48</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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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中国农民阶层现状录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qdhylg/article/38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一、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群体竟然是世界上力量最弱的群体 <br>　　中国农民为什么可怜？追根溯源，农民之苦，源于农民之弱，农民之弱，则源于八亿农民是散沙，正因为农民是难以捏合起来的散沙，以至于一个小小的村官 都可以骑在农民头上拉屎撒尿，更遑论一个国家政权从制度上存心要将农民变成二等公民。 <br><br>　　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大的群体，居然就是世界上力量最弱的群体，这就是中国农民陷入整体性的万劫不复的苦难之源。自80年代初期，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家庭“一个个单独地站在国家权力机构面前。”这种图象的更为形像的注解是：一个个赤手空拳的农民面对成群结队的政府官员及警察。这种政府官员及警察可以专横地向农民下达命令，以合法暴力为后盾剥夺农民的财产、人身乃至生命。<br><br>　　李茂岚等人从研究农民负担问题入手，最终发现：农民社会化组织水平低的直接后果就是“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弱，往往很难抵挡外界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侵犯 。这可以说是农民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最深沉的原因之一。”要知道，八亿散沙式的农民面对的并不是一个在任何意义上都可以视为非法的强盗集团，而是一个按照行政原理和军事原理组织起来的可以合法行使暴力的统治集团，而且，这个集团事实上可以行使没有任何限制的权力。许多人纳闷，为什么农民那么苦，他们为什么不起来反抗呢？农民与党国政府力量对比如此悬殊，要造反岂不是以鸡蛋撞石头？因此，对绝大多数农民来说，除了指望当权者的开明，开恩和盼望多几个包青天之外、或者除了以死相抗之外，他们几乎没有其他选择。<br><br>　　更可怕的是，在权力对比关系的微观层次之外，原子化的农民实际面对的是整个国家官僚体制：它们是从中央到地方庞大的党政官员系统、制定《农业法》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以及卫生部、水利部、林业部、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交通部、农业部、公安部、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教育委员会、电力工业部、地质矿产部、邮电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文化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等中央政府各个部委、局、办以及各个省的地方立法机构及其政府等等。稍微明白点事理的人都知道：无论在在理论上和事实上，所谓农民负担问题的最深重的根源绝对不是区区乡村基层政权横征暴敛所致，八亿多农民沦为二等公民，更不是乡村基层政府官员哪点能耐所及，所有这些，都是一整套国家机器合力作用的结果。<br><br>　　也许人们并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在1984年前后，数字统计的结果显示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历史奇迹，农民王驾远写中堂把农民生活比作“不是神仙，胜似神仙”这些事实的背后是1978年到1984年，全国基层干部数量减少了一半，这个数字出自中央政府在1984－1985年作的一项目调查。可以说农村基层党政组织大规模的瘫痪、半瘫痪导致了农村经济的奇迹和农民的神仙般生活。而农村农民负担的加剧，则是在共产党政权重建乡村基层党政组织的前后。这种惊人对比强有力地告诉人们：强大的公共权力并不是农村经济发展及其农民权利的福音，而是一种巨大的灾难。<br><br>二、道莫不善于群<br><br>　　中国农民的自由和权利成为“幸运”的权利和自由隐含着这样一个前提：即使农民有八亿之众，他们也没有力量向国家和政府说“不”的能力。他们没有力量使纸上的权利和自由变成社会现实。任何权利的背后，其保障机制都取决于政府与公民力量的对比关系。如果农民是小鸡，政府是老鹰，小鸡如何对老鹰张开的大嘴说“不”呢？如果中国农民强大到象日本农民那样能够让国家和政府不可小觑，中国农民的权利还会是只写在纸上的权利吗？<br><br>　　启蒙思想家梁启超说过。“道莫善于群，莫不善于独。独故塞，塞故愚，愚故弱，群故通，通故智，智故强。”梁启超说“群”，就是当今社会的公民组织。<br><br>　　“不论何种形式的社会，其成员组成都是多层次、多阶层的，每一层次或阶层的社会成员往往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为了保护自己的经济和政治利益，最好的办法就是这一阶层的社会成员能组织起来，以组织的形式和组织的力量同其他社会阶层发生各种联系。其组织形式越完善，组织力量越强大，其利益保护就越有效。”1921年下半年，在早期共产党人沈定一等人鼓动下成立的第一个农民组织——萧山衙前农民协会，就是按照这种“群则强”的最简单道理建立起来的。这个农民协会的章程是这样写的：&quot;我们底觉悟，才是我们底命运，我们有组织的团结，才是我们离开恶运交好的途径。决定我们底命运，正是决定全中国人底命运。”在当今社会，一个社会群体有没有自己的公民组织，会显现出巨大的利益差别的。中国的东瀛日本，哪里的政府也想溶入国际社会贸易一体化进程，但那里农民的待遇与中国农民受到待遇就有天壤之别。其中的原因就在于日本农民有自己的组织。<br><br>　　由于日本的制造业对美出口赚了大钱，并留下了巨额贸易顺差，从而导致美国要求日本进一步开放农产品市场，让美国的农产品在日本市场中占有更多份额。在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谈判后，日本在70年代对美国开放了牛肉柑橘类市场，1978年，“东京回合”之后，双方达成的妥协是：日本同意增加农产品进口指标，但美国则放弃要求日本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要求。此后虽然历经1984、1988年日美贸易谈判以及1993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日本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大门仍然没有向美国敞开。日本人当然知道美国廉价的农产品打入日本后会冲击日本农业市场，在一点，中国领导人也未必不清楚，但是，即使是在日本人理亏在先（对美总体贸易顺差巨大）的情形下，为什么日本政府仍然能够抵抗美国方面一波又一波的长达二十余年的贸易自由化轰炸呢？<br><br>　　这里面的一个主要因素是，日本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决策必须考虑到一个农民利益集团－－－全日农协联盟（NOKYO）的意见，而这个团体的意见是举足轻重的。在日本，这个农民团体在对农业政策的决策过程中具有广泛的权力，其领导的提高粮食价格战以及保护家畜和为柑橘生产者反对自由进口农产品而享有极高的政治声誉。1982年8月和1983年1月，在美国总统里根访问日本前，各合作社总同盟前后资助了20次大规模的群众集会，反对农业政策自由化和扩大农产品进口指标。<br><br>　　这个团体有800万成员，其成员超过任何日本的利益集团组织，即使在国际上，它也是最大的农民合作组织。它的管理总会就有10万人，这些管农民的“官员”都是经过选举的官员组成的执行机构。只有农民和农场管理组有权投票。它还包括一个巨大的由37万雇员组成的官僚队伍。从其力量来说，超过任何日本的组织，包括巨大的日本铁路协会。在范围上，它也几乎涵盖了全国9000个单一功能和多功能的合作社的所有的农户。全日农协农民的强大，使它在政治上有相当份量。1982年，属于NOKYO选民占全国选民的19％。据统计，从1949年到1983年，属于NOKYO的成员平均在两院各有41席。或者占5。9％。不仅如此，由NOKYO资助的政治家在议会决策中还要替NOKYO说话。由于全日农协联盟的强大，任何涉及农业贸易自由化问题都会自然转化为日本的重大政治问题。在牛肉和柑橘市场自由化之后，自民党这个曾经对农民答应不搞农业贸易自由化的执政党在国会中失去了很多席位。ToruTakahash在他的研究日美关系的文章中说：如果在大米进口问题上执政党政府处置不好，会导致执政党政府垮台。仅仅从这个事例便能反映出日本的执政党及其政府受制于社会团体力量制约的程度。<br><br>　　80年代中期，美国大米生产者面临困境，于是，精明的美国农场主将眼光瞄准了日本大米市场。在日本，在1993年以前，基本没有进口过大米。而且，在日本农产品市场中，大米份额占到30％。日本农民生产大米2000多年，大米不仅是一个农产品问题，它甚至成为日本文化的一个部份，因此，大米市场的开放较牛肉和柑橘问题严重和敏感得多。正是考虑到这些因素，即使在1993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后，日本也只是局部答应开放大米市场。即使到2000年，进口稻米的比例也只占总稻米消费的8％。全日农协同盟在此提供了一个在多元社会条件下，利益集团作为社会政治行动的基本单位，主导社会基本政治秩序，扮演着公民个人与政策决策者之间的利益传递管道角色的典型例子。这种利益集团往往“集中了个体的需求，形成集团利益并以集体的形式表达出来，于是形成政治力量，也就是政治压力。在参与高层政治方面，利益团体推举自己的代表参与议政，它们充当利益团体的喉舌并为其争取利益，团体则作为这些代表的支持系统，起着协商立场，提高资源的作用。利益团体监督着公共权威，以便阻止它们的越权行为。……利益团体还提供了公民参与政治的渠道，使得它们的权利成为有影响力的、受到承认和保护的东西，公民社会的政治地位因此获得提高。在中国，虽然没有农民组织，但一些局部性的农民组织性行为为农民争取到了迄今为止中国农民可以得到的最大利益。下面介绍的是几个农民组织行为的成功案例。<br><br>案例之一：<br><br>　　1989年，山西稷山县因为乡政府未徵求当地群众同意就把原杨赵乡该名造纸农民进行反抗，不可思议的是，这次官民对峙时间长达7年。作为抗争主体的杨赵村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变成了不服乡镇政府领导的“独立王国”，村民们“拒绝乡党委的领导，不承认乡政府，不与乡政府打交道，前几年甚至不允许县、乡的领导进村。 <br><br>　　案例之二：<br><br>　　1993年6月，“仁寿县曾由于个别区、乡干部工作作风粗暴、加重农民不合理负担等原因，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在这场名为“不满”，实为震惊中外的农民暴动之后，新县委书记卓明安走马上任。1993年，也就是农民发动暴动的哪一年，这个县农民的人均负担是50元，但在农民组织起来暴动之后的第二年，农民人均负担只有4。86元。这还不是农民享有的全部好处。<br><br>　　谢安乡新民村农民张德安因对抗“作风粗暴”的农村干部和“敢于发表不同意见而在全县农民中影响较大”，卓明安先后三次去张德安家登门听取意见，并和县区乡干部扶持村上新栽3万株金花梨、10万株葡萄。1993年四川仁寿农民暴动引发的“地震”，并不局限于仁寿县境之内，农民的“胜利”几乎是全国性的。3月19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在这份“罪己诏”中，共产党政府明确指出农民负担重的根子在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国家机关。对涉及农民负担费用的各种摊派、集资、达标活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在农村建立各种基金等，一律先停止执行，在6月底以前清理完毕。在这以前，**政府虽然发出过各种文件，要求减轻农民负担，但是从来没有象这次这样动真格的：对行动迟缓者、清理不力者，要给予批评、党纪、政纪处份；对造成恶性事件的当事人，要依法惩处；对酿成恶性事件的官僚主义者，要撤职查办；处理结果要广播登报，同群众见面。<br><br>　　1993年5月26日，国务院授权林业部取消要求农民出钱出工的43项达标升级活动，纠正10种错误的收费与管理办法；7月22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37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收费被取消，暂缓执行２项；17项收费被勒令修改，43项各部委等单位要求举办的达标升级活动被停止，１４种强制、摊派和搭车收费行为被要求被纠正，还有10种农民承担费用收取与管理中行为被禁止。<br><br>　　案例之三：<br><br>　　安徽利辛县西潘楼镇1995年农民负担达纯收入的18％，在这些负担费用中，包括缴纳防鼠费、程控电话费、棉花罚款、耕地占有费等中央政府命令禁止征收和不应徵收的费用。愤怒的农民不仅拒绝缴纳上述费用，而且4个村的农民还派出了代表，到县、乡上访，要求取消这些收费项目，退还已收取的款项。<br><br>　　1996年元月2日，农民代表崔景昌等3人到阜阳地区（现为阜阳市）上访，在得到专员批示之后，约50岁的崔景昌回到自己的村子后，立即被村干部“请”到镇上。书记、镇长对他又打又骂。于是，愤怒的农民们集资3元、5元，坚决告下去！于是，1月17日，上访代表潘振远、刘旭德等前往林业部、中纪委上访。全国人大召开期间，崔景昌曾经两度上京。<br><br>　　上访事件最终导致胡锦涛、姜春云、温家宝、罗干、陈俊生6位中央领导过问，中纪委、监察部、农牧渔业部等部委、安徽省农经委和阜阳市委市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导致县长免职、书记被处理，殴打农民代表的镇党委书记撤职、留党察看两年，未能及时处理上访事件的县委书记被调离。<br><br><br>　　但这个事件并没有就此结束。尽管县政府向银行贷款数百万元，向西潘楼每个农民清退11元，但农民认为，清查加重农民负担的帐没有农民代表参加不行，而且，由于农民实际已经缴纳了足够3年的税费，他们拒绝再缴纳新的税费，1997年，这个镇的农民税费上交总数为23％。农民坚持认为：如果问题不解决，他们将拒绝缴纳公粮。不仅如此，农民还架起了自己的广播，打印散发宣传材料，申诉农民的理由。在面警察的高压时，上访代表们又开始了新一轮上访。<br><br>　　事件的喜剧性结尾是：市委书记王怀忠亲自出马，看望上访农民代表潘振远。书记说“农民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难道我们还要和他们争面子？”此后，阜阳市政府又拿出了40多万元支持西潘楼的工作。经济学家把农民组织与国家之间的这种力量对比称作国家与社会的“均衡”。周其仁说：一方面，一定的产权制度必须有国家的保护与介入才能保证它的效力，另一方面，国家为了自己的利益，收取更多的租金，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去侵犯别人的产权。那么，到底是什么机制使国家对产权制度的保护功能和侵犯机制相平衡呢？“只有当社会与国家在对话、协商和交易的过程中形成一种均衡，才能使国家租金最大化与保护有效产权制度之间达成一致。”<br><br>　　日本、美国两个政府之间发生的艰难的农业贸易自由化谈判故事，反映出了国家（日本政府）与社会（日本农民组织NOKYO）之间的这种均衡状态，以及国家租金最大化与保护有效产权制度之间的一致。如果将经济学家的话语转换成政治学术语，周其仁先生在此阐述的“国家与社会均衡”观点便是当代团体政治学中的以社会制约权力的“社会制衡”思想。<br><br>　　在政治理论中，公共权力的制约有两大公式：一种是以公共权力制约公共权力，例如孟德斯鸠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立与制衡；另外一种则是托克维尔－达尔的以社会制约权力的思想。托克维尔强调说：一个由各种独立的，自主的社团组成的多元社会，可以对权力构成一种“社会的制约”。达尔则强调说：如果说美国是因为有了宪法才保持了民主，这是本末倒置；如果说因为这个社会基本上是民主的，宪法才保持下来，这听起来似乎不对，但实际上却正确得多。如果多元统治的必要条件不存在，那么，没有什么旨在限制政府领袖权力的宪法能残存下来。……宪法之所以存在下来，只是因为它不断地受到调整，以符合正在变化着的对权力的社会制衡。<br><br>　　按照美国耶鲁大学政治学教授达尔关于当代民主的思想，在制约权力的两大公式中，“社会制衡”思想具有更加优越的地位。他的宪法与民主关系的思想甚至隐含着没有“社会制衡”便没有公共权力之间的互相制约的思想。根据“社会制衡”思想，便可以知道为什么中国的立法当局、行政当局能够制定不公正地剥夺农民财产权利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什么中国的法院无法承担维护社会公正的职能，这是因为中国缺乏对权力的社会制约机制。<br><br>　　顾昕在解释达尔的“社会制约机制”原理时指出：独立的社会组织的功能在于使政府的强制最小化、保障政治自由、改善人的生活。“多元的社会组织的存在，使得各种统治资源的拥有呈分散化的状况，从而使得统治者进行垂直统治的成本增大。……一个弱小团体的成员，或诸多弱小团体，可以把他们拥有的资源结合起来，从而加大统治者进行控制的成本，推进政治自主性。<br><br>　　在中国，除了执政党及其政府权力，其他权力几乎不存在。人们习惯的是无处不在的执政党及其政府的绝对权力和他们对社会的广泛的动员能力与控制能力，公民成原子状态分布，农民既无法保障自己的权利，也无法影响国家政策和行动。把八亿农民扔到一边，中南海的那么几个人就打定主意让美国的“洋小麦”、“洋橙子”横跨大西洋运到中国来，这是公共权力没有得到“社会制衡”的典型例证。任何一个明事理的人都会发现这种决策对中国农民的不公平和残酷，其情形与“包办婚姻”丝毫没有两样。<br><br>三、农民组织哪去了？<br><br>　　农会如何成了灭绝的恐龙？<br><br>　　中国有代表工厂工人的工会，有代表教师的教师工会、有代表妇女妇联的妇联、有代表青年人的共青团，还有哪些喜欢养花养鸟的花鸟协会。据统计，1997年，仅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8138个，其中行业性社团2782个，联合性社团1219个，中央级团1846个。但在这些社团中，谁能够找出一个农会或者代表农民的利益集团呢？ <br><br>　　莫非世界上其他国家也象中国一样找不到农民组织？实际情形当然不是这样。美国农民有农民协会、农民联盟和农场局三大团体，日本则有全世界最大的全日农协联盟，台湾则有被联合国和东南亚不少国家奉为楷模的台湾农会。<br><br>　　农民自己的组织在共产党的团体家谱中没有任何位置这种事情是发生在共产党掌权之后的事情，在共产党掌权之前，它可把农会捧到天上去了。只要翻翻共产党的党史，便可以发现共产党是如何靠搞农会运动起家的。1925年1月，**“四大”号召抓住可能的机会，在尽可能多的地方发动佃农、半自耕农和雇农，共同组织农民协会，用农民协会这种形式去反对封建地主阶级。这一年的《中国共产党告农民书》说：农民阶级只有组织农民协会，再由农民协会组织农民自卫军，才能解除自己的困苦与压迫，保护自己的政治权利和各种经济利益。1926－1927年，湖南、江西、湖北、河南、山东、河北、陕西建立农会，1927年3月，全国性质农民组织－－－中华全国农民协会临时执行委员会成立，至1927年6月，全国大小农会组织已有21458个，入会会员达9153093人。<br><br>　　1949年之后，中国农村各种各样的自愿组织全都销声匿迹了。（从翰香：《近代冀鲁豫乡村》，第8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85页）这些农民组织的绝迹源于共产党政权对乡村的“摧毁式改造”。在这个过程中，“国家不再以乡村原有的血缘、地缘、业缘性组织为中介，而是将国家权力直接向乡村延伸，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组织建构，配合改造传统的‘以役代职’，成功地实现了党务机构和行政机构在村落一级的普遍延伸，将农民直接纳入了国家正式组织网络。……予以摧毁式的改造。”香港《开放》编辑蔡咏梅在他的文章中曾经感叹当今中国何处寻找水泊梁山。说的就是共产党正式国家组织网络水银泄地般地渗透乡村社会这一事实。<br><br>　　以上下一贯的国家（包括政权组织、行政组织）组织代替农民组织，这是农会组织在农村灭迹的根本原因，可以说，农民组织的不存在，是因为它被国家吃掉了。但在农民组织被吃掉的同时，农民又是被高度组织化的，这是乡村组织化的另外一幅奇景。费孝通说：“共产党人的巨大力量在于组织的彻底完善性。”费孝通的一个弟子则将这种农民组织国家化现象称作“过渡组织化”。<br><br>四、中国农民为什么可怜?<br><br>　　1949年7月，共产党扶持建立起来的最早成立的农民组织是一个农村行政管理机构，它的职能是宣传共产党的政策；将群众组织起来，清算敌伪人员；向大户借粮，救济平民；实行减租减息；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以及协调解决村里的民事纠纷。此后，1950年6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以及1950年7月14日专门制定的《农民协会组织通则》虽然都有农民协会的规定，但这个时候的农民组织纯粹只是顶着农民的招牌，干的全是政府的营生。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29条规定：“乡村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及其选出的农民协会委员会，区、县、省各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农民协会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br><br>　　将农民组织国家化的一个更突出的例子是60年代中期农村社教和“四清”运动期间建立的“贫农、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这个组织不仅沾上了阶级斗争的“浓汁”，更成为农村高度极权的农村政权组织的代表。而1965年1月14日《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23条）规定：“贫农、下中农协会，是贫农、下中农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自愿组成的革命的群众性的阶级组织。它监督、协助人民公社的各级干部进行工作。这种组织将在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巩固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生产方面，充份发挥作用。”“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在基层组织瘫痪的地方，在新的领导核心没有建立起来以前，可以实行一切权力归贫农下中农协会。”<br><br>　　即使高度行政化的农会最终也象恐龙一样绝迹了。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迄今为止，这个问题的答案就象恐龙灭绝一样难以有肯定的答案。可以寻找到的一个解释是50年代共产党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的一个解释，他说：“在土改前，农民进行减租减息和剿匪反霸斗争，需要组织的形式是农民协会；在土改时代，农民进行改革，分配土地的斗争，需要的组织形式也是农民协会，土改后，农民要求的重心，转到剪除中间剥削发展生产上去了，农民协会的组织形式就会自行衰亡，从此，在政治上就只要农民代表会，在经济上就只要合作社。”很显然，上述解释只说明了担当政权职能的农会消失的原因，至于1949年之后，共产党为什么连一个类似于工青妇那样的纯粹傀儡角色的农民团体也不许存在则仍然是一个未知数。<br><br>五、农村改革之后的农村组织化<br><br>　　严家淦说：“促进台湾农业发展最重要的因素，是土地改革和健全的农会组织。各种农业改进的措施，如能透过健全的农会组织，始可得到顺利的推行，更有利于农业的加速发展。 <br><br>　　按照合作经济原理把农民组织起来，这不仅是台湾经验，也是发达国家（尤其是农民以小规模经营为主体的国家）农业推广和农村发展及其重要的成功经验。日本和荷兰是东西方农业发展的典范。他们的共同之处就是在家庭分散小规模经营体制下，通过农业推广体系，引导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组织起来，从而使农民和农业经济得到迅速振兴。为什么荷兰这个弹丸小国能够成为世界上的农产品出口大国的秘密是什么？就是因为这儿的农民组织化程度相当发达。<br><br>　　80年代初期农村改革出现喜人的成绩之后，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深层问题开始凹凸出来。例如小规模的均田制与土地规模经营的问题。国际上通常的做法是：提高家庭农场的生产潜力，必须在小规模均田制的基础上发展规模经营，而建立和健全农业服务体系是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依托。实行农业规模经营，必须有提供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要各种服务的各种组织。为此，中国农村改革的智囊机构——发展研究所提交的一份农村发展报告便深有远见地洞察到了中国农村改革在组织化方面面临的紧迫任务。报告在批评农村改革10年来“在正规组织领域内至今没有获得实质进展”外，还尖锐地指出“脱离行政权力系统就不正规。这差不多已成为我国一部不成为法的第一要义。这种正规组织类型的单一化，是深入改革的主要障碍。”<br><br>　　发展研究所的农业政策专家们也许无法想象的是：虽然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建立新型组织的一次良机，但国家却利用自身的优势占先，从而使农村改革二十年来，农村新型组织的建设发展不仅未出现他们希望生长“农民生产者协会”，而且行政权力正以新的姿态挺进所有新型农村政治、经济生活领域。曾经以“大包干”闻名的安徽凤阳小岗村至今还流传这样的话：“小岗想致富，愁的是没门路，盼的是服务，想的是政府。”同样的对权力的认知也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一位社会学家在广东南海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越是经济发达的管理区，行政权力也就越大”。<br><br>　　在农村，大量充斥的是与农业生产和流通相关的具有主体性质的“七站八所”。这些部门就是所谓的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站，植保站。经营管理站、农机站、农田水利管理站、供销社、棉麻站、粮食购销站、生产资料公司、农业银行、信用社等。在农村，所有的这些“为农民服务”的职能部门靠农民养活，但他们向农民提供的往往是价高质差的服务。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司的郭纬说：“七站八所”的干部职工65％由财政负担，35％由农民负担由于这些机构自身生存艰难，使得这些组织想方设法赚农民的钱，农民甚至说有的衙门是“水老虎”、“电老虎”、“买难卖难”、“门难进，脸难看”，在一荏又一荏的“卖粮难”面前，农民的命运几乎就是掐在这些收粮官的手里。农村改革以来，1978年－1979，1980－1981年1983－1984年、1988－1989、1990、1993－1994出现了6次“卖粮难”。这其中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中国的粮食多了，吃不完了，原因之一是因为实行粮食垄断经营的政府提供的服务没有跟上，而农民自我服务组织又没有。<br><br>　　王颖的研究告诉了人们目前的农村兴起的各类学会、协会到底都是一些什么类型的“农民组织”。以广东南海市大沥镇的劳动者协会为例：这个协会是1984年在上级的要求下，第一次选举是在个体劳动者之间进行的，从主任和副主任都是不脱产的个体工商户。这种组织的生存马上就遇到了问题：一是没有专职干部，无时间、无专人管理；二是全部由个体户组成的协会想了解政策都没地方，致使协会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后来，为了解决问题，专门聘请了工商所的两名干事负责协会的工作。第二次选举，一是根据上级精神和要求，二是按照全体工商户的愿望和组织活动的要求，将工商所的副所长选为兼职的协会会长，从此，个体劳动者协会明正言顺地挂在工商所下面，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组织分化扩张所形成的、新的结构网络中的一个结点<br><br>　　人群的组织与联合，都是经过计算的结果。只要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则，便具备组织起来的基础。“农民的主要生产活动是种田，其主要生活来源是田间的收成。为了保护农作物不被牲畜破坏和被偷盗，于是田主不得不在庄稼快有成熟时，不得不到田里去巡视，甚至整日在田里，这就是看青。“青苗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组织。它在19世纪后半期普遍存在。”从“青苗会”的产生过程看，农民具有建立自己的组织的天然取向。但这种天然性的发挥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国家与政府必须从农民活动的空间中退出，让这个空间成为农民的自治空间。如果国家权力水银泄地，青苗会如何成长呢？<br><br>　　在人民公社被家庭承包责任制度取代后，中国农村的公共权力组织虽然一度出现全瘫、半瘫的情形，但是，乡村公共权力经过整顿后，马上凭借其固有的优势，卷土重来，以不可阻挡的力量渗透到农村社会生活的每一个细胞。当今农村的情形是，新型农民组织破土了，但政府仍然紧紧攥着每一寸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组织被迫异化为政府组织或者准政府组织，这使在农村建立不依附于行政权力的独立农民组织仍然是中国广大农民的一个梦想。<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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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b:creationDate>2005-12-08 15:07:57</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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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提高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qdhylg/article/38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吉林省委副书记林炎志在全省农村经济组织创新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br><br>　　一、提高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br><br>　　改革开放２０多年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历史性变化。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农产品卖难，价格持续走低，农民增收滞缓的矛盾日趋明显，成为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和焦点问题。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全国农界普遍认为，农民进城、组织创新、增加积累是当前最起码的三个办法。其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把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责任心、灵活性与规模经营结合起来是增加一些农民竞争能力的有效办法。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看，这也是必经的一个发展阶段。<br>　　农业是弱质产业。这一特点可能带有永恒性，起码是长期性。即使在发达国家，农业相对于其它产业，也是弱质产业，需要国家投入，需要国家帮助。农业的这一特点，在应对入世挑战的情况下显得更加突出。加入世贸组织，影响较大、受冲击最直接的是农业。按照世贸组织规则，所有成员国必须将市场准入和出口竞争措施置于世贸组织规则约束之下。按照国民待遇和非歧视原则，国外农产品将毫不客气地分割我们的市场份额，这必将对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格局带来冲击和重大影响。同时，来自发达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系统完备、规模庞大的经济组织也必将对分散的家庭经营产生巨大冲击。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显得刻不容缓。<br>　　微观经济组织创新，可以统一调度资源，使生产要素实现优化组合，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谈判地位，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整体竞争力。大家都知道，我国刚刚入世半年多时问，国际贸易纠纷案件就不断发生，涉及到反倾销的案件就达８５０起之多，特别是欧盟、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多次亮起红灯，日本甚至提出了对我国农产品进行批批检验和对加工的每一道环节进行检测的苛刻要求，这是贸易保护由关税壁垒转向技术壁垒的典型案例。面对这些贸易纠纷，一家一户的农民势单力薄，很难构成对等谈判主体，在贸易交往中往往明显处于劣势地位。解决这个问题，对于我们这样的农业大省来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我省农产品商品量大，农业和农村经济比重大，在与国外农产品过招，抢占市场份额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加快组织创新，通过新的组织形式，构建新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布局，把千家万户的小规模生产联合起来，形成统一的竞争实体和谈判主体。这祥，才能够提高农民在国际市场上的谈判地位和竞争能力。<br>　　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速推进新时期“三农”裂变。云坤书记的这一思想抓住了当前“三农” 问题的核心，指明了解决“三农” 问题的基本途径是农业产业化，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内容就是组织创新，提高组织化程度。这既适应国情，也符合我们省情。实施组织创新，提高组织化程度，可以建立起一种与农业经营主体和市场需求变化相联系的经营机制，强化农业生产、加工与市场销售结合的拉动力量；可以把工业化管理等现代工业要素引入农村经济领域，提升农村经济产业层次，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加速农村分工，带动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实现农产品的多层次转化增值；可以减少城乡壁垒，促进产业衔接、资金融通、人才流动及技术扩散，以城带乡，加速农村发展步伐。<br>　　经济组织创新，还能够极大地推动农民进城的步伐。一定意义上讲，参与新型经济组织的农民，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区别。他们中的很多人已变成了市民、工人、商人和经纪人。各地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哪里的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搞得好，哪里“三农”裂变的步伐就快，哪里城镇化、农民进城搞得就好。德大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肉鸡、饲料、油料、熟食产加销一体化的大型企业集团，年销售收入达３４．６亿元，出口创汇９００万美元。不仅实现了自身的高效益，而且促进了农村产业分化和城镇化进程。公司现有员工１．２万人，与公司配套的运输建筑等行业人员５０００多人，参与到饲养、加工、销售产业化生产环节的劳动力达１５万人。<br>　　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是新形势下农村改革的深化，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内在要求。早在１９９０年３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小平同志这一科学论断，深刻地揭示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规律，为农村经济组织结构创新、完善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从农村工作实际看，近年来，我省农民收入增长滞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户经营规模较小，城乡经济分离，农业和工业脱节。这使农业生产中效益较高的加工和运销环节基本被排斥在农业之外，农业内部只剩下盈利较少的生产环节。这造成了农业发展过程中，一边是投入不足，另一边还有利益流失、效益低下的问题。再加上个体农户与大市场信息不对称、资金量不对称、专业化不对称，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大打折扣，进入市场的难度加大。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创新经济组织，把农民从分散的领域和地域中组织起来，参与进产加销等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之中。通过扩大产业链条，促进专业化、提高区域化。规模化生产水平，牵动农业向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发展，使新经济组织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联合体，将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利润留在农业内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实力增强，加快农业第二次飞跃。其实，这几年，我省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机制创新活动已自发地开展起来，并涌现出一大批典型。如德惠市菜园子镇依托蔬菜生产，成立了蔬菜合作社，合作社实行生产计划、蔬菜品种、技术操作、物资供应、产品销售五统一，实现了蔬菜全过程的棚式化、规范化和规模经营。通过经纪人协会，把６０００个农户组织起来，发展大棚西红柿５０００多栋，促进了农业产业分化，加快了市场开发，增加了农民收入，产品不仅占领周边大中城市，而且进入了俄罗斯市场。毛主席说过，农村蕴藏着社会主义积极性。农民的这种自发性创造，从实际成效上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也有了相当的成绩，现在是对其进行总结、归纳和推广的时候了。<br>　　近年来，我省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积累了宝贵经验。据初步调查，目前全省农村涌现各种类型经济组织９３００多个，参与农户３２万户，占农户总数的７．８％，涉及种养加等各生产环节，分布东、中、西、郊不同的经济类型区，呈现出较为强劲的发展态势。但按照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农村经济组织创新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概括地说，就是“三个不适应、一个不充分”，即思想认识不适应，组织发育不适应，政策环境不适应，在经济发展中的拉动作用还很不充分。我们必须在不动摇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对农村经济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完善，不断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br><br>　　二、指导思想<br><br>　　一是坚持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行，符合我国农村当时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实践上看，也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但在新形势下，农村生产力水平已有了相当的提高，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有所改变。经济组织创新就是农村双重经营体制的完善、丰富和发展。<br>　　二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农民群众是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的主体，建立新型经济组织，不能搞行政命令，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实行“民办、民营、民受益”。要帮助农民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契约关系，依法建立集体与个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br>　　三是坚持多元启动，多样发展。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发展模式和途径，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允许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通过农民自办、官民合办、能人领办、嫁接联办等多种形式改造传统组织，发展民问组织，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br>　　四是抓好典型示范。抓典型促推广，是农村工作很重要的方法，也是我们党的一个法宝。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是个新生事物，是广大农民的发明创造。各级领导同志要善于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农民很实际，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他才相信。近几年，松原市宁江区通过推广民乐村的经验，带动了整个宁江区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成效比较显著。省里准备抓几个具有代表性、方向性的典型，各县（市）也要培育自己的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促进新型组织的发育成长，适当的时候，召开一次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现场会，推动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br>　　五是强化积累功能。农民自我积累和农村集体积累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一大难题。目前，农业自我积累能力较弱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体农民分散经营，难以形成有效的规模和竞争优势，经济效益自然差。通过各种形式使农民组织起来，形成较强的自我积累和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程度较高的一条基本经验。个体农民以有效的方式组织起来，不但能够增加个人积累，而且能够促进农村集体积累的增加。在公有制经济特别是集体经济中，必须有一部分是公有的，即“人人所有，人人所无”的资产。这一部分资产具有使用价值的不可分性，是集体权力的物质基础和集体权威的象征，在集体经济中起着一种凝聚和稳定的作用。各级党组织和地方政府在农村经济组织创新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建立和完善积累机制，充分发挥新型经济组织的积累效能，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存。发展和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的水平，以此来增强凝聚力，维护合法性，保持农村社会政治稳定。<br>　　六是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组织创新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需要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发挥领导作用。德惠市总结出一条经验，叫“民办官助党领导”，反映出我们党农村工作的特点。在组织创新中，党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解决市场主体的“精神头儿”问题上，即通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集和团结广大农民，利用市场规则，合理合法地开展经贸活动，尽快致富。解决领导集体的觉悟问题，核心是组织内部的制度建设。要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集体经济组织，班子建设是关键。榆树市弓棚镇提出组织创新是“一把手工程”，看来是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如果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不积极、不操心，这件事肯定办不好。<br>　　七是与农民进城结合在一起。“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已成为全国农界的共识。目前看，城市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８０年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时，现在看有一个工作失误，就是把乡镇企业严格限制在乡镇，“离土不离乡”，影响了它们生存空间的拓展，后续发展乏力。新一轮城市化发展目标的实现，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要站在农民的立场上讲城市化。在组织创新工作中，要帮助农民把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尽量往城里办，使经济组织创新的过程同时也是农民进城的过程。<br>　　八是工作帮助和政策倾斜。农村经济组织创新难度大，政策性问题多，需要多方面给予帮助和扶持。对发展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农业一体化经营企业或企业集团的要给予鼓励，财政的支农资金应重点支持产业化经营重点项目，扶持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应区别不同情况，对农村经济组织创新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照顾；对市场开拓力强的外向型企业，在出口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积极为新型经济组织在农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并提供国内外市场信息、技术信息；执法部门和金融部门对农村经济组织创新，要给予必要的保护和支持，使他们能够在较为宽松的环境里快速发育。在这方面，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为我们提供了经验，如美国政府规定，托拉斯法不适用于农业合作社；日本政府也规定，垄断禁止法不适用于农协，农协在缴纳法人税方面享受减免待遇；在比利时。瑞典。荷兰等国家，政府对合作社和农户的农业贷款提供担保。我们应当在这些方面研究一些实实在在的扶持政策，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育提供全程服务，这次会上有两个政策文件要提交大家讨论，经认真协调修改后，尽快付诸实施。各地都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扶持新型经济组织的发展。<br><br>　　三、几种具有代表性、方向性的创新形式<br><br>　　１．公司加农户。这种形式主要是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通过订单农业等契约方式联接广大农户，形成产加销紧密衔接的产业组织体系。龙头企业外连市场，内连基地，变农产品的市场交易为组织体系内部交易，降低了交易成本，减少了农户的市场风险，既较好地缓解了农产品卖难问题，又促进了农产品的加工增值，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目前全省这种形式的产业经营组织已有２３０多个，最具代表性的是德大公司、大成公司、皓月公司等一批规模较大、功能较强的典型模式。比如德大公司，现已形成了集粮油种植、种禽繁育、饲料生产、食品和油脂加工于一体的组织体系，联结全省７个县市、６１个乡镇、６０００多个养鸡农户。还与榆树等８个县市、２００多个乡镇、３１万多个农户签订了大豆生产合同。公司年利润达７０００万元左右，为财政提供税收５０００多万元，养鸡农户年收入万元以上。<br>　　２．专业合作杜。主要是通过农户之问及经纪人之间的资本联合、劳动联合、产销联合等纽带，形成新的经营组织。特点是形式灵活多样，带户可多可少，适应性广，发展势头强劲，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据统计，目前全省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有１７００多个，其中仅老的供销系统兴办的新专业合作社就有１３５７个。有种植、养殖、加工、服务、消费等几种类型。其中以榆树市弓棚模式最具代表性。该镇通过建立农机合作社解决了土地分散经营和机械统一作业的矛盾，农业机械化使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了，同时解放了大量劳动力，从土地上走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开始从事二、三产业，一部分人搞起生猪饲养，一部分人进行贩卖运输，这样又建起了牧业合作社和运输合作社，通过三个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市场。现在，人杜农民达５００人，经纪人队伍达２００人，生猪运输车辆达１６６０台，养猪户发展到２５００户，产品销售从东北扩大到山东、浙江、深圳和香港，每天运输生猪２０００多头。生猪运输车运出生猪，运进果菜，每往返一次净挣万元以上。从未来发展看，专业合作社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省专业合作社尚属起步阶段，存在着数量少，带动力不强，辐射能力弱以及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要加速发育并不断完善。<br>　　３．专业协会。这是一种较为初级的民间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协会５８００个，会员１１万人。按照协会的内容划分，主要有科技协会、产业协会、销售协会、经纪人协会四种形式。这些专业协会的突出特点是，机制灵活，分市广泛，农民易于介入，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如长岭县双龙乡农民梁云才组织创办的蔬菜专业技术协会，会员达１００００多人，涉及本县１３个乡镇，１００多个村屯和双辽、公主岭、农安、前郭、扶余、乾安、通榆、内蒙喀左中旗等１０余个县市区。协会对会员实行“五统一”服务：统一提供蔬菜新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种植标准、统一销售。去年协会订单蔬菜面积１８００公顷，除个别农户自行销售外，全部由协会收购销售。一部分蔬菜还销往朝鲜和南韩，每公顷蔬菜收入达８千元到３万元。<br>　　４．股份合作经营。主要是通过资金、技术、劳动、土地等生产要素入股方式进行合作经营。这种股份合作经营组织，多数是由农民出劳务或土地，由城镇工商企业、科技人员、机关干部出资金或技术，实行按股分红。这种形式具有聚集生产要素，利益直接，分配公平，便于操作等特点。这种类型的经济组织目前全省有１２００多个，基本上都属于农牧业生产领域的股份合作，较为突出的是白城市牧业股份合作经营。１９９９年白城市部分机关于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与农民采取劳资合作方式发展畜牧业。干部和职工出资金，农民出劳务，利益分配实行五五分成或四六分成。由于这种股份合作既解决了农民的资金困难，又可以为干部职工开辟第二职业，所以干部群众发展牧业股份合作的积极性很高。到今年上半年已由最初的几户发展到９５５个，仅通榆县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投资入股发展养殖业的就达５４０多人，股金总额３００多万元，养牛４１００头，养羊３．３万只。<br>　　５．劳务输出组织。一些地方适应劳务经济发展的要求，由政府牵头创办了劳务输出组织，有的叫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有的叫劳务输出工作站，主要承担农民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务管理和输出人员权益保护等职能。据调查，这类组织全省数量不多，但潜力很大。前景看好。榆树市光明乡劳动力服务中心，在长春、吉林、延吉等大中城市设立了５个办事处，在哈尔滨。大连、沈阳等城市设立了１２个代办处，在全乡１１个村分别设立了服务站。同时实现了微机联网，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进行劳务输出的信息搜集和发布。去年全乡通过劳动服务中心输出人员１２０６８人，占全乡总人口的５５％，劳务收入达到３６０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１７．３％，今年上半年输出劳动力１０４５１人，打工人员遍布国内九个省区、６８个大中城市，并进入日本、韩国、俄罗斯市场，开始向国际领域扩展。<br>　　６、民营庄园。主要是通过土地使用权承包、租赁、转让、买断等方式，建立农业庄园或园区，把农民组织起来，进行种养加销等生产经营活动。这类组织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较高，是一种资源特色鲜明的新型农业微观经济组织。目前看，已经兴办的观光农业园区、科技园区、牧业园区，虽然多数还没有建立民营庄园的组织机构，但已经具备民营庄园的基本特征。比如长春的民营企业可达公司，在九台市波泥河镇锦绣村投资１亿元建立的养鹿庄园，与锦绣村签订了１５０公顷土地租用３０年的使用合同，全部用钢筋圈地围栏，区内建有５．２５万平方米的鹿舍，９０００立方米的饲料青贮窖，还有加工车间和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庄园打破家庭成员为主的经营方式，实行雇工经营，企业化管理，通过利益机制与农民建立经济联系。现在这个庄园梅花鹿存栏规模已达９０００头，在全省养鹿规模和水平上屈指可数。另外，农安县伏龙泉镇的龙泉山庄、吉林市船营区的四海山庄、东辽县的白泉科技示范园区等也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基础，在组织农民开拓新的增收领域方面显示出了较好的作用。<br>　　７．村办公司。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的农工商总公司或企业集团。这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建立一种外联市场内联农户、产加销相衔接的服务体系。近年来较具代表性的是松原市宁江区民乐村。该村成立农工商总公司，聘请农技专家，组织专业协会，并通过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带动农户发展订单农业。公司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农产品收购和销售。去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３９００万元，实现利润近２００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３０００多元，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也不断增强。目前看，村办公司是一种较高级别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其特点是发挥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具有的社会动员和组织功能。它不仅能够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村集体经济核心资本的增加提供有效的途径，并且通过分配机制能够保证农民收入的稳定提高。<br>　　我强调的这几种主推模式，是就全省而言的，各地可以灵活掌握，只要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就大胆创新，大胆探索，积极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经济组织。（完）<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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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b:creationDate>2005-12-08 14:40:46</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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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中国部分农村地区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成因分析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qdhylg/article/37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北京大学 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研究生&amp;nbsp;  刘伟 ）<br><br> <br><br>内容提要：本文试图分析中国部分农村地区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诸多成因，以期为改善这一状况提供更具目标性的参照。文章主要分三个部分：一，本文所论“组织化”的内涵界定；二，作者的选题动机和资料来源；三，部分农村地区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成因分析，在成因分析中，作者主要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假设并一一进行了或理论或实证的论证，力图对这一现象的形成原因作出更为合理而全面的解释。最后，作者提出，改善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这一状况的出路在于加强村级组织的经济服务功能和村民之间的经济联合。<br><br>关键词：农民 低组织化 成因 村民自治<br><br> <br><br>一，&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本文所论“组织化”的内涵<br><br> <br><br>一般说来，“组织”一词意味着：为了特定目标和实现某些职能而按照一定的规则建立起来的群体。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可将“组织”一词进一步界定为“人们通过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合方式而形成的高于群体的社会共同体，是组成此种共同体的人们或单位所采取的社会生活方式。”（[2]，第171页）可见，组织不仅意味着是一种高于群体的社会共同体，更意味着它是一种生活方式（或生活状态）。既然是“共同体”，就有别于仅仅是一盘散沙的各个个体的集合概念，而是多个个体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结构结合起来的有机体，表现在个体利益与组织利益、个人活动和组织功能之间的紧密联系上。既然是一种“生活方式”，就不是形式上迫于某种压力的应付和走过场，而是一种自愿的、自觉的参与过程，表现在个体为更好地实现自身利益而借助于组织的形式上。当然，组织是通过一定的机构体现出来的。这些机构是组织的载体和标志。有鉴于此，可以将“组织化”理解为人们结成组织、参与组织和开展组织活动的全过程，其具体表现也就在于，组织机构各项活动的开展状况上。衡量“组织化”的尺度可以各有不同，但组织成员对组织活动的参与度、参与质量，组织活动开展的频度和效果，成员对组织的认可度和期望值，组织在适当处理共同利益与成员利益上的表现，等等，都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指标。<br><br>政治学意义上的“组织”，强调其公共性，表现为围绕公共权威和公共利益（或公共事务）而展开的活动过程。与此相应的，政治学意义上的“组织化”，虽然也包含了前文所论社会学意义上的“组织化”的含义，但更强调了组织活动的公共性及个体与公共权威之间关系。由于本文欲从政治学（更准确地说是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审视农民组织和组织化的问题，（亦即从组织化的角度分析村民自治问题），故本文论及的“组织”和“组织化”，限定于村级组织和村级事务的范围内。“组织”的外延是以村民委员会为标志的社区组织，因为目前只有它既受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障，又是唯一在全村范围内得到认可的公共权威机构。因而，“组织化”的内涵也就限定如下：村民参与由村民委员会主导的村级事务的过程，以及村民委员会动员和领导村级活动的过程。结合前文所述衡量“组织化”的诸多指标，本文用于衡量村民组织化的指标也就包含以下几点：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频度和质量，村民委员会主导村级事务的频度和实际效果，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认可度和期望值，村民委员会在处理集体利益与村民利益上的表现，等等。本文所论“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界说，也就是指由这几项指标衡量所得出的总体性认定。<br><br> <br><br>二，&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选题原因<br><br> <br><br>&amp;nbsp; &amp;nbsp; 确定这一写作主题的动机是我的调查经验：（1），我对我所在的家乡河南省罗山县定远乡长期的认识和体会。（2），1997年7月我对湖北省红安县部分农村的调查。（当然这次调查很不细致，更多的是感性认识。）（3），我对湖北省钟祥市三镇九村的调查。（这次调查比较认真，进行了随机抽样，以问卷的方式进行。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297份，回收率为74.25%，其中有效问卷272份，有效回收率68%。详细数据参见[3]）本文主要在此次调查的基础上写成。故而我提出的假设也是基于我的经验感受，并不试图作普遍性的推论。当然，对这一主题的回答不能仅限于此，我在写作这篇论文时也注意了从普遍的背景出发，从逻辑和学理的角度思考更多的可能性。因而论证更多的也是理论性的。也就是说，本文的思路和观点的来源不仅有我有限的经验，更有其他学者的调查结果或理论。（主要著作列举在文后的“参阅文献”中。）<br><br>&amp;nbsp; &amp;nbsp; 以我的切身感受和认识看，中国相当部分的农村地区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几乎是完全孤立和分散的，他们不仅对村级事务毫无热情；而且在个体发展中，不注重集体力量和组织形式。这不仅使他们的发展受到影响，也使他们的生活质量受到影响，更使的他们在面临国家权力或公共权力（村委会）的侵害时难以形成共同的抵制力量。同时更为严重是，在缺乏利益疏通和利益表达的组织渠道的情况下，村民往往通过非常态的方式（个别人的暴力犯罪活动）进行意愿的表达（这类事情近来时有发生，体现在各种媒体上。）这一切都使得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也使改善这一状况的任务显得尤为迫切。在了解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各种表现及其消极影响以后，本文试图探究造成这一局面的各种因素，以期为改善这一状况提出对策的努力提供依据或参考。鉴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是部分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而这一情况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后果。因而研究其成因，不仅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我认为，对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成因这一问题，学术界还缺乏应有的问题意识和系统的研究。）；而且有着对改善这一状况提出对策的努力提供依据或参考的价值。<br><br> <br><br>三，&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成因分析<br><br> <br><br>造成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这一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既有经济的原因，也有政治的、文化的原因。就我的理解，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是不容忽视的：<br><br>（1），传统因素，即缺乏自主地建立契约化组织的传统。众所周知，中国农民自有国家以来就缺乏主动建立组织的传统，除非是为生存所迫。（当然，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勿宁说是政权不允许。）从奴隶制的土地国有时代到土地地主所有制时代，正常情况下，农民都被禁锢于有限的土地上，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至多从事微量的商品买卖，自主经营的范围很小；同时，农民间的联系也只是亲缘或习俗的结果。在国民党政权在村一级设立村公所以前，国家政权只达及县。这样，在村里的农民主要以长老为纽带在风俗习惯的基础上结成一个社会关系网。其骨架是宗族系统。而宗族传统与严格意义的组织精神（自愿、平等、自主）相去甚远。说中国的农村缺乏组织化的传统，主要是指农村缺少组织化的制度空间和行为习惯。农民少有结社活动（这是非常冒险的），除非在非常态的社会形势下秘密进行，其目的也并不是建立常态的利益聚合与表达的渠道和机制。从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到共产党的“人民公社”，都是对个体农民的控制机制，忽略了农民的自主性和农民的独立利益。联产承包责任制首先的意义是分散化而不是组织化。这都说明，中国农民未有出于利益的推动在平等契约精神的指导下建立组织的传统；一体化的国家官僚体系也使组织的建立和独立性成为不可能——“官僚社会的政治法律的一般目的，就在于树立并维护官绅对人民的统治秩序”。（[9]，第125页）即使是在国家权力未曾直接触及的乡村，农民也未曾建立起自己的组织。结果是他们对国家权力（特别是征税权和司法权）的依赖和对清官的依赖，或是通过科举或私人关系挤入权力体系。不管那种情况，都是个人直接面对国家。这一点一直影响到现在。目前的农村，处处可以感受到农民对权力的崇拜和对清官的期望，这正是由于权力可以直接带来利益，而组织和组织化则不能，“民主”更不能。这是根深蒂固的意识。它对组织化的影响也是致命的。<br><br>（2）当前一体化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尤其是制度体系的不健全和村民对政府的单向依赖性。当前我国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并不利于真正的自治，也即并不利于组织化。这主要体现在政党体制、政府体制和村民的权力观念上。政党体制方面，共产党全面领导整个社会的各方各面，当然也包括农村。在村级组织中，村委会受党支部领导，而党支部受上级党委领导，并不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这便产生了村级组织权力格局的矛盾：一村范围内，村委会作为农民的自治组织，由农民选出对农民负责，但其实际的权力却受到党支部的制约。这使村委会的角色颇为尴尬，其作用亦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结果往往有两种，要么是村委会从属于党支部，功能弱化直至无权力；要么是村委会自行其是，完全摆脱掉党支部的制约。怎样的格局才是合理的，仍未得到澄清。政府体制方面，尽管国家法律（主要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文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其成员也不属于政府编制，但乡（镇）政府却一直将它视作它们在村里的“代理人”，村民委员会也行使了部分政府性质的职能。这样，政府对村委员会从组成到其工作都进行了相当的干预（甚至控制）；村民委员也对乡（镇）政府有着严重的依赖。但村委会成员的工资只能由村财政支付。村干部角色的矛盾不利于村民对村级干部的认同和支持。而农民的政治意识也不容乐观。在我的感受中，农民并不认为组织化建设很重要；相反，他们只关注村干部的腐败和提成的数额，只要这两方面能得到他们满意的解决，别的都是次要的。也就是说，组织化并不是村民们的一种迫切需要，更不是他们诉求的一种生活方式。<br><br>（3）联产承包责任制因素，导致个体经营的独立性、村民间联络的淡化，更弱化了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理论上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意味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但实际情况是“有分无统”，村级组织的服务、组织和协调的功能非常薄弱。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分散化的状态：土地分到农户手中，农民享有自由而独立的经营权和管理权，走上了一条个人创业、个体性发展的道路。尽管规模化程度非常之低，个体农户的发展收益也非常有限，但在我接触的各村，尚未出现为了联合而借助于村级组织的方式或体现到村务活动中来的情况。较之于以前的“人民公社”，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应有的生产力；但近年来的公共设施，尤其是水利建设却极为荒废。农村的组织化只可能围绕村民的生产和致富展开，当村级组织在这些方面的作用形同虚设，只是作为乡（镇）政府的执行机构时，一村范围内的组织化必然会受到致命的影响。农户分散经营状况的形成和经济自主权的取得，使得农民偏向自身利益的获得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作为非村组干部的农户参与集体事务，并不能带来明显的、直接的经济利益；加之村委会的活动往往只是协调纠纷和动员村民贯彻“上级政策”（如交纳上交款、计划生育，等等），少有为了改善全村的整体面貌或有利于每一个村民的事务安排。在此情况下，农户中有相当比例不将参与村级事务视为义务，直至认为此事与自己无关。例如，当被问到“如果选举委员会无故不让你参加选举时，你将怎么办？”时，回答“无所谓”或“求之不得”的达30%。（参见[3]）村民在追求个体利益时很少想到他人或“集体”的利益，即使参与集体活动，也只是抱着利益的动机，而不是为了纯粹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目的。总之，在当前的承包制下，农户对组织化的热情被个体追求的动力消解了。虽然不能说这是联产承包责任制本身必然带来的结果，但在我考察的农村里，它的确是一个因素。这一点，可以从对这些农村在承包制前后所作的对比中得到验证。<br><br>（4）集体经济因素。主要是，集体资产所有权的缺位导致其收益私人化，损害了村级组织的威信和集体资源应有的对村级事务的推动作用。农村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原有的集体经济实体并未有随之分给农户，而是以村的名义处在村委会的主管下。理论上，其所有权归全村村民所有，经营权和管理权由村委会行使。这是村级组织可直接支配和动用的资源，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村级组织的动员力量。在村集体经济实力弱小的情况下，村里的活动开展往往受到影响：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的情况是，目前对集体经济的处理方式是承包给私人，村委会享有决定权和监督权。在此过程中，村民无法行使其所有权，集体资产所有权的缺位转化为村级组织的实际拥有权。如果在承包的对象和方式等等问题上，村委员会不吸收村民参与决定，使得村民的民主权利被强行剥夺，就必然诱发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矛盾。更使村级组织的公共性和权威性受到损害。在某村，村委员会在上渔业项目时未经村民同意，招致了村民的极大不满。（参见[3]）难以想象这种矛盾情绪能促成组织化。同时，在收益问题上，集体资产的获益者主要是干部和承包者，村民并未由此而获益，自然会对此有所不满。集体资源未能用于改善公共设施或作为村级事务的花费而减少村民的负担，相反成为腐败的根源之一。这就更加恶化了干群关系，挫伤了村民参与的热情。<br><br>（5）市场经济和人口流动因素。生活自由度扩展和生活方式多样化，由此导致的认同危机和重视度降低。在目前的农村，更多的情况是，准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并行，村民的发展呈现多层次化、复杂化的态势。这也使他们的参与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态势。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利益型参与的趋势越来越明显。60%的村民认为自己的投票对自身利益“重要”或“非常重要”（参见[3]），否则就不会主动去参与了。这大大有别于政治意义上的或组织意义上的民主，是民主经济化的体现，其根源在于经济民主化。相应的，对于非经济性的村级活动，他们的热情和兴趣便偏低。由于广大农村缺乏民主传统和民主习惯，又未曾经过民主训练，加之依然比较强固的小农意识，村民参与的短视性、功利性显现。这种现象本身很难说就不好，它更重要的是一个事实。但若从农村长远发展的需求来看，这一点无疑是需要改进的。人口流动的结果是村民对乡土生活的依赖性降低。对绝大部分村民来说，农业收入只占其总收入的一小部分，在外打工或经营获得的收入相较于土地收入才是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这样，他们与村级组织的关系就缩减为围绕交纳上交款的关系。在收入增加的条件下，上交款的数额不太影响他们对村级组织的反应；更何况他们常年在外，很少关注村级事务，与村里人的联系也仅仅限于婚丧嫁娶时或宗族或亲缘的关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集体组织活动好象与他们无关。现在的农村，生活方式趋于多样化，人群的分裂比较突出，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群的观念相差悬殊，特别是都市文化的影响和相当部分村民外出到城市的切身体会，都促成了村共同体观念的淡化。共识难以形成，公共精神更是淡薄。这便使得组织化缺乏应有的动力。<br><br>（6）贫富差距因素。中国农村曾是绝对平均主义的实验场，这说明农民对平等的诉求是非常强烈的。在农民的潜层心理中，平等（甚至是平均）是他们衡量一个社会好坏和评价一个政权优劣的重要标准。尽管随着市场经济和个体经营的发展，贫富差距作为一个事实长久地摆在他们面前，他们对贫富差距的认识也不再像原来那样简单和感情化；更多了些理性和坦然。但是，这并不表明他们对平等的诉求已经停止。特别是当贫富差距超过一定限度时，或者富者致富是以牺牲他们的利益为代价时，他们的不满就表现得尤为明显。而在他们所处的社区范围内，这一点表现得更是突出。我国的现行政策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它曾经激活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极大解放。但自改革以来，由于劳动能力、经济意识和机遇等多方面的原因，农民的收入差距日益加大。而在相当多的农村，村干部在任职后一般都“迅速致富”，这更加剧了村民的不平衡心理和逆反心理。在笔者调查的钟祥市的三镇村民中，收入500元以下的占14.3%；500—1000元者占30.1% ；1000—2000元者占20.2% ；2000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占33.5%，（参见[3]）其中主要是村级干部、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在村里他们又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甚至是互相转化的。在此背景下，调查发现，与一部分“经济能人”热衷于村级事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少村民（主要是收入处于中低档次的村民）牢骚满腹、对他们充满激愤。以至于将自己隔绝于村集体生活之外。不能否认的是，不平衡心理严重危害了村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更影响了参与的质量；无所谓的心理掩盖了村民的真实意向；冷漠心理则导致村民对村务有关制度和过程的陌生，由此也影响到参与的质量；而偏激逆反心理导致权利的反意向行使和对村级组织建设的抵触情绪。所有这些消极情绪的产生与贫富差距都不无关系。<br><br>（7）农民负担因素。在农村，最让农民头疼的问题莫过于负担过重。农民这一社会群体在对待利益方面非常现实，对各项额外提留、摊派、集资和其它收费极为反感。目前，农村生产条件大都比较落后，农业生产成本高，农业劳作异常艰辛，加之农产品价格的低廉，使得农业收入的每一微小增加都非常艰难。因而村民在劳动成果转移到国家或集体时，其敏感性是必然的。对上交国家的粮棉油任务，大部分村民认为必须交，并能积极主动地完成；而对集体提留和各种名目的摊派、集资和其它收费则颇为反感，原因是他们认为村组织并未有对他们提供多少服务。在此情况下，村民极易把对利益受“剥夺”的不满转嫁到对村级组织（主要是村委会）及其成员的不满上，对他们不信任、不合作，直至对所有的村级事务丧失热情。从我们在钟祥市的问卷结果来看，只有34.6%的村民对村务公开栏上的内容非常关注；比较关注者占26.8%。两项合计61.4%,离75%还有相当距离。12.5%的村民不太关注；25%的村民不关注此事。两项合计达37.5%。可见村民对村级事务的态度。更能说明这一点的，表现在他们对村里重大事务的决定的参与度上，回答“经常参加”的只有30.9%；回答“只是有时参加”的竟高达37.1%，而回答“从不参加”的竟有29.4%，两项合计66.5%。（参见[3]）可见村民对村级组织及其活动的反应完全未能具有一个组织内成员的最起码的标准。这不能不让人怀疑整个村还能否被称作“组织”而存在。究其根源，主要是绝大多数村民认为负担过重的起因在于村委会尤其是其主要成员，因此对村级组织的工作产生抵触情绪。<br><br>（8），宗族主义因素。宗族势力入侵甚至控制村民委员会和村级事务，损害了村民委员会权威的合法性。在我调查的诸多村庄中，宗族因素并不太明显，但仍能感受到这一因素的潜在力量。村干部不属于政府机构的正式编制，生活在村民当中，其能否当选和工作的展开均离不开宗族势力的影响。村里大的宗姓，由于其内部交往上的频繁和亲密，他们往往形成一股共同的力量，影响甚至左右村级事务。而村级事务离开他们特别是他们的资深望重的代表则无法顺利开展。徐勇在有关秀村的调查报告中写道，由于“村民自治是村民的自我管理。村委会权力的运作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家族的影响，特别是在调解社会纠纷方面，在这一过程中会使权力公共权威性受到侵蚀。”“出于对利益的追求和维护，家族传统文化有可能将本家族的人联结在一起形成社会性力量，并以其力量与村委会权力抗衡。当村民仅仅只是将自己视为某一家族中的族民，而不是法律认可的公民时，村民自治就有可能变为族民自治。”（参见[1]第365页）情况可能没有他说的这样严重，因为村民的法律意识在逐渐提高，甚至有些地方农民的法律意识非常高，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公共权威缺失、对公共事务失去参与热情的情况下，宗族的组织和力量填补了这一权力空间。而从严格的组织化的意义和要求上讲，宗族的渗透力是有害的。宗族控制的村级组织和村级事务与组织化的精神相悖，同时也极大地损害了非主要宗族的民主权利和参与热情。这也是部分地区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又一原因。<br><br> <br><br>&amp;nbsp; &amp;nbsp; 以上我简要地分析了造成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这一现象的诸多原因。这些原因在不同的地方其表现不同，其突出的方面也不同；但可以比较肯定地说，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与以上的部分原因有关，而这些原因往往是相互纠结在一起的。从分析中可以看出，中国农民的传统负担相当沉重，而目前国家在政治制度的供给上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农民的组织化进程又处在一个市场化、个人化的新时代，在个人承包制的背景下进行。诸多原因造成了目前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状况，因而改善这一状况也只能从这些方面入手。但是，鉴于经济发展将是今后农村发展的主题，所以重中之重便是如何建立经济推动的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村级组织只有在加强为村民提供经济服务，并且有能力提供有效资源和政策时，它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村的组织纽带。而村民们也只有在发展经济尤其是规模经营的过程中，发现建立共同组织或通过村级组织保障和实现自身利益和权利的必要性以后，农村的组织建设才真正拥有了来自村民的动力。国家制度也应该促进而不是束缚这一趋势。唯其如此，目前中国部分农村地区组织化程度低的状况才能得到根本改观。<br><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2000年8月初稿<br><br>&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2001年2月定稿<br><br>作者简历：刘伟（1978—），男，河南罗山人，现为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2000级研究生，主要研究政治学基本理论和中国的政治发展。<br><br>参阅文献：<br><br>[1]，《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徐勇 著，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br><br>[2]，《乡村社会学》，袁亚愚 编著，四川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br><br>[3]，刘伟等：“浅析经济因素对村级民主建设的影响”，载于《中国农村观察》1999年第4期。<br><br>[4]，《徐勇自选集》，徐勇 著，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br><br>[5]，俞可平：“中国农村的民间组织与治理”，《中国社会科学季刊》2000年夏季号、秋季号。<br><br>[6]，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载于《治理与善治》，俞可平 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br><br>[7]，《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王沪宁 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br><br>&amp;nbsp; &amp;nbsp; [8]，《中国官僚政治研究》，王亚南 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十一章“农民在官僚政治下的社会经济生活”。<br><br>[9]，《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报告》，刘智峰 主编，中国电影出版社1999年版。第九章“基层政权的政治病与基层民主”。<br><br>[10]，《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张静 著，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br><br>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5-12-08 15:01:44</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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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村级选举与自治机制》有奖征文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qdhylg/article/37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a href=http://www.wsjk.com.cn/gb/special/class000000037/1/index.htm target=_blank>http://www.wsjk.com.cn/gb/special/class000000037/1/index.htm</a>《村级选举与自治机制》有奖征文启事 <br><br> <br> 构建村庄权力制衡机制　推进村民自治的制度创新&amp;nbsp; <br> 论村委会选举中的违法行政行为及其法律规制<br>——兼谈农民选举权利保障与救济&amp;nbsp; <br> 完善制约机制　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制度建设&amp;nbsp; <br> 村级自治进程中的重大事务透析&amp;nbsp; <br> 村官落选引发的问题及对策&amp;nbsp; <br> 村民自治：农村整合机制变革&amp;nbsp; <br> 村委会选举与乡村社会稳定<br>——江西八都村个案研究&amp;nbsp; <br> 村民自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与建议&amp;nbsp; <br> 实施“农村普宪”　提升农民民主意识徐升权&amp;nbsp; <br> 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研究&amp;nbsp; <br> 坚持“四要、四不要”　推进村民自治建设<br>——对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村民自治工作的调查&amp;nbsp; <br> 探析村民自治与农村社会的关系&amp;nbsp; <br> 简论农村股份合作与农民民主合作&amp;nbsp; <br> 谈谈村民选举中的司法救济途径<br>——以“叶阿金选民资格案”为例&amp;nbsp; <br> 按“三个代表”要求搞好村级直选&amp;nbsp; <br> 乡镇政府如何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amp;nbsp; <br> 村民自治体制创新的思考&amp;nbsp; <br> 村务公开中的问题及对策&amp;nbsp; <br> 浅谈农民健康选举心理的形成与培养&amp;nbsp; <br> 大力调整村级建制　开创农民致富新路&amp;nbsp; <br> 农民选举消极心理的分析及对策&amp;nbsp; <br> 从村官治村到村民自治的转变与进步<br>——临江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amp;nbsp; <br> 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实现村级民主管理&amp;nbsp; <br> 村民自治与妇女参政&amp;nbsp; <br> 着力解决影响村民自治的三个顽固问题&amp;nbsp; <br> 解决村“两委”关系失衡的制度性设计&amp;nbsp; <br> 村民自治中的政治资源整合探析&amp;nbsp; <br> 关于村民自治对眉山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amp;nbsp; <br> 以村务公开为突破口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amp;nbsp; <br> 正视民政部门在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局限性&amp;nbsp; <br> 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amp;nbsp; <br> 论村民自治中的人口管理与村民经济权益&amp;nbsp; <br> 村级选举与村干任期年限浅析&amp;nbsp; <br> 上海地区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模式与经验&amp;nbsp; <br> 建立公开选拔机制　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amp;nbsp; <br> 浅谈村级&quot;四个民主&quot;的协调发展&amp;nbsp; <br> 对农村基层组织海推直选的几点思考&amp;nbsp; <br> 浅议村级直选的几点问题及对策&amp;nbsp; <br> 村民自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器<br>——关于海门市正余镇村民自治活动的调查&amp;nbsp; <br>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尝试<br>——浅说村干部报酬民主评议制度&amp;nbsp; <br> &quot;三个代表&quot;思想的具体体现<br>——论农村&quot;两委&quot;选举相结合之改革&amp;nbsp; <br> “隔心墙”是怎样拆掉的&amp;nbsp; <br> 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法律定位及其完善&amp;nbsp; <br> 关于村级换届直选工作的思考&amp;nbsp; <br> 村民自治必须“法”“德”并举&amp;nbsp; <br> 多管齐下解决农村“断层带”问题&amp;nbsp; <br> 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缺陷浅析&amp;nbsp; <br> 高中学生当选村民小组长调查&amp;nbsp; <br> 浅谈村民直选中的思想政治工作&amp;nbsp; <br> 浅谈村务管理的有效途径&amp;nbsp; <br> 浅议村民自治的难点和对策&amp;nbsp; <br> 建设学习型村委会是开创村民自治新局面的必要前提&amp;nbsp; <br> 谨防“村民公决”变味<br>——实行村务大事村民公决制度应正确把握的几个问题&amp;nbsp; <br> 巴中市村民自治现状的调查与思考&amp;nbsp; <br> 法律援助：向村民自治延伸如何？&amp;nbsp; <br> 村民自治与农村稳定&amp;nbsp; <br> 代言人：农民维权不容忽视的话题&amp;nbsp; <br> 严格程序　规范运作　高标准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amp;nbsp; <br>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的思考&amp;nbsp; <br> 村委会换届选举要着力解决好三个问题&amp;nbsp; <br> 村民自治与农民民主&amp;nbsp; <br> 边远山区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amp;nbsp; <br> 加强党的领导　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进程&amp;nbsp; <br> 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做好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amp;nbsp; <br> 新形势下村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探索&amp;nbsp; <br> 试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的途径与办法&amp;nbsp; <br> 村委会选举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amp;nbsp; <br> 乡镇党委如何做好村民自治工作之我见&amp;nbsp; <br> 正视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amp;nbsp; <br> 袁秋华：想到村民劲就来&amp;nbsp; <br> 直选：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amp;nbsp; <br> 推行村级规范化管理完善村民自治机制&amp;nbsp; <br> 如何改进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导方式方法&amp;nbsp; <br> 走“以农村包围城市”道路可以加快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步伐&amp;nbsp; <br> 做好民主选举村委会工作&amp;nbsp; <br> 严格村级选举程序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amp;nbsp; <br> 实行村民自治　实现民主管村&amp;nbsp; <br> 制约&quot;一事一议&quot;制度的几种问题&amp;nbsp; <br> 切实加强与改善党对农村的领导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实行农村民主自治机制的关键&amp;nbsp; <br>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缺陷浅析&amp;nbsp; <br> 与村民委员会农村党支部要正确处理的关系&amp;nbsp; <br> 请人大代表参与决策　让村民真正当家作主&amp;nbsp; <br> 选举过后冷思考　立章建制最重要&amp;nbsp; <br> 罢免村官不能“软着陆”&amp;nbsp; <br> 建立“说事”制度　推进村民自治&amp;nbsp; <br> 村民在换届选举过程中的不良心态及负面影响&amp;nbsp; <br> 当前村级直选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其对策&amp;nbsp; <br> 农村两委存在两张皮现象的实质是党意与民意没有真正统一&amp;nbsp; <br> 强化村党组织对村民自治领导的思考&amp;nbsp; <br> 靠村民自治破解天下第一难的实践与思考&amp;nbsp; <br> 浅析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义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amp;nbsp; <br> 珠三角地区村民自治模式的创新实践&amp;nbsp; <br> 略论村民自治与党内基层民主和农民民主意识的关系&amp;nbsp; <br> 建立和实施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情况的调查和思考<br>——以淮安市淮阴区三树镇周集村为例&amp;nbsp; <br> 直选“村官”：让民意说话&amp;nbsp; <br> 债务雪球亟待化解<br>——宣州区村级债务调查与思考&amp;nbsp; <br> 投好庄严的一票<br>——江苏省新沂市新店镇小湖村第五届村委会选举大会侧记&amp;nbsp; <br> 思考与建言<br>——村民委员会直选纵横谈&amp;nbsp; <br> 社区立场：村民委员会的基本角色&amp;nbsp; <br> 如何走出乡村治理的困境&amp;nbsp; <br> 民主监督应当法定化&amp;nbsp; <br> 关键是理顺授权关系<br>——从村级选举看党内选举制度改革&amp;nbsp; <br> 构筑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br>——江苏省新沂市唐店镇实施“安民户长”工程纪略&amp;nbsp; <br> 关于村民自治中职务犯罪的几个问题&amp;nbsp; <br> 村级民主选举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及对策&amp;nbsp; <br> 村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为”与“不为”&amp;nbsp; <br> 透视现今村民委员会运行中的违法现象&amp;nbsp; <br> “村官”群众说了算　“海选”小康领路人<br>——襄阳区抓住农村&quot;两委&quot;换届选举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amp;nbsp; <br>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br>——福建省建瓯市玉山镇上房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调查与思考&amp;nbsp; <br> 推行重大村务村民公决制的实践与思考&amp;nbsp; <br> 浅议对村级重大事务应如何界定和决策&amp;nbsp; <br> &quot;税改&quot;得民心<br>——宣州区水东镇农村税费改革的调查&amp;nbsp; <br> 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amp;nbsp; <br> 从龙形村的变化看农村村务公开<br>——浅析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义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amp;nbsp; <br>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村级规范化管理&amp;nbsp; <br> 关于村干部待遇问题的探讨&amp;nbsp; <br> 农民当选乡镇领导干部待遇问题初探&amp;nbsp; <br> 紧扣八个程序　突出三大环节<br>——奉新县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调查&amp;nbsp; <br>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中的问题应予重视&amp;nbsp; <br> &quot;四三三三&quot;结构是我国基层单位领导体制的最佳形式&amp;nbsp; <br> 村委会换届选举与村民自治&amp;nbsp; <br> 浅谈村民自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amp;nbsp; <br> 村民自治中的三个“难解之结”&amp;nbsp; <br> 论“一肩挑”问题与解决村“两委”关系的基本思路&amp;nbsp; <br> 莫使监督成蛇尾&amp;nbsp; <br> 直选“村官”后出现的新情况及对策&amp;nbsp; <br> 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与思考&amp;nbsp; <br> 关于村民自治中必须把握的两个环节&amp;nbsp; <br> 我看“农村第三次革命”&amp;nbsp; <br> 用三个代表的思想研究和解决新时期出现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新问题&amp;nbsp; <br> 关于对原任村干部不交印章引发案件的思考&amp;nbsp; <br> 赫哲人选“村长”&amp;nbsp; <br> 认真解决村干部的&quot;关系&quot;扭曲现象&amp;nbsp; <br> 正确处理卸任村干部中存在的问题&amp;nbsp; <br> 严把四关，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amp;nbsp; <br> 中国村级民主选举的宪法学思考&amp;nbsp; <br> 村级民主建设的意义和途径&amp;nbsp; <br> 封建文化：制约农村民主选举的瓶颈&amp;nbsp; <br> 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　大力推进基层民主建设&amp;nbsp; <br> 村级直选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其对策&amp;nbsp; <br> 村务公开呼唤“面对面”&amp;nbsp; <br> 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理论思考&amp;nbsp; <br> 村民自治与广东农村治理模式的发展<br>——珠江三角洲若干经济发达村庄治理模式发展的案例分析&amp;nbsp; <br> 村务公开中的四种现象应引起注意&amp;nbsp; <br> 当前开展村民自治的难点及对策&amp;nbsp; <br> 村民自治与广东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amp;nbsp; <br> 关于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思考&amp;nbsp; <br> 农村治理转型与制度创新<br>——河北省武安市“一制三化”经验的调查与思考&amp;nbsp; <br>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5-12-04 17:34:04</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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