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介绍认识一下广电总局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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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人称广电总急的国家广电总局20日又出重手, “自2007年10月1日起,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所有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不得在19:30至22:30时段播出。举办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的后续巡演等各类活动,不得在各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播出。” 中国人向来喜欢以“通知”作圣旨,但是不知道这个“通知”,有何法律或者情理的依据?“通知”自己的解释是“目前仍有一些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和节目存在低俗问题,损害了广播电视媒体的形象,观众反映强烈。” 我就不明白了,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怎么就低俗了?这标准谁定,谁来当判官。群众喜闻乐见的“超女”和“快男”来说,我就觉得水平很高,选手们有哭有笑好看得很。CCTV的春晚,上来就黄河,泰山,长江,长城,几十年老调子,低俗的很。“超女”不但没有损害,反而极大提高了官方电视,起码是湖南卫视的形象。 退一步讲,就算个别选秀节目低俗了,也不用全部都禁止吧?用广电决策者们的思维,陈良宇包养情妇贪污腐败,所以上海的领导一律开除,或者姓陈的都不许当书记? 再退一万步讲,就算所有节目都低俗了,说明咱老百姓就这口味。总局的领导暗地也审查过不少毛片吧?别搞得自己多清新脱俗跟邻家少女似的,一帮老头子装啥清纯啊。 很多观众在网上发言,担心从此看不到好的选秀节目。这个我敢拍屁股打包票,该选还得选。有市场,能赚钱,别说办个选秀不犯法,就算犯法,照样有人办。当年弹吉他还要抓去坐牢,听邓丽君都算犯法,人民群众在传播渠道有限的情况下硬是几乎做到了每个大学生都有把吉他,每台收录机都有盒邓丽君的磁带。 其实,这个通知的诀窍在于,“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如在总局规定之外有特殊需要须播出、举办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和节目,可向总局单独报批。如须变更数量、场次、时段、时长等,作为特例按程序向总局申报。”设个卡,大家自然要来过关。要不然,看着湖南卫视吃香喝辣,总局的领导远在北京只能看,那该多急啊。 今年广电总局频频出手,每一次都能掀起娱乐江湖的腥风血雨。这让我对他们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全国人民都明白的道理,他们咋就硬是不明白呢?或者,硬能装得不明白呢?需要什么样的脑子,多么厚的脸皮,才能进入总急工作?有谁认识他们,请介绍一个以供瞻仰,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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