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上访材料被拘 是法律的耻辱

因单位职工要向上级部门反映单位存在的诸多问题,从事打印工作的定边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女职工赵晓玲,打印了一份由全体职工联名写给县委、县政府的信,未成想却被公安机关拘留。据悉,赵晓玲被行政拘留的案由是,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打印职工上访材料,致使定边县运管所工作秩序更加混乱,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济南日报》7月24日)


    借用一句流行句式:见过拘人的荒唐,没成想竟如此荒唐,见过权力之牛,没成想会如此之牛:举报尚在酝酿中,材料尚在打印中,操作打印机的人就被逮走。这“防民之口”的举措可谓缜密,让人猛不丁就从背心窜出一股飕飕的寒意来。对此,定边县县委副书记张生平竟然表示,赵晓玲之所以被拘留,是县里多部门联合工作组参与调查的程序。在这里,我们再一次无奈地看到,警力被权力调配的随意性,同时,它也反衬出基层群众监督举报生态环境之恶劣。单单此一个案,就揭示出被很多专家型官员热烈倡导的实名举报之荒诞,就颓然瓦解了公众监督公权力运行的勇气——是啊,群众的举报尚在“腹诽”阶段,连一份举报材料都没有打印出来,就已经被其举报对象提前获知消息,提前予以监控,甚至提前成立了类似专案组的工作机构,并动用警力,将你在打印机边逮个正着!人说“兵贵神速”,看来这反举报、反监督也“警贵神速”啊!


    无论是《宪法》对公民言论自由的规定,《信访法》对老百姓上访权利的规定,或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公民言行举止的任何规定,都没有公民书写打印上访材料属于非法的条款。更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群众举报本单位的行动,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那么,警察拘留人的法律依据在哪?据该新闻透露,赵晓玲等人所欲举报之事,无非是对定边县运管所某些人员的工资来源、以及随意进人提出质疑。其中究竟有无猫腻暂且不论,群众举报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定边县为什么不成立专案组对被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反倒对举报者予以拘留呢?笔者特别疯狂地想弄清这一点:警方的行政拘留是由谁下令签发的?难道签发此一拘留手续的人,竟然是个法盲?


    公权力的滥用,到了如此明目张胆的程度,地方官员哪怕是胡编一个稍微说得过去的借口都不屑于了,面对这样的县委副书记、这样的“青天老爷”,你还有什么可申辩、可激动、可愤怒的呢?拿一个打印材料的举报群众来“杀鸡儆猴”,便足以使今后任何还想联名的芸芸众生兔死狐悲,从此噤若寒蝉。如果我们听任这种牛气肆虐,不但是几个举报群众的悲哀,更是对法律威严、对文明社会、对良善民意的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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