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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听雨轩</title>
  <link>http://blog.tom.com/wodef506</link>
  <description><![CDATA[随风而动，因风而止；随缘而聚，因缘而散，世事因果，顺其自然。 ]]></description>
  <language>zh</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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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pubDate>    <item>
		<title><![CDATA[ 海口万绿园重新规划，又是新的摩天轮经济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wodef506/article/286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p align="center">&nbsp;</p>
<p>文/王首江</p>
<p>&nbsp;</p>
<p>&nbsp;&nbsp;&nbsp; 看着万绿园重新规划方案征集民意的日子越来越近，我心急如焚，而且想不明白，为何公示的时间这么短暂，像赶集似的，很多人还没来得及发表自己的观点，而公示时间就已经快结束了，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这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为何好好地一块绿地就要这样去糟蹋掉呢？这几天我也很细心地看了万绿园规划方案，发现这次重新规划的方案简直是要把原本很原生态的万绿园变得面目全非。海口万绿园可以说是海口市民心中最后一片净土，在人们忙碌完工作之余最好的散步休闲之地，凝集了100多万海口市民浓厚的感情，这样的地方在其他省市都是难得一见的，所以万绿园在海口市民的心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从这次的规划方案来看，只会让万绿园变成又一个新的热带海洋世界而已，重新规划万绿园，在前几年可能会吸引一些人，但是不久很快就会成明日黄花，很快就会被人们抛弃在角落里。到时候，不仅白白浪费了大把大把的银子，而且还会招来人们一片骂名，因为这一规划把海口市民的宁静之地给规划没了。作为一个海南人，想必大多都去过热带海洋世界，那个好好一块地方，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大家心里也都清楚。本人认为如果按照万绿园规划方案上规划出来的样子，就算竣工了充其量也就是第二个热带海洋世界罢了。</p>
<p>&nbsp;</p>
<p>&nbsp;&nbsp;&nbsp; 方案的开始说现在的万绿园不足以代表海口城市的名片，规划是为了使万绿园成海口的名片，我觉得很可笑，那为什么海口规划部门不把热带海洋世界重新规划一下，然后再把它打造成海口的名片呢？一个城市的名片一个在于其有自己的特色；另一个在于当地政府的推广和扶持。俗话说：“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同样，“本地特色的也就是世界没有的”，而可笑的是，现在却要把万绿园本来具有的特色去掉，像他们规划方案中说的一样，按照自己的意愿把一些“看上去很美”，而实际上却是“过把瘾就死”的东西，不停地往万绿园里面鹦鹉学舌的搬而已。还在规划方案中竟然说是要把万绿园打造成美国旧金山金门公园、夏威夷ALA MOANA 海滨公园、迪拜棕榈岛等人家外国景点，这让我想起了去年我们伟大的砖家团到新加坡大吃大喝后，回来给海南政府出的那个在海南花10亿元建一个新加坡一摸一样的摩天轮的馊主意，结果怎样？全国的反对砖块就像倾盆大雨般地砸向海南政府，也给其他地方落下了笑柄，说海南除了会鹦鹉学舌以外还会什么？</p>
<p>&nbsp;</p>
<p>&nbsp;&nbsp;&nbsp; 笑罢，我禁不住对“学习经典 植入更多文化元素”、“填海建岛 拟建人工生态景观”、“雨水花园 让人亲近融入自然”这几个所谓的亮点生出许多困惑。</p>
<p>&nbsp;</p>
<p>&nbsp;&nbsp;&nbsp; 首先，“学习经典 植入更多文化元素”，学习经典并不等于照抄照搬，这样搞不就是把万绿园建成第二纽约的中心公园、旧金山的金门公园吗？而且我相信就算是建成跟人家一摸一样的公园，也不见得就显得万绿园多么有文化。最可恶的是，所谓的“烂漫之夜、民俗音乐会、歌咏俱乐部、夏日电影节、小小工程师”这些都是文化吗？我看规划的部门要好好去了解一下什么叫文化了。这些都是具有现代元素的东西，而且这些东西大多都是潮流一样风靡一时，不久就会变得乏味而缺少生气和生命力的东西。文化是由时间和历史一点一滴累积而成的，不是由某些领导兴致一来，拍拍脑袋就出来的东西。而一些文化景点都是具有某种象征意义的，或是一些古代的名人故居，或是一些文明的遗址，或是一些古代墓地，或是革命纪念碑等等，像儋州的东坡学院等等一些具有人文特色的景点。</p>
<p>&nbsp;</p>
<p>&nbsp;&nbsp;&nbsp; 笼统地说，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文化的内部结构包括下列几个层次：物态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心态文化。物态文化层是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方式和产品的总和，是可触知的具有物质实体的文化事物；制度文化层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组建的各种社会行为规范；行为文化层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以礼俗、民俗、风俗等形态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心态文化是人类在社会意识活动中孕育出来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主观因素，相当于通常所说的精神文化、社会意识等概念。这是文化的核心。而像什么歌咏俱乐部，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个K歌的地方吗？不同的是唱的人不一样罢了，还有电影节在海口也并不乏影院吧，满街都有啊，偏要搞得电影院到万绿园吗，是不是只要到万绿园看电影马上就会变得很有文化？还是规划部门说了这是文化电影院，这个影院就是文化电影院呢？文化并不会因为某些部门的人的自我意淫而产生，所以这样随意的规划只会让万绿园越来越乱，相反的只会把万绿园原生态的休闲文化抹去，留下的空虚的那几栋建筑物。</p>
<p>&nbsp;</p>
<p>&nbsp;&nbsp;&nbsp; 其次，“填海建岛 拟建人工生态景观”这会不会对当地的生态造成影响不说，最重要的是“岛上既设有大型的公共戏水泳池、预留主题雕塑草坪、滨水休闲带、生态丛林等深受市民喜爱的户外活动场地，也规划了风情茶廊等体现地域特色的餐饮配套设施。”而这些设施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已经是屡见不鲜，毫无特色不说，简直是庸俗不堪，这无疑又是一次“邯郸学步”非但没学到人家的东西，反而把自己的特点也丢了。<br>
<br>
&nbsp;&nbsp;&nbsp; 大型公共泳池，在假日海滩不是有吗？如果想搞把那边的泳池加大就行了吗？非但要重新再弄吗？难道仅仅是追求一个“大”吗？怪不得外国人说我们中国人就喜欢“高大全”的东西呢？而雕塑无非就是乱搞一些看上奇形怪状的石头摆上去，然后美其名曰此乃“文化雕塑”之。试问有关部门，这样搞很有文化吗？恐怕不是这么简单吧？为什么要搞一下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东西来要大家承认是文化呢？生态丛林还没有建出来，你们就怎么知道人们一定会喜爱呢？难道人们的兴趣爱好你们都可以代表吗？这是不是像《中国不高兴》那样的把全国人民代表一回呢？所谓风情茶园，这名字听上去怎么就那么俗得掉渣呢。只要稍微关注海南景点的人就知道，海南的风情园还少吗？什么“海南黎苗寨风情园”、“海南兴隆亚洲风情园”、“海南东南亚风情园”、“三亚泰国风情园”、“海南鹿回头风情园”等等，真是不可胜数，难道这也是文化？只能说海南景点有遍地风情园化得趋势，如果这样规划起来的东西我想会有多少人喜欢呢？恐怕是某些部门在“自作多情”吧。</p>
<p>&nbsp;</p>
<p>&nbsp;&nbsp; 说到建人工岛，网友可是骂声一大片，网友‘快言良语’说：按照方案上的规划来看，人工填岛将不可避免的改变水流方向，海流稳定性受到破坏，回淤将更严重。已经变浅的新港通道将继续恶化，过不了多久估计就彻底变成死港。这样一个一潭死水的港湾，何来生态岛之言，这不是自欺欺人么？为什么口口声声的说要环保，却一边策划着怎样去破环环境呢？当然想也想得到，接下来专家会粉墨登场的宣传这不会破环生态环境，其中的小九九其实大家都心知杜明。</p>
<p>&nbsp;</p>
<p>&nbsp;&nbsp; 再看看人工岛的项目内容：<br>
　　<br>
&nbsp;&nbsp; 1、填海形成高于最高潮位海平面的人工岛，建设填海区环岛道路2.699公里及堤岸防护等市政设施。总投资约42048.45万元 。</p>
<p>&nbsp;</p>
<p>&nbsp;&nbsp; 2、在吹填小岛上建成设施完备国际知名品牌超五星豪华度假酒店，区域性地标式建筑和海口旅游观光的著名景点。</p>
<p>&nbsp;</p>
<p>&nbsp;&nbsp;&nbsp; 看完以上这些项目内容，我想很多网友都会想到这是建市民休闲中心吗？我看这些豪华的设施恐怕是为富人建的吧。以一般的海口市民的收入水平，他们会消费得起吗？不是口口声声的说是为市民创造的休闲娱乐场地吗？<br>
&nbsp;&nbsp;&nbsp;<br>
&nbsp;&nbsp;&nbsp; 再次，“雨水花园 让人亲近融入自然”规划中，“将利用地形，在现有万绿园北部地势低洼的地段，局部改造地形，建立‘生态雨水花园’，收集场地雨水资源,种植色彩丰富、种类繁多的喜水喜湿植物,丰富动植物景观，吸引游客,它将成为集游览观光、生态研究、科普教育于一体的新景点。”想要生态研究有必要一定要搬来万绿园吗，这是一个休闲的场所，而不是严肃的生物研究场所，难道生物研究就是休闲，还是只是把这个所谓的生物研究搬出来作秀给人家看的，然后吸引顾客口袋里的人民币呢？而这个“亮点”中提到说是“让人们亲近自然、融入自然”，难道现在作为最原始、最原生态的万绿园就不能让人亲近、融入自然了吗？这次规划方案一出，大家担心的也就是会让人们失去一种亲近自然的感觉，而经过人工改造后的万绿园还叫做“原生态”吗？是不是该叫“人生态”？</p>
<p>&nbsp;</p>
<p>&nbsp;&nbsp;&nbsp; 第四，还有一个最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这个万绿园规划一旦完成，是完全免费开放的吗？是没通过一个关口都要普通市民掏出人民币才能通过，而且建设的时候投入的这些钱从何而来？如果不是免费给市民开放的，那为什么又要以广大市民的名义去重新规划呢？为什么还说是为海口市民更好的休闲娱乐而才进行改造的呢？如果是免费开放的话，那么为什么还要在人工岛上面建什么豪华星级酒店，难道是为普通市民免费使用的吗？海口市民的福利真的是这么好吗？反正我知道现在海口万绿园是免费开放的。我想如果万绿园一旦改造完成，这里肯定变成富人和官员的旅游休闲度假、消费的场所，而作为规划主要的服务人群——广大市民则会因为消费不起而被排除在这个园子之外。</p>
<p>&nbsp;</p>
<p>&nbsp;&nbsp; 另外，我们来假设一下万绿园改造完全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公园划分为12个功能区：主入口区、中心活动区、体育健身活动区、儿童游乐区、热带植物展示区、滨湖景观区、滨海景观区、雨水花园游赏区、疏林草地休闲区、密林游览区、缓冲过渡区、生态人工岛景观区。从平面图上来看，各个功能区把原来简洁、舒适的万绿园切割得支离破碎，而且最离谱的是往万绿园上搬几乎都是具有商业性质的，既然是商业性质的，那么到时候人肯定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去消费的，那时候万绿园将不会再是海口市民的净土，不再是一个能够在喧嚣、浮躁的城市里面惟一一个能够洗涤人们心灵的场所；相反却是充斥音响那种震耳欲聋的声音；那种苍白而乏味的机器的轰鸣；那种充满吵杂的人声鼎沸的世界。那时候的万绿园将是吵闹的世界，那样就失去了原来的特色，也就失去了万绿园往日的魅力。</p>
<p>&nbsp;</p>
<p>&nbsp;&nbsp;&nbsp; 第五、万绿园重新规划方案极不合理。万绿园规划在整体设计和规划上就存在很多矛盾，大家都知道，安静和吵闹是一对反义词。那么，大家请看，体育休闲区、雨水花园游赏区、中心活动区和密林游览区等一些人些商业味特别浓的区域把疏草休闲区包围在中间，请问规划者这样的休闲区还有宁静可言吗？你们见过一个人在闹市中休闲的吗？</p>
<p>&nbsp;</p>
<p>&nbsp;&nbsp;&nbsp; 另外，新规划方案则把万绿园的两侧的水变成死水，那样的话没过多久这些水就会像臭水沟一样变得肮脏不堪。试问到时候人们还会不会对所谓的水上表演抱有兴趣呢？</p>
<p>&nbsp;</p>
<p>&nbsp;&nbsp;&nbsp; 尽管参与万绿园规划设计的海口市园林局规划管理处副处长林青向南海网记者表示，目前万绿园内的商铺、休闲广场或者大排挡等都是按规划设置的，主要是为方便市民休闲时的消费需求，不存在商业过度化的现象。随着万绿园的重新规划，园内将划分体育健身活动区、儿童游乐区、热带植物展示区、滨海(湖)景观区等等12个功能区，但不会增加商业网点和收费项目。园内的基础设施，如健身器材、游乐设施等的维护费用都由政府承担。观光旅游车、自行车租赁等则需要市民自费使用，因为这些需要运营成本。但是作为一个热心的海南人，我还是有点担心，因为我看到规划上面的很多项目在别的地方都是要收费的，而海口市园林局规划管理处副处长林青却说除了观光旅游车、自行车租赁等则需要市民自费使用外，其他都免费，是这样吗？好，那么请问以后市民可以免费到高尔夫球区去打高尔夫球吗？据说现在的高尔夫球收费还是挺贵的。还有风情茶廊，儿童乐园、体育健身等诸多在别的地方从未免费的场所实行免费呢？</p>
<p>&nbsp;</p>
<p>&nbsp;&nbsp;&nbsp; 所谓“画得好看，说得好听”，恐怕到时候真正规划好了，明明不是以前的收费网点，硬要说是以前的收费项目，结果收费项目一大堆，弄得市民怨声载道，却已是无可奈何，为何望园兴叹，闭门咒骂的份。</p>
<p>&nbsp;&nbsp;&nbsp; 近年来，为了与众不同，全国的各大城市都在以文化等各种名义兴建地标性的建筑，规划者本意是为了让建筑成为城市的代言，但这些脱离了城市原有文化的现代建筑往往大同小异。去年年初山东济宁要建什么中华文化城，还夸口要作为中华民族的文化标志呢？随着海南专家团就建议所要建什么摩天轮，简直是很傻很天真跟阿娇有得一拼，所以现在所谓的专家也就阿娇的水平吧。遗憾的是，从高尔夫球场、滑雪场，到去年的“摩天轮经济”，还有今天的万绿园重新规划，一股又一股的跟风浪潮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形象工程，也酿造了一次又一次的巨额财政浪费，一个又一个的“国际化大玩笑”不知道这些政府部门有没有考虑过：要改造这些东西要耗去多少财力、人力、物力，而海南这个小省市究竟还能够承受得了多少？</p>
<p>&nbsp;</p>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9-11-18 17:35:57</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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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一部《论语》救不了沦丧的道德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wodef506/article/285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p>文/王首江</p>
<p>&nbsp;</p>
<p>&nbsp;&nbsp;&nbsp; 前些天，一位自称在伦敦为于丹担任翻译的网友发帖爆料，称自己亲眼看见于丹4月23日在伦敦做演讲时撒泼，更当众骂助理和身为翻译的自己，并且多次质疑酒店服务，连续三天更换了三个房间，致使其在做完第一天的翻译工作后就愤然离去，该网友还形容于丹“是个欺负弱者的大怪物”。</p>
<p>&nbsp;</p>
<p>&nbsp;&nbsp;&nbsp; 看完这条新闻，不得不感叹于丹很泼很强大，能够在英国那么远的地方也是虎威振振。虽然她回国后，在媒体上否认和解释了此事，但无风不起浪，很多人还是认为：“一个学了论语的教授，不能理解与包容一个学生翻译，或者说她不能得到一个学生翻译的理解与包容(在该生智力正常并且无怨无仇的情况下)，也是中国古代文化特别是论语的耻辱。”这无形中给我们一个反思，中国曾经被一部《论语》统治了人们思想长达两千多年之久，在当今社会下，《论语》还能有多大作用呢？《论语》上面讲的大多都是满口的仁义道德，也被封建社会的君主当成统治的范本来要求和约束人们。但是孔子却是一再被君主们拒绝，才有了后来向丧家之犬般的对着宋的大门兴叹不已，也才有了今天于丹在百家讲坛上面讲《论语心得》。</p>
<p>&nbsp;</p>
<p>&nbsp;&nbsp;&nbsp; 其实关于于丹的新闻以前也有耳闻，大家都在谈论，于丹到底是明星还是学者，如果说是学者，那么，从百家讲坛上讲罢《论语心得》走下来的于丹，现在确实很火爆，不仅频频上节目、当嘉宾，所到之处必是前呼后拥、人头攒动，粉丝数不胜数，俨然一幅明星的派头。难道是徘徊在明星和学者的边缘？这个我们暂且不讨论。如今学者、作家、教授、专家等以前都是些举足轻重的名词，以前一听到这些名号都如雷贯耳，如今呢，这些都是逐渐沦落为贬义词了。许多人看后也许只是一笑而过，但是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阶层的人已经逐渐在开始腐化、堕落，而且不是个别现象。现在的专家学者或者沦落为犬儒；或者沦落为工具；或者沦落为商人的喇叭，都通通地拜倒在名利的石榴裙下。而且更可悲的是，很多有才华的人都还在为自己未能成为一个工具，或成一只犬儒而在那里感慨自己是多么的怀才不遇。</p>
<p>&nbsp;</p>
<p>&nbsp;&nbsp;&nbsp; 这些年，专家、学者的雷人语录一个接着一个，从孙东东到杨永信；再到某某做鬼也幸福；再到买房就是爱国；这一个个事件的雷人语把这些曾经是响当当的名词中那一道道光环，在人们心里一点点地抹去，剩下的除了那漆黑的铜臭。其实，一个社会的风气就像一个人变坏那样的容易。如果是这些所谓的精英群体开始带头堕落的话，那样风气腐化和蔓延得更快，那种速度几乎可以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形容。 这种风气蔓延开来以后，将迅速污染到高校当中，首先中毒的是学生，因为教授已经给学生们做了很好的榜样。接着用不了多久，这种风气就在社会被认同。于是，为了名利而不折手段将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规则，不用的人将会被当成是傻子，或者是被讥笑的对象。堕落大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愿的堕落；另一种是被胁迫，或是被社会；或是被个人。无疑专家学者们则是追着抢着被人利用，而且以能够被人当成工具而感到荣幸。</p>
<p>&nbsp;</p>
<p>&nbsp;&nbsp;&nbsp; 通过这么多事件表明，光是读《论语》并不能使自己的灵魂变得洁净多少，于丹当初靠傍《论语》出名的，而《论语》只是于丹手里的一件工具罢了。从她的撒泼等行为就可以看出来了。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去年刚过世不久的老愤青柏杨先生在《丑陋的中国人》中所说的“中国有仁义，但只是体现在书里面，现实中却是无耻非常”。在现实中，仁义道德却是学者们拿来作秀的工具我。可悲的是，就像柏老所说“我们的丑陋，来自我们不知道自己丑陋”。</p>
<p>&nbsp;</p>
<p>&nbsp;</p>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9-05-14 11:27:15</eb:creationDate>
		<eb:modificationDate></eb:modification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 蒙牛正在抽掉中国奶业最后一根“诚信支架”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wodef506/article/264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p>&nbsp;</p>
<p>&nbsp; &nbsp; 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2月2日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公函，要求该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仑苏”牛奶添加OMP物质。</p>
<p>&nbsp;</p>
<p>&nbsp;&nbsp;&nbsp; 紧接着就开始在网上看到蒙牛“特仑苏”牛奶中含有的OMP物质可引发致癌的消息，震惊之余，不禁想到如今中国企业的诚信度良知的问题；三鹿的三聚氰胺事件刚停息，未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蒙牛又向本来乳业不景气的时期又狠狠地向中国消费者的心脏中插了一刀。</p>
<p>&nbsp;</p>
<p>&nbsp;&nbsp;&nbsp; 历史总是有惊人的相似，蒙牛的特仑苏“致癌门”事件跟三鹿的三聚氰胺事件一样，蒙牛面对大部分的质疑的时候，却坚称“特仑苏”牛奶是安全的，三聚氰胺的阴霾尚未散去，IGF-1幽灵再度来袭，对蒙牛特仑苏OMP牛奶的质疑，并非第一次出现，不少业内专家都曾对特仑苏OMP牛奶提出质疑，广州奶业协会还向卫生部提出请示，但还没得到相关部门回馈前，蒙牛便向广东奶协施压，企图阻止揭露特仑苏。</p>
<p>据蒙牛产品说明书说，OMP是一种来自牛乳的乳蛋白，有助于构成或修复人体组织。IGF－1胰岛素样生长因子，是一种公认的激素类蛋白，或者说蛋白质类的激素。美国FDA曾批准IGF-1用于治疗糖尿病和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后来因为副作用太大而撤销。</p>
<p>&nbsp;</p>
<p>&nbsp;&nbsp;&nbsp; 蒙牛称，IGF-1仅是技术储备，与OMP不同，IGF-1不会加入牛奶。但学者方舟子表示，蒙牛公布的OMP的生化数据，与IGF-1完全吻合。一般牛奶也含IGF-1。但据蒙牛专利介绍，100克特仑苏奶中添加的IGF-1含量高达5.65~16.8mg，为一般牛奶的数万倍。而据国外媒体报道，IGF-I可能引发多种癌症。胰岛素样生长因-1（IGF-1）能引发多种癌症。血液中IGF-1高的人，易患多种上皮细胞癌（1，2，17）。除了乳腺癌（3，18）外，还会引发前列腺癌(4-8)，肺癌(10-13)和结肠直肠癌(14-16)。可能还增高患膀胱癌的风险（19）。</p>
<p>&nbsp;</p>
<p>&nbsp;&nbsp;&nbsp; 看到以上的数字和相关国外的研究报告分析，真是越看越是触目惊心，不知道自己生活中所食用的其他食品是否也是安全的，究竟什么才是安全的，或者通过什么样渠道出来的食品才是安全的。虽然每个企业都口口声声地说：“企业诚信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其实大家也都明白这些道理，但是真正事件发生在自己企业的时候，却又像瘟疫一般地回避和推卸责任。三鹿和蒙牛一样，不同的是一个是因为没有企业良知而倒闭了，而蒙牛现在正处于危机的边缘。每一个企业的壮大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在人们心中的信任度越高，获益也就越大，但是一旦因为诚信形象破灭，企业便会如泡沫般的迅速被人们所淘汰。可以说，现在中国乳制品业是非常时期，三鹿事件过后，国内乳业要用很长的时间才能培养起以前的诚信度，但是如今的蒙牛正在抽掉中国乳制品的最后一根诚信的支架。</p>
<p>&nbsp;</p>
<p>&nbsp;&nbsp;&nbsp; 每一次食品安全事件，总会顺带着给公众普及一下相关生化知识，但每一次知识的普及不能以生命健康为代价。多年来，国家一直倡导企业要有诚信，但是在利益面前诚信道德究竟有没有约束力，道德具有自律性和他律性，当两种约束力都失效的时候，应该如何保证食品业的安全、正常运行，这些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反思自己的工作是否做到位。<br></p>
<p>&nbsp;</p>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9-02-15 21:11:02</eb:creationDate>
		<eb:modificationDate></eb:modification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 悼念为特权殉葬的消防员——张建勇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wodef506/article/261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nbsp;&nbsp;&nbsp; 9日20时27分，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发生火灾，熊熊大火在三个半小时之后得到有效控制，但在现场仍可看到零星明火。目前火灾已造成7人受伤，一名消防员张建勇死亡(2月10日《南方都市报》)<br>
<br>
　　只要再过16天就是张建勇的30岁了，他已经戒烟了，准备要个孩子，但这一梦想只能在万民同庆的日子，因为有特权肆意燃放A类危险烟花而引起的火灾中熄灭了。新闻出来后，很少有人会关注这个因为这场惊天大火中丧命的一个小小消防员，大家都把目光聚焦在熊熊大火之上了，因为从照片上看，大火极具冲击力。有人开玩笑说央视真是有钱啊！在元宵之夜录播了元宵晚会，原来是去看烟花了，看完烟花还不忘放场大火，为零九年的开年利用大火迅速占领全国各大媒体的头版头条做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广告。<br>
<br>
　　央视的广告效应很好，但是却破坏了一个本是幸福美满的家庭，为什么知道是明令禁止的A类烟花，还要冒着起火的危险去燃放，作为国家级的媒体有可能不知道这是禁止燃放的吗？据了解，这次央视火灾的原因是由于业主单位不听民警劝阻执意燃放A类烟花所致。如果民警劝阻了，介入了，却被当作了耳旁风，这是怎样的一种凌驾于他人之上的优越感所致。<br>
<br>
　　记得前不久的猥亵事件，当所有的证据都使林嘉祥的时候，有一种叫特权的东西便露出了它本来的面目，那张牙舞爪般嚣张的气焰使网民暴怒，不过也难怪他从二十七岁开始担任海事局的局长，几十年来长期养成的特权思想使他嚣张至极。而如今央视从以前动不动就封杀谁到不顾禁令而用别人不能做而自己能做的方式来显示自己的优越感，致使一个本来可以快乐地和家人过好一个元宵的消防员永远失去了和家人团聚的机会，跟猥亵事件一样令人愤怒。<br>
<br>
　　张建勇牺牲了，但并没有人关注他，只是似有似无的使人们打了个喷嚏，并没有给社会和事件带来什么变化。不知道张建勇死后是否瞑目，但此刻特权一定在某个角落冷笑着。都是烟花惹的祸，那里来的烟花，换作一般人，既没有足够实力购买数百枚A类烟花，更遑论敢于忤逆民警劝阻执意燃放了，没有一定的特权能拿得到吗？可以说，张建勇只是为某些特权单位殉葬的殉葬品。对这些违规行为的查处，才是对张建勇的最好悼念。<br>
<br>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9-02-11 16:41:24</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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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让这样的“炒作”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wodef506/article/2453.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p>&nbsp;</p>
<p>&nbsp;</p>
<p>&nbsp;&nbsp;&nbsp;&nbsp;&nbsp;12月10日下午，北京下小雪，一位漂亮的年轻女子将自己的大衣和围巾送给了流浪的老乞丐御寒。如此一段视频近日在网上流传，激起了许多网友共鸣，视频中的女孩被称为“中国最美的雷锋式女孩”，不过也有网友质疑“有炒作嫌疑”。</p>
<p>&nbsp;</p>
<p>&nbsp;&nbsp;&nbsp; 炒作一词是贬义。概括一下就是想炒作的个人借助媒体用捏造、夸大、推测等非正常报道手段对某人或某事进行有争议而无意义的批评、赞扬或爆料。炒作的目的是制造噱头，吸引读者的关注，最终提高物品的发行量或网站的点击率。是指，自己或他人，通过一些手段，技巧，来对自己或自己的作品进行刻意的宣传，以达到提高自己或自己作品的人气、声望。</p>
<p>&nbsp;</p>
<p>&nbsp;&nbsp;&nbsp; 如果单从炒作的定义来分析的话，这位被称为最美丽的女孩的确都有炒作的嫌疑。但是凡是都不能太过于绝对，虽然身在大城市每天看到乞丐并不奇怪，所以大多人都已经麻木了；所以在一个大多人都很麻木的社会，只要有一少数几个人表现出不麻木的行为，那就成了羊群中的骆驼，和自己的见解不同的人那当然就是“炒作”啦！</p>
<p>&nbsp;</p>
<p>&nbsp;&nbsp;&nbsp; 说到炒作，我就想起当初地震的时候，有些人捐款的时候也出了这样的情况，如果在一个群体内很多人都捐少钱的话，突然有个人因为自己经济不允许，就少捐了点，于是乎大家就直指此人不炒作，捐多了呢？就是炒作。不过，本人很希望这样的“炒作”在这个社会里面要多一点才好，因为就是有了这些人的“炒作”，才有那么多的捐款，捐物才会源源不断地流入四川灾区，灾区民众才能得到暂时的安置。而在此事中的美丽女孩就算是“炒作”也罢，真有爱心也好，都是很有积极的社会价值的。因为这个社会太过于需要像美丽女孩这样的人了，而社会上有千千万万像这些乞丐的人更需要美丽女孩的“炒作”。</p>
<p>&nbsp;</p>
<p>&nbsp;&nbsp;&nbsp; 笔者希望能够以后的社会中出现更多像美丽女孩一样的人出来“炒作”。当碰到一个身患白血病的病危的人的时候，能够有人充满爱心的出来“炒作”，能够号召更多人来帮助他们；当一个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能够有人站出来“炒作”，以便让政府部门来妥善按照好老人的生活；希望当大家工作遭遇血汗工厂的时候，能够站出来勇敢的向媒体“炒作”自己，让企业的制度执行更大到位。为了公平、正义，为了爱心、为了温暖，大家一起来“炒作”吧！</p>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12-16 21:17:03</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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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岂能为几个日本人坏了规矩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wodef506/article/235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p>文/王首江</p>
<p>&nbsp;</p>
<p>&nbsp;&nbsp;&nbsp;&nbsp;今年8月22日，因为火车误点险些使7名日本旅客乘坐的2220次列车无法赶上飞往大阪的飞机航班，大连铁路通过协调使着趟火车在周水子站临时停车一分钟，使日本旅客安全赶上了飞机航班。20日由杉本洋江代表其余旅客用汉语写成的感谢信由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批示并发至大连。（来源：《大连晚报》）</p>
<p>&nbsp;</p>
<p>&nbsp;&nbsp;&nbsp; 据日本乘客感谢信中称：“在周水子车站临时停一分钟为我们赢得了宝贵的时间......这在中国铁路史上闻所未闻.....这在世界史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做不到的......以上是中国铁路之新风尚，应保持和发扬。”看到这些酷似赞誉的语句从日本飞过来，作为一个国人，不知道悲愤好，还是苦笑好。</p>
<p>&nbsp;</p>
<p>&nbsp;&nbsp;&nbsp; 很明显，这是一次违反中国铁路规定的一次停车，停车的目的只是为了几个日本人能够赶上飞机。得到实惠后的日本人回去后还满怀欢喜地写来感谢信，还说这是中国的新风尚，应保持和发扬，刘志军看到此信不禁狂喜，赶紧批示发至大连让铁道部的人学习。假如违反规定为日本人行方便后，那就是新风尚的话，那中国的新风尚还真不少。假如日本人来中国旅游不幸出了事故，得到的赔偿肯定比本国的国人要多上几百倍，这是一个“好风尚”；假如国人做了什么为日本国民的事情，只要日本人发来一个纸片，结果中国上下皆大欢喜，认为这就是值得发扬广大的东西，那这就是一个“好风尚”。</p>
<p>&nbsp;</p>
<p>&nbsp;&nbsp;&nbsp; 的确，这在中国铁路史上是闻所未闻的，但铁道部长好像太痴迷于史无前例了。因为史无前例的东西并不见得就一定就是好风尚，也不一定就值得保持和发扬广大。比如：日本人在抗日战争中对中国人的残害的残忍程度也是史无前例的；希特勒对欧洲各国的侵略的残暴也是史无前例的；恐怖分子拉登的9.11恐怖袭击事件在世界上也是史无前例的。恐怕以上的史无前例是世界上所有人都不欢迎的史无前例。</p>
<p>&nbsp;</p>
<p>&nbsp;&nbsp;&nbsp; 假如这七个乘客是中国公民呢？那还会不会发生以上的事情，我想是肯定不会的，而且这七位中国公民也不会去提出这么荒唐的事情，就算提了很可能还会被铁道部的人训斥一顿。那为什么如此荒唐的事情会发生在中国呢？如果说几个日本人的时间宝贵，那车上的人的时间就不珍贵吗？车上成千上百的人的时间加起来还没有几个日本人珍贵，所以铁道部还用警车护送几个日本人到了机场，真是让国人长了见识。</p>
<p>&nbsp;</p>
<p>&nbsp;&nbsp;&nbsp; 好的东西是应该值得发扬，这没错，但的先判断这是不是一个好的风尚。如果此次风尚类推的话，那以后只要是日本人乘坐飞机，临时有事暂时还走不了，那请求中国航班晚点几分钟，是不是也可以呢；开往日本的轮船是不是也要由日本人的时间为准则呢？是不是发班的时候还要以日本人有没有急事为标准呢？显然，这种风尚保持不得，更发扬不得，不要为了几个日本人就坏了我中华的规矩。</p>
<p>&nbsp;</p>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10-25 23:10:33</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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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网警舌战众网友为何“黔驴技穷”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wodef506/article/235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p>文/王首江&nbsp;&nbsp;&nbsp;</p>
<p>&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因为电脑中的色情视频，南阳市民任超奇被当地网警罚款1900元。广大网民不服，网上热议，于是网名为“狂热的风”的南阳网警“舌战众网友”，并声称“给大家上了一堂法律课”。结果一堂课下来，网警未敌网友，只好以一句话收场“我们按法律执行，如果说错，那也不是我们的事”。笔者认为，在这堂课的舌战中，网警之所以舌战不敌于网友，有以下几点原因：</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一、网友甚众、网警理屈词穷</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网警的败北，从客观原因来看，是网友太多了，所谓“双拳难敌四手”，网警败了，是广大网民的胜利，因为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何况网警离诸葛亮的差距还不止“十万八千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本来就是一件法律界定很模糊的案子，跟2002年陕西夫妻在家看黄碟被拘案一样荒唐，网友可以用成千上万条不违法的规定来质问网警，网警则只能含糊其辞地说一再说他们是按照规章办事，还说“如果错了，那就不是他们的事。”呵呵！当然，对了那当然是他们的功劳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实，稍微注意一下，我们就可以找出令网警缄口的法规：宪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这里所称的“通信”，通常被理解为包括传统信函和电信网络等最新通讯技术在内。即使以国家安全为由，警方也不能仅凭警官证就对公民电脑进行“日常检查”。</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二、好奇心太重，使网警犯了错</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在中国，一个人如果好奇心太重，准不是什么好事。比如：古代就有很多不经意间偷听了某些大臣造反的机密，所以很不幸的卷入一场血雨腥风的阴谋中。当然，这个案件不算是个阴谋，只能说是网警自己检查任奇超朋友电脑时，不幸注意上了他的电脑，于是任奇超就被罚了1900元的犯法费。这么说来，那么网警也犯了法了，因为他也看了色情信息，所以他也应该负相应的责任，因为网警不能代表中国的法律。如果说能代表的话，就像电视常有的一句台词：“你说王法，我就是王法！”</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一个人在自己的私人电脑中即使下载、观看并保留色情视频，那也是他个人的权利，而且是属于他个人的自然权利。所谓自然权利，借用《鹿鼎记》中韦小宝的口吻（大意）：长着一双眼睛就是要看各种各样的颜色，长着一双耳朵就是要听各种各样的声音，长着一张嘴就是要尝各种各样的口味。当你面对各种新奇、怪异、震撼或其他充满诱惑的东西而不能自已一睹为快时，对不起，依据《办法》的规定，你违法了。那么，请问当时网警检查任奇超的电脑时是不是也是因为好奇而去检查的呢？好奇心人皆有之，面对各种新奇、怪异、震撼或其他充满诱惑的东西，绝大多数都会一睹为快。我就不信，网警面对一个性感充满诱惑的女郎从他身边走过时，他能够不去瞄一眼。呜呼，中国还有不违法的网民吗？</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三、网警对法律太自作多情，或是法盲&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搜查是需要搜查证的，那上面的搜查对象应该很明确。警察岂能在指定的搜查对象外，再“顺便”搜查别人的电脑？任对自己的电脑拥有物权，他完全可以拒绝警方搜查。如果他缺乏法治意识的话，警察岂不知自己所需的手续，或，索性就不需任何手续？这不是什么顺便，而是对法律的“随便”。这种随便甚至表现在警方的处罚决定书上：“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其中一台电脑上复制下载有一部淫秽视频”。这样的句子让人吃惊，难道警察日常就可以到我的地方检查我的电脑？这不是日常检查，而是日常违法。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手续不备即非法。这里不仅是指公民个人的住宅，也是指所有属于公民个人的空间，同时也是指该空间中的所有个人物品。那位网警声称按法律执行，可是他们对任的电脑的搜查，本身就不合宪法。</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 最后，我也替众网友问问网警，难道你从小到大从来没看过黄片？还是说现在当了网警后，只是自己能看别人就不能看呢？还是法律只是对出自己之外的人就有效，对于网警就无效呢？</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10-25 17:44:35</eb:creationDate>
		<eb:modificationDate></eb:modification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 教师不是万能的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wodef506/article/231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p>&nbsp;文/王首江</p>
<p>&nbsp;</p>
<p>&nbsp;&nbsp; 作为教师，竟然说：“我们不是万能的”。这句话，也许会引起某些人的反感。但我还是忍不住要说两句。自古以来，老师在社会中都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这是好事。但如今，教师这个职业却被赋予神圣的，几乎接近圣人的地步。</p>
<p><br>
&nbsp;&nbsp;&nbsp; 大多数人认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知书达礼的典范，是一切美好的化身和可效仿的榜样。他要德才兼备，努力进取，不趋炎附势，富有正义感，富有博爱之心，富有奉献精神。还要“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p>
<p><br>
&nbsp;&nbsp;&nbsp; 看到这些文字就有些后怕，这简直就把我们老师神化了，好像我们都不食人间烟火似的。我们好像无所不能，我们还能对人类的灵魂进行改造，听起来有点像天方乐谭。但那些所谓的专家们，却硬要把这些只有神人才能做的事，强加在我们的头上，只要我们稍微犯点错误，就会被社会舆论群起而攻之。</p>
<p><br>
&nbsp;&nbsp;&nbsp; 仔细看一下以上对教师的几点要求，我觉得如果孔子还活着的话，可把这些话，加在他的头上。想想看，这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做到德才兼备，不能趋炎附势，要具有正义感，还要有博爱之心，更要有奉献精神的。那些所谓的专家，你们扪心自问一下，你们当中有几个能达到这样的要求。</p>
<p><br>
&nbsp;&nbsp;&nbsp; 面对几十个学生，我们只是做了我们应该做的，说得好听点，就是奉献。事实只是用我们的知识来换口饭吃而已，并没有什么神圣的地方，就像在一个公司里一样，拿了薪水，我们就得干活，我们就得把学生教好；但我们并不是无所不能，我们不能保证所有的孩子都能成才，我们只是指给他们一个人生的方向。</p>
<p><br>
&nbsp;&nbsp;&nbsp; 说到这里，又有人要说话了，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句话看上去好像有一定的道理。但事实并非如此，对于那些连父母都不管的学生，甚至一些父母，他们认为只要交了学费，那就把孩子的一切都交给老师了，非也！教育并不是教师一个人就能做好的事，它需要家庭、社会、学校三方面的配合才行。根据科学调查表明：教育孩子，家庭占的比重最大，学校其次，最后是社会。所以，不要把所有的教育责任都给老师，老师不是万能的，他代替不了家庭的教育。</p>
<p><br>
&nbsp;&nbsp;&nbsp; 有好几次碰到一些家长，怒气冲冲来学校找其他老师，不分青红皂白，开口就骂，你们是怎么管我的孩子的，我的孩子去偷东西你都不知道。后来调查才知道，那个学生夜里一两点和社会青年，去偷东西被抓住了，第二天一大早家长就来了。那个老师，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真有点“有点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味道。”难道老师下课后，还要跟着学生的屁股吗？</p>
<p><br>
&nbsp;&nbsp;&nbsp;&nbsp; 当一个好老师，要像春蚕一样把丝吐干而亡才行，要像蜡烛一样烧成灰才能被社会认为是好老师。不是吗？看到报纸上，杂志中，电视里几乎所有被宣传的好老师，不是病倒在讲台上，就是因为病死在讲台上。</p>
<p><br>
&nbsp;&nbsp;&nbsp;&nbsp; 当一个好老师，你不仅要是一个教育学家，还要是一个心理学家，同时还要是一个德育专家。还要求老师是一个演说家，还要求老师是一个管理专家.......</p>
<p><br>
&nbsp;&nbsp;&nbsp;&nbsp; 对老师这么多的要求，想想一个人一生就那么点时间，他究竟能做几件事，更何况他还要过自己的生活。古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假如把这么多的要求放在你的身上，你会有什么感觉？</p>
<p><br>
&nbsp;&nbsp;&nbsp;&nbsp; 什么时候才能把套在教师身上的“万能钥匙”拿走呢？我们是不是应该重新定义一下教师的标准呢？<br>
&nbsp;&nbsp;&nbsp; “不要老觉得老师就是无所不能，什么都可以。”那样的话，谁会愿意去当老师呢？</p>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9-11 19:46:16</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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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权力一生气，后果很严重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wodef506/article/230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p>文/王首江</p>
<p>&nbsp;</p>
<p>&nbsp;&nbsp;&nbsp;&nbsp;在安徽灵璧县，一名居委会主任酒后骂了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最终被公安局以涉嫌“侮辱罪”立案。由于该主任是人大代表，人大开了两次会，最终支持对该主任实施刑事拘留。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将该居委会主任列入了网上追逃名单，而该主任一直在外躲藏，成了一名“在逃嫌疑人”。（来源：《新京报》）</p>
<p>&nbsp;</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据了解，因为此事还专门开了两次审议会议，更奇怪的是第一次审议会共29个人大常委，而第一次因为16票反对而流产。本来可以定论了，没想到却又开了第二次审议会，更没想到的是第二次竟然以21票通过了，同意对居委会以涉嫌“侮辱罪”立案，支持对该主任实施刑事拘留。既然第一次已经作出表决为何还要召开第二次会议呢？令人想不通的是，第二次为何又通过了呢？答案还是留给大家猜吧。</p>
<p>&nbsp;</p>
<p>&nbsp;&nbsp;&nbsp;&nbsp;如果单从事件上来分析，那就是一个人喝醉酒不小心骂了两个人，两个人去公安局告骂人者，公安局受理了此案，并以涉嫌“侮辱罪”立案，对骂人者进行刑事拘留。那这样推理，那就是骂人也可以以涉嫌“侮辱罪”立案的，那些喜欢骂人的同志要提高警惕了，因为骂人也是犯法的。从今往后，在生活中，邻里之间发生矛盾，同事之间发生口角，夫妻之间吵架，统统都要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只要出现骂人者，都要以涉嫌“侮辱罪”立案。我相信，只要这个法律一出台，中国整个社会在一年内，国人保准变得很文明，那些脏话在短时间内就可以销声匿迹。国人的言语很快就可以“赶英超美”。</p>
<p>&nbsp;</p>
<p>&nbsp;&nbsp;&nbsp;&nbsp;但是，真的有两个人因为互相咒骂而去公安局报案的话，恐怕要成为当今最滑稽的新闻。公安局的同志可能会笑掉大牙，群众也会当成笑话，不信的同志可以去试试，保准百试不爽，百试百灵。但为什么发生在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身上就变成了犯罪了呢？</p>
<p>&nbsp;</p>
<p>&nbsp;&nbsp;&nbsp; 反过来想，假如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骂了居委会主任呢？那结果会怎样？公安局是否也会对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以涉嫌“侮辱罪”立案，当然还要加一个前提，那就是居委会主任敢不敢去公安局去告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如果敢去告，那么公安局会不会受理此案件呢？结果又如何呢?我想大多数人都会这么想：一种结果，就是居委会主任挨了骂，战战兢兢地在那里默不做声；另一种结果，就是居委会主任当面申辩，事后就被撤职了。当然，这也是猜测，但有可能。</p>
<p>&nbsp;</p>
<p>&nbsp;&nbsp;&nbsp; 猜了半天，仔细一观察，原来是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手里多了一样东西——权力。有了权力不要紧，要命的是现在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很生气，很生气也很正常，关键是他们手里有权力，这时权力就会变成一种杀伤力很强的武器，所以居委会主任的骂人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不被刑事拘留了。所以警告所有人，大家千万不要惹权力生气哦！因为权力一生气，后果很严重。</p>
<p>&nbsp;</p>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9-09 21:20:57</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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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漫谈“民族情节”和“民族品牌”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wodef506/article/230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p>文/王首江</p>
<p>&nbsp;</p>
<p>&nbsp;&nbsp;&nbsp; 汇源卖给了可口可乐，乍闻之下，匪夷所思。记得汇源的广告说“要做民族品牌、做百年老店”，创始人和董事长朱新礼时时注意彰显自己的“民族精神”，朱新礼的话可谓掷地有声，可惜九个月还没过，“民族品牌”就改姓美利坚了。</p>
<p>&nbsp;</p>
<p>&nbsp;&nbsp;&nbsp; 网上很多网友惊呼“又一个民族品牌没落了”，于是大声疾呼“要保护自己的民族民族品牌”，还要求政府用“反垄断法对其进行审查”。汇源就要出嫁了，这对一直鼓吹“民族概念”的商界精英们无疑是个打击。不过，更受打击的，是一贯响应号召、支持民族品牌的消费者们，这个群体也许没想象中大，但在汇源此前多年的爱国攻势下，还是增长了不少。</p>
<p>&nbsp;</p>
<p>&nbsp;&nbsp;&nbsp; 中国人常把“爱国”一词挂在嘴边，长期以来，“国货”时常被企业家拿出来做广告，美其名曰：“此乃国货”，大家买了就是爱国，不买就是卖国。此举也挤走了不少外资企业和外资品牌，也成就了不少今日的民族企业和民族企业家，汇源和朱新礼就是其中之一。可惜如今朱礼新同志突然不爱国了，面对74亿港元的巨大诱惑，突然来个大变脸，转手把自己手里的“民族品牌”卖给美国的可口可乐了。这一举动大大伤害了那些动辄就对“民族品牌”、“民族企业家”肃然起敬的消费者与媒体。所以很多网友又开始哀叹了，中国出一个民族品牌不容易，大家要支持、要保护，不知道朱礼新此时会怎么想。笔者想，他肯定现在正在翘着二郎腿，美滋滋地等着那白花花的74亿港元呢？</p>
<p>&nbsp;</p>
<p>&nbsp;&nbsp;&nbsp; 中国人的“泛爱国”情节有时候使人受不了，动不动就要上纲上线、动不动就要说别人不爱国，但是很多人却抵制不住糖衣炮弹的袭击，甚至骨子里就很希望能被糖衣炮弹袭击。面对巨大利益的冲击，很多人都把民族情节和爱国主义坦然地抛到脑后，恭恭敬敬地对利益的施舍者谄媚，寡义廉耻、爱国，对于此时的他来说简直就是负累，那时他只会恨得牙痒痒，而不是想当初一样满口爱国的口号。</p>
<p>&nbsp;</p>
<p>&nbsp;&nbsp;&nbsp; 一些本土企业家动辄喊“狼来了”，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些人大惊失色，认为是民族之辱，老是高呼振兴民族企业，但其价值取向仍然是趋利，是利用国人的泛爱国情绪来赚钱而已。如果理性的分析一下，这是市场的规则而已，不行就会被并购，再说买卖就是互利互惠。不要老是给这些商业行为扣上卖国的帽子，俗话说：“声音的巨人往往是行动的矮子”，整天高喊爱国口号的人不一定就爱国，说不定是真正的汉奸；那些不喊口号人就不一定不爱国，说不定关键时刻站出来的就是这些人。</p>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9-09 21:19:51</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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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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