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老师”范美忠的是与非【原创】


  “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我的女儿,我才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我也不会管的。”近日,地震中“逃跑教师”范美忠的言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在地震中,抛下亲人朋友逃命的人不乏其人。弃学生于不顾,率先逃命的教师也绝非范美忠一人,为何唯有范美忠引起如此多的是是非非。

 

  作为一个普通人,在大难临头时,逃生是一种本能。在那一瞬间,选择女儿或者母亲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网易论坛的一项调查(如果你是那位教师,你会怎样做?)显示,91.94%的人认为当时有可能屈服于人的本能。因此,在这个价值观多元的社会里,范美忠作为一个普通的人作出的选择虽算不得高尚,也能被人接受和宽容,似乎并无太多的过错。甚至有些骂范美忠的人可能比范美忠跑得还快。

 

  然而,范美忠不是普通人。同样的事发生在教师身上就另当别论。

  作为教师,他没有承担起教师应有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师应该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作为教师,他没有指导学生逃生,甚至连一句“快跑”的提醒都没有,置学生的安全于不顾自己逃命,这样的老师让人难以接受。

 

  作为教师,也许当时真的屈服于求生的本能逃命,相信这样的老师也绝非范美忠一人。上述提到的网易论坛的调查中,虽然有91.94%的人表示可能屈服于求生的本能选择率先逃命,但事后都会后后悔,选择沉默。更不会著文辩解,还洋洋得意,说“自己没有丝毫的负疚感”。这恰恰暴露了范美忠作为一个老师的道德缺陷。在他心里,没有师德的概念和标准。以范美忠的道德标准看来,把生的希望给了学生的谭千秋们的选择真是“很傻很天真”,甚至活该他们倒霉。

 

范美忠的错误还在于自己选择了卑微,却要诋毁高尚,自己选择了自私却又鼓吹生命自私。令人担心的是,范美忠的开拓塞责会给学生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我们都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有一份责任意识,作为老师应该从小在他们的心中种下责任的种子。尽管我们不提倡未成年人舍身救人,但仍希望他们成年后,心中那颗责任的种子能够开花结果。

 

对于生命个体来说,人的生命价值是相同的,对于地震中率先逃命的人可以宽容和接受。但作为担负传承人类文明责任的教师来说,却不该这么做。生命个体的无私会挽救更多弱小的生命,从社会的角度来讲,生命的无私是积极无价的,永远是人类生命追求道路上的文明旗帜。尽职尽责,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光荣传统是我们这个社会应该提倡和弘扬的主流文化。保护生命,传承文明是我们教师应尽的职责。

 

作为生命个体没有展现生命之美,作为教师没有体现师德闪光。或许我们不该苛求范美忠们,但至今“没有任何负疚感”,不去直面自己的人性之劣、生命意识之缺乏,却不能不让人警思。

 

正如江西一位市民所言:我们可以宽容范美忠,却无法原谅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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