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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王朝峄</title>
  <link>http://blog.tom.com/xyposthanliu</link>
  <description><![CDATA[做有新浪博客.连接地址http://blog.sina.com.cn/chaoyiwang ]]></description>
  <language>zh</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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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pubDate>    <item>
		<title><![CDATA[ 许霆案法理分析------探寻“偷”和“捡”的临界点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xyposthanliu/article/85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得知这个情况后，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事后携赃款潜逃。许霆抓捕归案后，广州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br>
&nbsp;&nbsp;&nbsp; 那么，许霆提取17.5万元，属于“捡”还是“偷”，属于不当得利还是盗窃呢？<br>
一、捡拾和偷盗的区别：<br>
&nbsp;&nbsp;&nbsp; 按照日常生活的基本奖惩规则，捡拾物品属于该不该奖励的问题，-----捡拾物品主动归还的要给与褒扬，不主动归还的至多批评而已，民事上的责任仅止于返还财物，不会受到刑罚的追究；而盗窃物品属于该不该处罚的问题，不盗窃不会受到褒扬，盗窃一般要受到法律追究甚至刑事制裁。<br>
&nbsp;&nbsp;&nbsp; 就捡拾物品来说，失主一般是有过错的。钱包应该放在口袋里的，却疏忽大意遗落在路上了，被捡拾者捡到了。遗落者这个“疏忽大意”就属于过错，属于过失类的过错。<br>
&nbsp;&nbsp;&nbsp; 就偷盗物品来说，失主一般是有过错的。放在口袋里的钱包被扒手扒走了。不能指责失主没有保管好财物。因为钱包放在口袋里应该是安全的。“遗落在路上”属于失主的过错，而遭遇扒手不属于失主的过错。<br>
&nbsp;&nbsp;&nbsp; 就是说，物主在保管财物上有过错的时候，你利用这个过错取得物主的财物不必受到法律制裁，法律上称之为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法学定义是“没有合法根据，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就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取得，是由于受害人的疏忽或过错所造成的。当物主没有过错的时候，你主动去直接秘密拿取物主的财物属于盗窃，盗窃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物主保管财物有过错是你取得该财物属于不当得利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就是说，如果物主在保管财物上没有过错，你秘密拿取物主的财物属于盗窃。而如果物主在保管财物上有过错，你秘密拿取物主的财物属于盗窃还是属于不当得利有待确定，有待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非一定是不当得利。<br>
&nbsp;&nbsp;&nbsp; 如果从公路上行驶的大货车上掉落下一箱中华牌香烟，你捡到了，拿回家抽了。那是你运气好。因为香烟属于不当得利，烟草专卖店知道是你捡到的，向你索讨，他得向你表示酬谢。捡拾物品，不主动还无罚，主动归还有奖。主动归还属于拾金不昧。捡拾物品的责任仅止于返还原物的民事责任，不得对捡拾者追究刑事责任。<br>
&nbsp;&nbsp;&nbsp; 如果你凿开烟草专卖店的大门，从店里搬走一箱中华牌香烟，毫无疑问，你属于盗窃，即便你主动退还了赃物，你还得去司法机关领几年刑期。盗窃有罚，不盗无奖。<br>
&nbsp;&nbsp;&nbsp; 如果这箱香烟不是在货车运输过程中掉落的，而是在装卸搬运过程中，遗落到了离专卖店比较远的地方，你乘人不备时，偷偷搬运回家了。或者呢，这箱香烟由于由于烟草专卖店的员工和装卸工人的疏忽，直到装卸完了，关门下班了，也没有搬回店里，没有发现少了一箱香烟，你等关门之后，偷偷把这箱吸烟搬运回家了。这样的“搬运”属于盗窃呢还是捡拾呢？从保护财产所有权的角度来思考，将这样的搬运界定为盗窃更为合适，更有利于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财产安全，更有利于培养和加强公民的诚信意识。因为从遗落物的空间位置上可以推断，这箱香烟属于该烟草专卖店，是装卸时遗落在门口的。而货车上掉落的香烟却无法凭借常识直接认定主人是谁。但这类偷盗事件在量刑上应该与凿墙穿窬的偷盗有所区别。量刑上应该轻于凿墙穿窬有预谋的恶性盗窃。<br>
&nbsp;&nbsp;&nbsp; 如果有人捡到了一个钱包，内有3000元现金和身份证、银行卡，银行卡内有10万元现金。他捡到的这3000元现金属于不当得利，主动归还应该表彰，不主动归还不予惩罚。对这个3000元现金，他仅仅承担民事上的返还义务，不能因为他占有了3000元现金而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如果他把银行卡内的10万元取出来占有呢，按照当前的司法实践，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了。<br>
收取不属于自己的晒在公共场所的衣服，属于盗窃；如果这衣服被大风吹落，飘到了较远的地方，有人去捡拾就不属于盗窃了，属于不当得利了。大风一吹，“偷”变成了“捡”，“盗窃”变成了“不当得利”。<br>
&nbsp;&nbsp;&nbsp; 捡到遗落在马路上的钱包属于不当得利，去捡人家房间里的钱包属于盗窃，尽管这钱包掉落在地上。家门之内属于“偷盗钱包”，家门之外属于“捡拾钱包”。家门口就是从“偷”到“捡”的分界线。家门口的一定区域，属于“由偷到捡”的临界区域，临界区域的界限并不是清晰的，而是模糊的。路人拿走家门对面窗台上的花盆显然属于“偷”而不是“捡”。属于盗窃而不是不当得利，尽管这些花盆是家门之外了。<br>
&nbsp;&nbsp;&nbsp; 假定ATM机因为年久失修、外壳老化而破裂，百元大钞撒落一地，存放在ATM机里的现钞也可以通过裂口伸手取得，路人拾取撒落在地的百元大钞撒落一地和存放在ATM机里的现钞属于“捡”还是“偷”，属于盗窃还是不当得利？应该界定为盗窃。因为ATM机内的现钞属于放置该ATM机的银行，这是凭借常识可以认定的。当一个人凭借常识可以推断该物品或者钱财的主人（所有权人）时，拿取该物品或者钱财就属于盗窃。当个人无法凭借常识推断该物品或者钱财的主人（所有权人）时，拿取该物品或者钱财就属于不当得利。如果一阵大风将洒落一地的百元大钞吹散了，满街飘落了，捡拾这些现钞就属于不当得利，不属于盗窃，无需负刑事责任了。<br>
&nbsp;&nbsp;&nbsp; 按照以上分析，许霆取出的第一笔钱属于不当得利，因为他当时并不知道ATM机坏了，取1000元只要扣1元。假定许霆当时的银行卡里有20万元现金，他一下子取了17万元，而实际上银行只扣了他170元，那么，他取出的170万元全部属于不当得利。他无需承担刑事责任。<br>
&nbsp;&nbsp;&nbsp; 但当他得知取1000元只要扣1元时，再去取第二笔、第三笔、第N笔时，就属于盗窃了。一方的过失是不能被另一方用来恶意牟利的。一旦用对方的过失来牟利，就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许霆当时应该知道，取款和银行卡的扣款必须一致。取了多少钱就应该在卡里扣去多少钱。他得知取1000元只要扣1元时，再去取第二笔、第三笔、第N笔时，实际上是利用ATM机的程序差错，盗窃银行钱财，恶意占有国家金融资产。这和“装卸工人疏忽遗落在烟草专卖店门口的香烟偷偷搬运回家”相类似。与从有裂口的ATM机里盗取现钞相类似。<br>
&nbsp;“从有裂口的ATM机里盗取现钞”是利用了“ATM机外壳破裂”这一银行管理的瑕疵，而许霆利用的是“ATM机程序出错”这一银行管理的瑕疵。<br>
&nbsp;&nbsp; 要求ATM机永远不犯错误是不现实的，ATM机只是一只设定了一些方便储户查询和取款程序的放置现钞的容器而已。ATM机不是人，不可能智能化到与人一样的思维能力。ATM机的程序可能出错，就如同它的外壳可能破裂一样。但作为储户，不能利用ATM机的错误恶意牟利。把运钞车上掉落下来的钱拿回家属于不当得利，因为无法从遗落物的空间位置上判断谁是它的主人，从破裂的ATM机的裂口里取钱属于盗窃，因为可以从它的空间位置上判断这些现钞属于哪一家银行储蓄所。<br>
二、数额是否特别巨大？<br>
&nbsp;&nbsp;&nbsp; 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br>
&nbsp;&nbsp;&nbsp; 现行《刑法》是1997年颁行的。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认定10万元之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了，后来，这个“数额特别巨大”的司法解释就一直没有改动过。法律不能朝令夕改，但社会却在日新月异。97年的10万元和现在的10万元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如果在97年在广州某地段可以买到30平方米的住房，那么当下，在同一地段能够买到多少平方米的住房？法律不能改，但在具体量刑的时候，必须考虑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必须与时俱进，考虑货币购买力的实际变化。当时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的。现在只能认定“数额巨大”了。甚至连“数额巨大”都够不上了。审判法官在审理时应该发掘和释明法律条文的真实内涵，法律应该赋予法官这个方面的权利。本案如果判许霆6年或者8年，是不会引起如此大的关注和反响的。许霆判了无期，百姓就要比较了，为什么贪污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腐败分子都没有判无期，为什么盗窃了十几万元就要判无期？<br>
三、是否属于金融资产？<br>
&nbsp;&nbsp;&nbsp; 从财产所有方面来讲，ATM机也应视为金融机构。因为ATM机内的现金也是来源于金融机构，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金融机构，其可以看做金融机构财产的延伸。同时ATM机为金融机构所有和管理，当然是金融机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97年制订《刑法》的时候，ATM机远不如现在这样普遍。国家对金融盗窃规定了比一般盗窃更严厉的处罚是为了保护大宗金融资产的安全，而ATM机里的现金额度非常有限，完全可以按照盗窃一般财产的处罚制度来处理。就是说，尽管ATM机属于金融资产，但对盗窃ATM机里的现金特别是像本案利用ATM机本身的程序错误来盗窃现金，却无需按照盗窃金融资产来处罚。<br>
&nbsp;&nbsp;&nbsp; 综上所述，许霆案属于有从轻情节的盗窃犯罪。将许霆案定性为盗窃没有错，但定为“盗窃金融资产”和“数额特别巨大”就有待商榷了。依照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应该属于“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档次。<br>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5-25 10:29:48</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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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地震后的感想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xyposthanliu/article/85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nbsp;&nbsp;&nbsp; 5.12大地震给中国人民，特别是给四川同胞带来的灾难是非常沉痛的。千千万万的人死于非命，千千万万的房屋被倒塌，千千万万个残存的生命在地下呼救，而与此同时，由于公路、铁路交通中断，陆地救援人员无法大批进入；冒雨连连，空运物资和救援人员也难以施救。仅仅依靠当地的幸存居民自救，无论在救援工具和救援设施方面都很难达到最佳效果，就算大批的部队开进，也很难达到最佳效果，毕竟人类的力量实在太微弱、太微弱了！<br>
&nbsp;&nbsp;&nbsp; 千山默哀，大地哭泣。为什么我们人类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为什么我们地地震预测水平会那么的低？为什么我们有大批的人只能在高谈阔论而没有任何施救的实际行动？我们的总理，是一个67岁的老人了，在地震爆发的当天就火速赶到灾区，亲自现场办公，现场指挥，不顾自己身体的疲劳，多少个夜晚，多少个时刻，煎熬在抗灾的前线？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啊！<br>
&nbsp;&nbsp;&nbsp; 可是，我们有此商家却利用这次地震灾害发财。电信运营商出台的政策：凡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的手机或小灵通用户，均可以通过短信方式向灾区捐款，但每条短信最多只能捐2元，昨天我在网上看到这条消息，开始时还以为是一个好办法，至少为广大有爱心的客户提供了一条便携的捐款方式，我向他们提供的号码发了短信，对方回复是可以重复发短信，看来需要多捐，就必须多发短信，如果要想通过短信捐献50元钱，最起码也得发25次短信，在救灾危害的时刻，应该更加重视公共利益，最大效益地做好一切抢救工作。运营商们平时都是高效动作的，但怎么今天就变得如此低效呢？他们在响一声电话的高额吸费中，都会一次性扣取那么多的钱，可是这次却一次只扣1元或2元了，为什么我们的电信运营商在给灾区提供捐款平台的时候，却不忘记要多多收取信息服务费呢？这不是商家人性良知的泯灭表现么？<br>
&nbsp;&nbsp;&nbsp; 还有为什么地震的重灾区都发生在学校？除了学校是特殊的公共场所外，还有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为什么学校的房子都经不住晃荡，而官员的办公楼却经受得住地震的考验。看来学习的楼房都是因为要节约资金，在设计和施工上一切从简了。这样简下来的结果，就只能用人类的宝贵生命的付出来作为沉重的代价。<br>
&nbsp;&nbsp;&nbsp; 还有地震当局为什么就不能预测呢？当然对地震的预测是世界性的难题，但一些动物的异常反应应该引起地震当局的重视，就比如这次地震的前两天，在四川省的绵竹市就发现有成千上万的蟾蜍在街上游行的现象，当地有群众认为是不是会发生什么天灾。上报官员，结果认为是正常现象，不值得大惊小怪。其实这也不是什么迷信，也许是动物有一种特殊的本领，它们能感应到天灾的某种迹象，因为天灾来临不是一下子就突然到来的，它其中肯定有一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也许会发出电波之类的信息，而动物收到这些信息后，就会感到恶心，或者心里感到难过，因此就有异常反应。所以，我建议，地震当局应该重视对动物异常现象的研究，在地震预测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中能发挥一点作用。<br>
&nbsp;&nbsp;&nbsp; 这些天来，我一直在关注这次地震的情况报道，十月份的司法考试复习准备，也被放置一边，我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电视机，收看央视关于抗灾的报道，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电脑，看看网上新闻，看看救灾的进展情况。每当我看到那一个个的幼儿和未成年的学生被压在倒塌房屋的废墟中呼救的时刻，我的心也随之而碎裂了，我真想马上插上飞翔的翅膀，飞到灾区去参加营救，但我无能为力，一来为了谋生，在单位这边得好好上班，二是自己的经济收入并不好，不是想去哪里就能去的。<br>
&nbsp;&nbsp;&nbsp; 我今天听说女儿们学校已经组织捐款，我问女儿捐了多少。女儿说只捐了5元，我问她为什么只捐这么一小点，她说因为没有带钱，身上只有5元钱，所以就只捐了5元，她们全班学生捐得都不多，都是因为没有带多少钱的原故，我问她今天可以补捐不，如果可以，我拿50元给她捐，她说好像不能了。<br>
&nbsp;&nbsp;&nbsp; 我也在想为什么邮政不组织捐款呢？难道是邮政人与社会孤立了么？社会不认可邮政，邮政与社会也格格不入。邮政在这场大灾害的面前，好像显得有点无为了，电信、电力、保险、公路、航空、医疗、等都在积极发挥作用，而邮政却无能为力，这就是邮政也国民经济关注淡化的具体表现。我正想着，忽然听说邮政也要捐款了，这是一件好事，至少是我们领导也能看到这一点。<br>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5-25 10:28:27</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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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声讯台、运营商与用户间的法律问题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xyposthanliu/article/80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nbsp;&nbsp;&nbsp; 响一声的吸费电话已经成了人类的一大公害。据报道，响一声就挂电话诈骗，有时仅六七秒钟通话话费高达280元。网络有歌谣称：电话铃声响起，骗子开始耍你，一响就断少见，号码陌生难辨；打回才知不对，手机已被吸费，几十上百不等，骗子屡屡得逞……可见吸费诈骗波及范围之广。据公安部门统计，2007年，仅北京市就发生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诈骗的案件2500余起，涉案总价值人民币4900余万元。而电话吸费诈骗与打电话、发短信、改号等行骗方式成为报案律最高的四大类。<br>
&nbsp;&nbsp;&nbsp; 响一声电话都是以声讯服务平台在电话运营商申请准入的。长期以来，声讯台屡屡被消费者投诉，有网友指出“有几家真正地为消费者提供健康优质的服务？都在像蚊子一样，把其毒针刺向青少年们的身心，吸着家长的血，放出罪恶的毒素。”<br>
&nbsp;&nbsp;&nbsp; 为了理顺声讯台、电话运营商与电话用户间的法律关系，我们需要对三者的概念进行界定。声讯台是通过电话(包括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为电话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并收取声讯服务费的企业；电话运营商是为电话用户(含声讯台以及其它企业)提供通讯服务的企业；电话用户是指享用电话运营商提供的通讯服务并支付通讯费的被服务者，或者享用声讯台服务并支付声讯服务费的被服务者，前者我们称其为单纯的通讯消费者，后者我们称其为声讯和通讯双重服务的消费者，因为其在享受声讯服务的同时还在享用电话运营商提供的通讯服务。<br>
&nbsp;&nbsp;&nbsp; 电话运营商与电话用户之间存在着固定的合同关系，即电话运营商为电话用户提供通讯服务并收取相应通讯费用，电话用户享受通讯服务并支付通讯费用；声讯台与电话运营商之间也存在固定的合同关系，即电话运营商以电话通讯为介质给声讯台提供声讯服务平台，电话对于声讯台来说既是通讯工具也是它向电话用户提供声讯服务的设备！电话运营商同时受声讯台委托代收声讯服务费用。作为电话用户，当他仅将自己的电话用来与其他电话用户（包括声讯台）沟通时，他只是个纯粹的通讯消费者，他与声讯台并未建立基于声讯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当他知道并愿意接受声讯台服务时，他与声讯台之间才建立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这时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声讯台的服务费，同时还包括电话运营商为他提供的通讯服务费用。一般而言，消费者与声讯台之间的合同关系是不确定的，而是即时发生的。通常，只要消费者向声讯台打进电话，声讯台和电话运营商即认定消费者与声讯台之间的服务与被服务合同关系建立。<br>
&nbsp;&nbsp;&nbsp; 依照合同法规定，民事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形成基于合同关系的确立，这种合同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而任何合同的订立，至少要经过两个步骤，首先由要约人发出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完全接受要约人的要约，那么他需以书面或实际行为对要约人表示承诺，此时合同成立，要约人与承诺人建立合同关系。<br>
据此，如果声讯台将电话打进电话用户诱使电话用户回拨，电话用户在不清楚回拨电话为声讯台电话的情况下，将电话回拨给声讯台而声讯台又未声明其为声讯台且未告知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我们能说声讯台与电话用户之间已经建立了声讯服务的合同关系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时，电话用户只把该声讯台电话视为一般的通讯工具而不是服务手段，也就是说，他只知道他所拨打的电话是与他人进行正常的通讯联络，享受的是通讯服务而不是声讯服务。因此，他与声讯台之间显然没有形成双方合意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br>
&nbsp;&nbsp;&nbsp;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声讯台向电话用户提供的声讯服务与电话运营商向电话用户提供的通讯服务混在了一起，电话用户在向声讯台拨打电话时可能认为拨打的是普通电话，但声讯台和电话运营商却认定电话用户享受了声讯服务，使得声讯台、电话运营商和电话用户之间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变得异常复杂！声讯台与电话运营商之间的代收服务费协议，致使声讯台能够从电话用户那里轻而易举地得到声讯服务费用，而不管它是否真的提供了声讯服务。这种怪诞的运作模式，为声讯台吸费、骗取电话用户的声讯服务费提供了极大的方便。<br>
&nbsp;&nbsp;&nbsp; 那么，我们如何来判断电话用户与声讯台之间建立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呢？第一，电话运营商在用户拨打声讯台时，有义务告知电话用户，其拨打的是声讯台，而且必须告知收费标准，如果电话用户愿意继续与声讯台保持通话则可确定电话用户与声讯台之间建立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第二，电话用户必须与声讯台保持最低限度的联络时间，才能认定电话用户享受到了声讯服务，比如我们可以将用户拨打声讯台前一分钟或一分半钟时间不计入声讯服务时间。如果无此限制，电话用户可能在未享受声讯台任何服务的情况下支付声讯服务费，比如北京某企业拨打的“96229***”，仅七秒钟即产生了280元声讯费，我们实在难以想象在七秒钟内这个企业能享受到声讯台的什么服务？第三、如果电话用户经常拨打声讯台并且每次都拨打时间较长，电话运营商应当及时提醒用户电话是否有可能被盗打，因为只有电话运营商有这种监控能力。对于被盗打的电话，其损失的承担应区分情况而由声讯台、电话运营商或电话用户承担，而不是一概由电话用户承担。第四、未成年人拨打声讯台时，因为未成年人不属于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者，其拨打声讯台也不能认定为电话用户与声讯台之间建立合同关系。但如何才能证明电话用户拨打电话者是未成年人呢？这仍然要由声讯台提供证据，因为他们应当提供其向电话用户提供服务的证据，比如录音，无论从打电话者的声音或是声讯台提供的服务内容，我们都不难判断拨打电话的是否成年人。<br>
&nbsp;&nbsp;&nbsp; 按照上述判断标准，如果声讯台与电话用户之间的声讯服务合同成立，是否就意味着电话用户必须向声讯台支付声讯服务费呢？不一定，那要看他是否履行了这份声讯服务合同。正如平常的经济交往一样，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履行，违约、不完全履行还有单方撕毁合同者大有人在。那么，凭什么说声讯台与电话用户的服务合同一成立就让电话用户履行付款义务呢？难道合同的成立就意味着声讯台履行自己义务了吗？<br>
&nbsp;&nbsp;&nbsp; 从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电话用户与电话运营商之间存在着通讯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电话运营商为电话用户提供通讯服务，电话用户向电话运营商支付通讯服务费用。但是，电话用户与声讯台不一定建立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那怕电话用户曾经拨打了声讯电话；进一步讲，即使电话用户与声讯台之间的服务合同成立也并不表明声讯台履行了服务合同。在此情况下，电话用户因没有享受到声讯服务，因而没有义务向声讯台支付声讯服务费用。电话运营商在电话用户与声讯台之间没有服务与被服务关系的情况下，代替声讯台收取电话用户声讯服务费，于法无据，于理不通！<br>
&nbsp;&nbsp;&nbsp; 目前，电话用户之所以必须向电话运营商交纳声讯费用，是因为他迫于无奈。他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他无法证明自己没有拨打声讯台，他更无法证明他没有享受声讯台提供的服务；他甚至不知道声讯台和电话运营商是不同的两个企业，他更弄不清电话运营商收取的通讯费与声讯台收取的声讯服务费不是一回事儿，他只知道这都叫电话费！他害怕自己的电话会因为拒交费用而停机，他还怕因拖欠这些费用而多交更多的滞纳金。所有这一切，都基于电话运营商与声讯台之间的代收服务费协议。然而，他们之间的协议与电话用户有何相干？如果说相干的话，那也仅仅是因为用户在拨打声讯台时，同时享受了电话运营商提供的通讯服务，用户的电话在产生声讯服务费的同时产生了通讯费，仅此而已！<br>
&nbsp;&nbsp;&nbsp; 电话运营商虽与声讯台之间签有代收声讯费的协议，但这种协议对于电话用户并无约束力。电话用户仅有义务向电话运营商支付正常的电话费而不应包括声讯服务费，电话用户有权拒交这种费用。如果声讯台认为他向电话用户提供了声讯服务，那么他可以直接向电话用户收取，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同时他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提交他向电话用户提供了服务的证据，负有不可推卸的举证责任。<br>
&nbsp;&nbsp;&nbsp; 理顺了电话用户与声讯台、电话运营商之间的法律关系，我们即可弄清楚自己是否真的与声讯台之间建立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同时还知道电话运营商代替声讯台向我们收取的声讯服务费是我们可以拒交的。如果必须要交的话，最好由声讯台来拿，同时他必须证明他为您提供了声讯服务。如果电话运营商因为用户拒交声讯服务费而停机，我们可以违约为由将电话运营商送到法庭上去。如此，我们的电话将会变得十分安全，不会再产生莫明其妙的巨额费用。<br>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4-24 17:16:10</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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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电话运营商才是“响一声吸费电话”的直接责任人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xyposthanliu/article/80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nbsp;&nbsp;&nbsp; 响一声吸费电话坑害广大电话用户的时间也有数年之久，许多消费者投诉找不着门路，即使投诉到公安局，公安局的侦察人员因为不懂电信业务而被通信运营商忽悠一阵后，只好将此类事件搁置下来。广大电话用户对此事非常愤恨，但因电信服务的垄断，不可能因为多支付一点钱就不用了，所以只好捏着鼻子受。近来，由于得到各大媒体广泛关注。才真正把这个多年来坑害百姓的事情暴露出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负责人出面说这样的情况一般不可能，然而刑事侦察的专家却说有这样的情况存在。一时间网上对此争论不休。为什么信息产业部的专家级官员说的话与刑事侦察的专家说的话不一样呢？同样代表国家权力机构的官员，却得出不同的结论。这下可把记者、群众和广大网民搞蒙了。<br>
&nbsp;&nbsp;&nbsp; 其实，信息产业部官员说的是实话，刑事侦察专家说的也是实话。信息产业部官员说的是根据我国目前的电话计费办法得出的结论，而刑事侦察专家却是根据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得出的结论。我国目前的电信计费是谁转接谁付费的原则进行的。比如贵阳市的甲用户13908512211拨打贵阳市的乙用户13908514444，乙用户自己不接听电话，而预先将此电话转接到北京市的一个电话用户丙13901095555，那么实际通话的就是贵阳市的甲13908512211与北京市的丙用户13901095555，根据谁转接谁付费的计费原则，甲用户13908512211只承担拨叫乙用户13908514444的市话费，即每分钟2角钱，而乙用户13908514444却要支付乙用户到北京的丙用户13901095555之间的通话费，即贵阳到北京的长途通信费。所以第一主叫用户甲不会支付高昂的话费，而第一被叫乙才会支付高昂的话费，无论这个电话被转接到美国还是中国的台湾地区。这就说明信息产业部官员的话没有错，即高额吸费现象不太可能。然后刑事侦察的专家这些年来收到如此之多的投诉与控告，并且也收集到用户的电话单据，得出的高额吸费确实存在的结论。<br>
&nbsp;&nbsp;&nbsp; 全社会对运营商提出质疑，雪花一般的帖子在网上飞呀、飞呀，运营商们这下可着急了，出来“叫冤”、“诉苦”，说他们没有责任，他们也是受害的对象。他们说出一大堆的理由，比如，这种高额吸费是因为电话被转接到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信息服务台，由于产生了国际长途，所以就产生了高额的话费，他们并没有得到这个钱，他们只不过是代收代扣而矣。这真让我好笑，好像有一个色心不死的人在公共汽车上用手去摸一位女人的乳房，被女人骂是不要脸的东西时，反过来骂女人不要脸，竟然在公共汽车上用乳房擦他的手而寻找性刺激。他们以为说犯罪的声讯台是在美国和中国的台湾地区，中国的刑法就管不着了。用这种办法来忽悠消费者，虽然有点愚蠢，但却有效，毕竟信息通讯是高科技行业，许多人不懂，他们想怎解释就怎么解释，就是刑事侦察专家也拿他们无奈。<br>
&nbsp;&nbsp;&nbsp; 其实，按中国现行的电话计费原则，受骗用户拨打这些诈骗电话号码，无论诈骗团伙的转接机将电话转接到哪里，那一笔转接的国际长途费应该由诈骗团伙的电话支付，受骗用户最多只是支付国内的长途费（7角/分钟），而运营商提供的电话单却是数十元甚至数百元。这里面有一个利益分成的问题，没有利益的事情，谁也不愿意去做。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很简单，一般是诈骗个人或团伙以经营信息服务为名，向当地电信运营商申请信息服务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凡是拨打该信息服务台的电话，收入按一定的比例分成，由电话运营商给这些个人或团伙提供一个服务专号，然后电话运营商便将针对这些“信息服务”的电话计费指令在计费系统生成计费数据。今后，凡是拨打该信息服务平台的电话，运营商和信息服务平台就可以座收鱼翁之利了。为了让更多的用户拨打这个平台，经营信息服务平台的人可能就会去购买那种叫“群拨器”的东西，利用它来群呼叫全国的电话用户，让更多的人掉入这个陷阱。有人申请提供信息服务平台，运营商的准入并不错，但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第一，这些信息服务平台的资费问题是否得到物价部门的批准。第二，这些信息服务经营商是否得到工商部门的许可登记。如果都没有，那么运营商们是怎样来确定这些服务平台的资质和服务价格的。再说在电话接通之前，运营商应该有义务告知用户，说用户拨叫的是某某信息服务台，每分钟须付费多少元，如果用户愿意接受服务，用户就不挂机，等待服务，这样收费才合法、合理，如果用户不愿意，就会马上挂断话机，不产生费用。运营商不但没有告知，反而与诈骗团伙一起来蒙用户，至于谎言称电话被转接到国外，即使真的转到国外，按中国电话的计费原则，也不该由第一主叫付费。对职务犯罪来说，没有所谓的故意与过失，只要发生了危害和侵权的行为，则视为故意，所以，运营商的这一行为，不是共同犯罪是什么？还有一些诈骗号码，既不像手机号，也不像座机号，这类号码如果在广州市入户，其他城市的电话拨叫它，应该在前面加拨广州市的长途区号才能进入，否则应该提示是空号。可是，我们拨这个电话的时候，不拨长途区号也能拨通，这说明其它地方的通信公司也在自己的计费系统中生成了对这个广州平台号的计费信息；如果没有上级公司的统一指令，广州市的电信公司能操办的吗？我曾经收到一个吸费电话，是以0851开头的，当时我还以为是贵阳的朋友找我，我用座机拨过去，里面提示我拨的是空号，而用手机拨过去，的确拨通了，可是不到3秒钟，我的话费就被吸走5元钱，这说明了座机公司当时没有对这个号码注册，而移动公司已经对它作了准入，并且作了超标准的计费安排。<br>
&nbsp;&nbsp;&nbsp; 有记者采访报道说响一声电话吸费存在五个利益链，一级单位就是设在台湾和美国总部的声讯台；二级单位是电信运营商；三级单位是负责出售电话群拨器的企业；四级单位是电话回拨加盟商；五级单位就是广大普通手机用户。我想问题没有那么复杂，这是运营商忽悠记者的说法。真正的直接责任人是运营商，如果他们不为这些诈骗团伙提供准入，或许他们在准入上严格把关，比如准入之前查实有没有工商部门的许可登记，信息价格费是否得到物价部门的批准，有没有相关的信息服务资格等必须的材料，层层严格把关，就不是让那些罪孽多端的犯罪团伙得逞的事情了。<br>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4-24 16:33:54</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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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小心手机辐射——慢性自杀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xyposthanliu/article/80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p>&nbsp;&nbsp;&nbsp; 手机给人类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长期使用手机，对人体细胞有一定的杀伤力，特别是把手机放到耳边听电话的时候，对脑细胞的杀伤更严重，不然有些身体差的同志只要用手机打电话在10分钟以上，就感觉到有明显的头痛、恶心、和呕吐等症状。身体好的人反应不明显，但并不能说明手机没有辐射。电磁波的辐射与其频率和发射功率有关，频率越高，其辐射越大，发射功率越大，辐射也就一高。<br>
&nbsp;&nbsp;&nbsp; 长期使用手机就相当于慢性自杀。长期使用手机（一次性通话在半小时以上），会感到乏力、食欲衰退、四肢无力，严重的会引起脑癌，所以一般情况下，尽量少用手机打电话，特别是长时间通话。在办公室内和家庭里，最好使用座机，因为座机频率只有0.3KHZ—3.4KHZ，也没有什么发射功率的问题，即使有点漏磁，也是非常非常的小，所以其辐射几乎为零。<br>
&nbsp;&nbsp;&nbsp; 不用手机，对生活又相当不便，要用手机，就得想办法减少电磁辐射的危害。如何把电磁辐射的损害降到最低呢？根据国际国内通信专家的意见，现总结如下：<br>
&nbsp;&nbsp;&nbsp; 一、尽量使用耳机接听电话，把听筒离头部稍远一点，因为手机的发射天线就在听筒的旁边。而且，每远离发射天线一米，电磁辐射就可以减少许多。<br>
&nbsp;&nbsp;&nbsp; 二、不要长时间用手机通话，通话时间太长的，尽量选择用座机。因为通话时间越长，脑细胞吸收的电磁辐射能就越多，损害就越大。<br>
&nbsp;&nbsp;&nbsp; 三、选择良好的手机网络。选择良好的手机网络也能帮助我们把电磁辐射降到最低。从理论上来说，GSM手机的辐射最大，其发射功率一般在200—600毫瓦之间，目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GSM网络的组网频率有900兆兹和1800兆兹两种。中国联通CDMA网的组网频率是900兆兹，其发射功率一般在2毫瓦左右（采用特有的语音激活技术，其平均发射功率其实还没有这么多）。所以同样的网络频率，CDMA的电磁辐射就远远小得多。一个简单的小实验就能证明这个结论。只要把手机放在电视机的背后的闭路线插口处，用其它电话拨打手机，然后观察电视上的图相的变化情况，可以看出，GSM手机响电话的瞬间，电视机上的图相是斑斑点点的，而CDMA手机和小灵通手机却没有任何影响。还有一些身体不太好的人反应，他们用GSM手机打电话10多分钟后就感到头痛、恶心和呕吐，而用CDMA和小灵通却没有这种现象。可见，在相同网络频率的情况下，小灵通和CDMA手机的辐射要小得多。当然手机辐射还与其它因素有关，比如手机距离基站的距离的大小也可以影响其辐射大小，距离基站越远，手机的发射功率越大，手机辐射就越大；距离基站越近，其发射功率越小，辐射就越小。由于移动通信的组网有大区制和小区制，一般情况，用户多的就采用小区制，用户少的就采用大区制。小区制的情况下，基站之间的距离小，大区制的情况下，基站之间的距离就大。就移动台的辐射问题而言，大区制的辐射几率就比小区制的辐射几率大一些。<br>
&nbsp;&nbsp;&nbsp; 所以，结合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的组网方式来说，选择手机时，最好选择CDMA和小灵通（由于小灵通不能慢游，不方便使用，经常出门的人最好选择CDMA手机），没有CDMA的情况下，才考虑选择移动的GSM（小区制），最后才选择联通过的GSM网（大区制）。对于大多数非专业人士而言，不知道哪些网络是CDMA和GSM。这里有一个最简单的辨别方法，就是从手机号码的前三位来加以区别。凡是以139、138、137、136、135、134、130、131、132、159、158、150、156开头的都是GSM网络手机，其中，130、131、132、156是联通公司经营的GSM网络，其余则是移动公司经营的GSM网。凡是以133和153开头的就是CDMA网络手机。选择CDMA手机除辐射低外，还有其它好处：语音清晰、保密性高，特别是高官和军队人员使用后，可以有效预防通信秘密被外人窃取。</p>
<p>&nbsp;</p>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4-23 17:18:53</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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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 小不防则大祸来矣！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xyposthanliu/article/70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p><font face="宋体">尊敬的小区住户：<br>
&nbsp;&nbsp;&nbsp; 当你漫步在小区楼下，抬头向上仰望，是否看到安装在每一家窗户前的那一扇扇的、层层叠叠的、黑沉沉的铁制防护栏，它们支出门窗老远老远，一些人家的防护栏上还存放着一个个沉重得像水缸一样的花坛，当春风和秋风大势席卷来的时候，你还可以听到吱嘎吱嘎的巨响，这时不知你是否会想到：要是这些铁制的防护栏生活得厌烦了，与窗户来个生死诀别，来个临空而降，那是什么样的结局？要是那沉重的防护栏不砸到别处，而恰好沉沉地砸在你的头上，让你还没有来得及思考问题就命丧黄泉了；又假如不是你自己走在下面，而是你们自己家安装的防护栏落掉下去砸“倒”别人，你们也许就会因为这桩民事法律责任的赔偿而弄得倾家荡产。<br>
&nbsp;&nbsp;&nbsp; 这是多么让人悲痛的事啊！是我们每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可是我们小区正是存在这样人们不愿意看到的隐患。<br>
&nbsp;&nbsp;&nbsp; 幸福邮电宿舍小区是1998年建成的，当时社会治安混乱，又没有物业管理，所以多数人家就在那时候安装起防护栏。安装的时候，人们都希望把自己的家园美化好一点，所以就把防护栏支出窗外，目的是栽点花草树木，这样的想法的确不错，但是防护栏安装后，势必带来一定的安全事故隐患；尽管当年螺栓上得再多，防护栏安装得再稳固扎实，但离今天已经有十年了。十年！难道那膨胀螺栓就不会耗尽生命？铁制的它们不会生锈么？还有安装的时候，膨胀螺栓是不是真的很长，并能打进砖头的最深处呢？我记得我家安装的时候，我仔细看了看那些膨胀螺栓，并不是很长，最多打到砖块的表层。看来，支撑沉重防护栏的主要是房子表面的那层水泥黄灰，可见，随着膨胀螺栓生命耗尽（生锈）和房屋表层的水泥黄灰年老色衰（风化），那沉重的防护栏要掉下来不是没有可能的。<br>
&nbsp;&nbsp;&nbsp; 大家可能都注意到一个事实：我们小区楼房之间的距离是很小的，路就在每一栋楼房的墙基脚边，防护栏要是掉下来，就只有落到路上，小区人口多，每天都有人要走楼下经过，每天都有孩子在下来玩耍，我们不希望看到有惨祸发生，这决不是什么危言耸听之辞，上海、浙江、安徽、广东、广西等地都曾经发生过防护栏掉下来砸死人的事故，一些地方街头上的广告牌掉下来也砸死人过。所以，我特别建议大家：把你们自己的防护栏撤除，如果不撤除，等事情发生后才来撤除，那时已经晚啦！！！！<br>
&nbsp;&nbsp;&nbsp; 现在有正常的物业管理，防盗不再是大家所担心的事情了，唯一的是不能养花供赏了，但我相信，在人命与花之间，熟重熟轻是人们都知道的事情，毕竟每个人的生命就只有一次。</font></p>
<p><font face="宋体">&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倡议人：王朝峄</font></p>
<p><font face="宋体">&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二OO八年元月十二日</font></p>
<p>&nbsp;</p>
<div id="reference">&nbsp;</div>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8-01-23 15:58:14</eb:creationDate>
		<eb:modificationDate></eb:modification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 父亲的同胞兄长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xyposthanliu/article/68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天空像一口灰色的大锅，严实地盖着大地，既没风也没雨，空气好像都快凝固了；我心儿真闷得发慌。伯父就这样走了：凄凄惨惨，一个星期滴水不进，最后气息衰竭，昏迷而去，没有给我留下一句话。要走之前，从衣服内层掏出他多年来舍不得买吃买穿的</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800</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元钱，——</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00</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元给伯母，</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700</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元平均分给他的两个儿子。然后静静地走了。</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听到伯父远去的消息，我心里有莫名的痛楚，整天的情绪都处于混乱之中。我不知该如何来表达这样的心情。也许是血浓于水的缘故吧，我对这位长期与父亲有难解之结的长辈——父亲此生唯一的同胞兄长——还是情意浓浓的。听说他生病后，我也多次下过决心回去看望他一下，但因为他住在王朝伦家，所以几次回去的念头都被打消。这次听说他真的走了，而且走得是那么的惨，我心里真不是滋味。</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伯父生于动荡不安、民不聊生的</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925</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年，没过几年，爷爷便去世了，此后，奶奶一个人把他和父亲哺养成人。解放前，他曾经到贵阳去求过学，学的是地质测绘之类的专业，毕业后分配到贵州遵义工作。在那战火硝烟的年代，生活在农村比生活在城市要安全得多，许多城市人都转移到偏僻的农村生活。奶奶可能持有这样的观点，所以写信给伯父，说家里的活儿重，要伯父回家支撑支撑，伯父是一个孝子，收到奶奶的来信后，便收取行旅，匆匆赶回到列祖列宗生活的偏僻的农村，再也没有出去了。当然，伯父没有再出去寻找工作可能还有其他原因，据我的猜测，可能他嫌地质测绘工作艰苦，哪有在家里生活自在、舒适？据父亲说，当时我们的家庭相比邻居还算富有，除了正常一日三餐之外，还有点洋烟消遣。伯父可能出于好奇，开始时是想吸吸玩耍，后来便染成隐，不吸便过不了日子，哪有心思再出去找工作。所以虽然学了一些知识，但终没有为国家效力。解放后，竟然成了阶级专政的对象——众人批斗。现在细细分析起来，还是做人上的失败。伯父虽然聪明，但还是缺乏韬略，特别不注意隐藏自我，往往锋芒毕露，年青气盛，难免得罪一些人，所以解放后，那些曾经被他得罪过的人岂会轻易放过他？公报私仇，任何时候都存在。伯父那个时候已经是当家人了，奶奶又有那么多的地产，不给你戴上地主的帽子，更待何时？所以我们整个家庭都被划成了地主成份；奶奶因为是妇女，再说自己为人也比较谦虚谨慎，所以虽然是地主，但挨批斗却是象征性的；可是，伯父就不同了：他三天两头被拉去批斗，不是上吊就是遭捆绑，就像古书上记载的斗争犯人一样，——将他的两只脚捆起来，倒吊在猫梁上，众在在下面指手划脚，叫他从实招来；招什么呢？没有的东西，怎么招？不招呢，教你受尽皮肉之苦。那种罪恶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听妈妈说，她多次给伯父送饭，看到伯父被别人这样如此心恨地吊、打、捆、踢，心里总不是滋味，总是担心怕伯父受不了而自寻短见，把几个孩子丢在世上可怜；幸好伯父是一个铁汉子，长达</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年之久的批斗并没有把他批垮，长达</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年之久的折磨并没有让他彻底崩溃，不过长期的批斗却让他彻底隔掉了大烟的毒隐。</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地主成份使伯父从此变成一个实实在在的无产者，解放后，我们那栋“高楼大厦”被“归公”了，所有的东西都被一抢而空了，就连断针断线都没有留下一根，我们家没有房子居住，只好搬到一间风一吹就摇，雨一下就漏的茅草棚里去住。整整住了两年。那两年，伯父饱受了饥饿和困苦。后来，在亲友的支助下，与父亲一道在顺山田角下修起了一间小房子。顺山田是大田角最边远的角儿，那里树木重重，杂草丛生，是野猪和猛虎出没的地方，白天到还可以出来，晚上则不敢出门，两兄弟在这里相依为命。他们选择这样的地点来修建房屋，主要是想远离那些无端的、莫名的指责和批斗；哪怕与野兽为伴，也总比人兽为伴好一些，因为野兽来得直接，容易防范；而人兽却来得隐蔽，不易察觉。</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我没有亲见伯父被批斗的情形，因为我是</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70</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年代出生的人，等我醒事的时候，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召开，地主阶级再也不是批斗的对象。在我的印象中，伯父是一位会料理事务之人，因为他与我家一堂屋居住，他家那边的地板是石块镶砌的，块块整齐对应，楼板是用钉子订好的，在楼上走动时不用担心会掉下楼来，而我家这边的地板却是地地道道的泥土，不到几天就要起一层泥灰；楼板是随便搭建的，在楼上走动要特别小心，不然容易掉下来。而且，他们家的生活过得比我家均匀：人口少，天天有白包谷饭吃；一年下来，不愁吃，不愁穿；而我家这边人口多，每顿要吃一大甑子饭，一年下来，粮食总是不够吃，往往需要大季接小季才能勉强度过，每当我看到伯父家吃着白花花的包谷饭的时候，我总是非常羡慕。我醒事后，才明白，并不是父亲不理事，不会经营，主要是因为我家人口多，他家人口少，这正应中国的那句：儿多母苦。不过伯父比父亲善于经营却是事实，别的不说，就专说磨的使用就能说明这件事情。</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他们俩兄弟原是共用一个石磨的。那种石磨主要用来磨包谷面，每隔一段时间须得錾一下，才能保证磨出来包谷面细致可食，父亲很少錾磨，而伯父却勤于錾磨，每隔一段时间，他要抽时间出来錾一錾。时间长了，老磨不好用了，伯父自己新制了一座磨子，而父亲却一直用那个老磨，老磨不好用的时候，父亲也会给伯父说要用一下他的新磨，而伯父从来没有说过“不”字。</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伯父中年时期很会处事的，我记得，寨中的人只要路过他的家门口，他都会邀请别人来家里坐坐，喝喝茶，交流交流，谈谈身边事，方便的时候还可以吃上一点饭；可是父亲在这方面就显得有些老实，不管什么人走门口过，他们一般是不会主动请人进来坐的，也不会主动与别人交流和沟通，自己做自己的事情，缺少与别人沟通的能力。不过父亲一生是谨小慎微，从不夸海口，从不说大话，低调面对一切。</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伯父脾气有点暴，经常因为一些小事情发火，不像父亲那样温和；幸好伯母脾气好，做事讲究策略，并且许多时候忍气吞声，在伯父发火的时候，伯母从不出声，不与他争强弱和高低，但当伯父火散后，伯母才来与他讲道理。伯父多半时候会感到理亏，而不吭气，但有时候也会说些带渣的话，让伯母左右为难。</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我因为是家庭最小的一个孩子，与伯父的年龄差距过大，所以很少得到伯父的爱抚，但是也从来没有遭到伯父的打骂，即便做错了天大的事情（在农村，最大的事情就是放鸡出来把别人的粮食吃过精光，我好像也曾经放牛吃过伯父家的包谷），也没有遭到伯父和伯母轻微的指责。在这方面，伯母最做得好，就是三哥与王朝伦打架，伤了王朝伦的头部，伯母也没有说过一句重话，只是说了一句：“这个昏君呀！怎会做这样的事情？”</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我考上学校，成了家乡第一个远走的“才子”，伯父还是很高兴的，当年我家没有稻谷，他便主动将家里仅有的</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00</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斤稻谷借给父亲给我转公粮，直到第二年的秋收，父亲才把将稻谷称还他。我每次回家，伯父都要过来坐坐，谈一些政治事件，叫我好好学习技术。因为他认为我学的这门技术不错，至少是高科技——在民国时只有军统级人物才能掌握。</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伯父与父亲的关系，在王朝伦没有成人前，是亲如鱼水的，但王朝伦成人后，不知怎么搞的，时不时挑起父亲和伯父的矛盾，使他们俩兄弟的鱼水关系出现了裂痕。特别是那位人面兽心的嫂子来到王家后，父亲和伯父的关系更是紧张得不得了了，王朝伦曾经扬言要打断父亲的一条腿，那位人面兽心的妇女甚至给我们玩了一场恶作剧，害得我们兄弟关系从此相隔甚远（就算交朋友，我害怕），不知道伯父是否知道这些事情，现在无法考据了，不过，我敢肯定，当时伯父肯定不知道，要不然，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事情闹大后，他相信不相信，我就无法考据了。总之，伯父的这位大长子——天才的社会活动家——成人后，父亲不仅与伯父之间的关系恶化，而且，还与全寨人的关系都不是那么友好了。不过，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这种状况没过几年就发生了深刻的变化。</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王朝伦与王朝伟的事件发生后，伯父与我们家的关系就如隔了一座大山，母亲去世的时候，他们一家都没有来，王朝伦还整天在家里放收音机，全家乐此不倦。我从来不希望王朝伦与王朝伟之间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曾经好好劝说过王朝伦和王朝伟，他们当作我的面都说得好，但我不在的时候，他们竟然都失去了理智，动的动手，提的提刀，把事态搞得如此之大。事件发生后，我一直没有支持王朝伦，到不是因为我与王朝伟要亲一点，只是因为我回想到他们原先的那场恶作剧，让我深恶痛绝，再加上这次事件的导火线也是因为恶作剧而引发的。伯父可能认为我没有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而对我大失所望，不过，他应该理解我，理解我对那场恶作剧的刻骨铭心——那场恶作剧差点让我失去了伟大的母亲，让我失去读书的机会；要是没有那场恶作剧，我们家庭也不至于那么穷困潦倒。</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伯父因为到远处去求过学，所以其眼界比父亲开明，最起码不像父亲一样封建。父亲是不主张送女儿读书的，他认为女儿到哪天都是别家的人，泼出门的水，而儿子是必须读书的，哪怕家庭再苦再穷，也不能穷得让儿子不读书，所以我们四兄弟都进了学堂，而姐姐却没有进过一天的学堂；伯父却不同，他认为男女平等，女儿也应该平等地受到教育，所以他家里的儿子和姑娘都得到平等的教育，王朝俊姐姐还到晴隆大新寨读过，只是因为地主成份的帽子不能让她继续读下去。</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伯父的一生，最大的失误就是没有教育好长子，任其一性，自由发展，本来是一个十分聪明的人，但是，却不把聪明放在正业上，不好好读书，不好好学技术，缺乏实干精神，道东家长，说西家短的，无端挑起是非，造成父叔之间关系紧张。伯父年老的时候，已经无力管住他了，经常还迁就他，他要是与哪家有矛盾，便让伯父去砍别人的树子，造成与周围邻居的不和，父亲有好几棵树子就是这样被伯父砍掉的。尽管伯父如此偏他，他还是没有好好尽到一个儿子的责任和义务，每次出门之前，不向伯父道别，归来之时，也不向伯父请安。他们私下协议，伯父由王朝伦的家侍候，伯母由王朝健家侍候，伯母那边到是没问题，可是伯父这边就难了，所以伯父一直没有到大的家去住，而是一个住在老房子里，伯母看不过去，只好回来与伯父住在老房子。八十几岁的人，还要到坡上去做农活。弯着腰，佝着背，迈着沉痛的步伐，在那崎岖的山路爬行着。生活上更是艰辛，每天吃的都是粗粮淡菜，是城里人看都不愿看的茶饭。我每次回家，看着他们吃的饭，不禁悲泣几分，虽然每次递上一点钱给他们卖米吃，但那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问题的。我几次邀请他们来兴义玩，但他们总是有顾虑，觉得不方便。我结婚的时候，本想通知伯父伯母的，但又考虑他们手边紧，吃一场酒不是容易的事，虽然我不在乎他送不送我钱，但他们会有顾虑的，所以听父亲一言，我就没有请他们出席我的婚礼，就这样，伯父伯母都没有机会来兴义，没有机会来见识这个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面貌一新的兴义城，特别是伯母，连兴仁县城都没有进过，一生就在农村生活，现在想起件事情，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愧疚感久挥不去。</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伯父一生勤俭节约，像父亲一样，只是没有把一分钱劈成两半用了。据我所知，他的长女和几个外孙是经常给他钱的，只是他自己舍不得用，留着顾本家子子孙孙了。生病期间收得的钱，也舍不得花上一分来买一点点好的点心放进嘴里，临死之时也不忘记分给他的两个儿子。</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伯父的丧事，做得颇有面子，安葬的当天就立上了大碑，桌面摆得也体面，有酒有肉，寨邻和远亲大多赶到了，哭的人很多，绕棺的人也不少，这些人当中，哭得最动情、最伤心的不是别人，而是那位没有叫伯父去她住上一天，不向伯父问寒问暖，不给伯父分文，不给伯父端茶送饭的笑面人物；相反，那位精心照护伯父，给伯父送来粮食、衣物、药品、精神安慰，生怕伯父有任何点点的闪失，而且还因为伯父生死存活问题与别人大闹天宫的大姐却没有当众掉一滴泪。这么多的来人，大多数是看着伯父生前的面子，也有相当一部份是看着黄哥的面子，黄兄一生助人为乐，亲朋好友自然多多。不过，我总认为，生前不吃好，不穿好，死后祭品再多也没意思，生前孤苦伶仃，死后再热闹又有什么意思呢？生前无人问寒问暖，死后哭声震天又有何意义呢？何况伯父没有患什么不治之症，只是因为心情不佳拒食而去的。</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span></p>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span style="mso-spacerun: yes">&nbsp;&nbsp;</span> <span style="mso-spacerun: yes">&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span></font></span></p>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7-12-15 20:01:00</eb:creationDate>
		<eb:modificationDate></eb:modification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CDMA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xyposthanliu/article/67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nbsp;CDMA是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的缩写，翻译成中文即是码分多址数字无线技术，这是现代通信技术中用来实现信道共享的一种技术，具有频率利用率较高、手机功耗低等优点。“CDMA”本身的意思是“码分多址”，也就是靠编码不同来区分手机、寻找用户，而不是像模拟系统一样靠频率，或像GSM系统一样靠极微小的时差。
<p>&nbsp;&nbsp;&nbsp; 其实有许多不同的技术可以用来实现信道共享。把信道频带分割为若干更窄的互不相交的频带，把每个子频带分给一个用户专用，这种技术被称为“频分多址”技术，英文就是FDMA（Frequency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Address）。类似地，可以把信道帧划分为若干不相重叠的时隙，把每个时隙分配给一个用户作为专用地址，这就是“时分多址”，即TDMA（Tim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Address）。如果各个用户的地址既不是指定的信号子频带也不是时隙，而是信号的一组正交编码结构（码型），这些用户信号也可以同时在同一个信道上传输而互不干扰，这种技术即为CDMA。对手机使用者本身而言，CDMA系统发射功率最高只有200毫瓦，普通通话功率可控制在零点几毫瓦，其辐射作用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而且，CDMA系统容量大、基站覆盖广、对环境的影响很小，被称为“绿色产品”。理论和实践证明，与FDMA及TDMA相比，除了其它一些优点之外，在相同的信道条件下，CDMA具有更高的信道资源利用率，因此，成为第三代移动通信信道共享的基本方式。</p>
<p>&nbsp;&nbsp;&nbsp; 目前世界上大概有75%的手机使用的标准是GSM。GSM是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s的缩写，意为“全球移动通信系统”，是世界上主要的蜂窝系统之一。2000年11月，北京电信长城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携新一代数字技术CDMA，进入北京移动通信市场。那么，这项被认为优于GSM系统的CDMA技术，到底在那些方面取得了优势呢？</p>
<p>一、覆盖范围</p>
<p>&nbsp;&nbsp;&nbsp; 提供适当的覆盖区域是蜂窝通信系统、无线本地环路和PCS系统的基本要求，但每个蜂窝小区的覆盖区域受链路预算的影响很大。比较不同空中接口技术的小区半径大小和需要基站的数目可以用来衡量出GSM和CDMA的优劣。这里给出在同样环境的小区半径下CDMA与GSM初期覆盖范围的比较。</p>
<p><b>&nbsp;1</b><b>：</b><b>CDMA</b><b>和</b><b>GSM</b><b>蜂窝小区初期覆盖范围比较</b></p>
<div align="center">
<table cellpadding="0" width="580" border="1">
<tbody>
<tr>
<td width="169">
<p align="left">参 &nbsp;&nbsp;&nbsp; 数</p>
</td>
<td width="94">
<p align="left">密集城区</p>
</td>
<td width="94">
<p align="left">稀疏城区</p>
</td>
<td width="106">
<p align="left">郊 &nbsp;&nbsp;&nbsp; 区</p>
</td>
<td>
<p align="left">乡 &nbsp;&nbsp;&nbsp; 村</p>
</td>
</tr>
<tr>
<td width="169">
<p align="left">CDMA小区面积(km2)</p>
</td>
<td width="94">
<p align="left">3.1～8.1</p>
</td>
<td width="94">
<p align="left">5.3～13.8</p>
</td>
<td width="106">
<p align="left">28.3～73.2</p>
</td>
<td width="105">
<p align="left">254.4～659.1</p>
</td>
</tr>
<tr>
<td width="169">
<p align="left">GSM小区面积(km2)</p>
</td>
<td width="94">
<p align="left">0.6～1.6</p>
</td>
<td width="94">
<p align="left">1.1～2.8</p>
</td>
<td width="106">
<p align="left">9.1～23.5</p>
</td>
<td width="105">
<p align="left">76.4～197.8</p>
</td>
</tr>
<tr>
<td width="169">
<p align="left">CDMA与GSM面积比</p>
</td>
<td width="94">
<p align="left">5.21</p>
</td>
<td width="94">
<p align="left">4.91</p>
</td>
<td width="106">
<p align="left">3.11</p>
</td>
<td width="105">
<p align="left">3.31</p>
</td>
</tr>
</tbody>
</table>
</div>
<p>&nbsp;</p>
<p>如上表， CDMA比GSM所需的小区数少80%，实际使用情况表明CDMA的覆盖区域会更广。</p>
<p>二、容量</p>
<p>&nbsp;&nbsp;&nbsp; 在高速移动状态下，CDMA可以提供25个通话/扇区/CDMA信道，这已包括35%的软切换开销。每个CDMA信道各使用1.25MHz发送和接收频谱。在无线本地环路或低速移动应用中，软切换较少，如果用高增益天线，则可以支持大于40个通话/扇区/CDMA信道。 CDMA、GSM容量差异可以从占用10MHz和30MHz频谱的比较中得出。若采用保守的保护带，10MHz频谱可分配给3个CDMA信道，30MHz可以分配给11个CDMA信道，如下表2所示。</p>
<p>&nbsp;&nbs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表2：占有10MHz频谱（5MHz发送，5MHz接收）的情况</p>
<div align="center">
<table cellpadding="0" width="427" border="1">
<tbody>
<tr>
<td width="157">
<p align="left">参 &nbsp;&nbsp;&nbsp; 数</p>
</td>
<td width="126">
<p align="left">CDMA</p>
</td>
<td width="136">
<p align="left">GSM</p>
</td>
</tr>
<tr>
<td width="157">
<p align="left">信道带宽</p>
</td>
<td width="126">
<p align="left">1.25MHz</p>
</td>
<td width="136">
<p align="left">0.20MHz</p>
</td>
</tr>
<tr>
<td width="157">
<p align="left">信道数</p>
</td>
<td width="126">
<p align="left">3</p>
</td>
<td width="136">
<p align="left">25*</p>
</td>
</tr>
<tr>
<td width="157">
<p align="left">频率复用</p>
</td>
<td width="126">
<p align="left">1/1</p>
</td>
<td width="136">
<p align="left">3/9**</p>
</td>
</tr>
<tr>
<td width="157">
<p align="left">有效信道</p>
</td>
<td width="126">
<p align="left">3/1=3</p>
</td>
<td width="136">
<p align="left">25/3=8.3</p>
</td>
</tr>
<tr>
<td width="157">
<p align="left">话音呼叫/信道</p>
</td>
<td width="126">
<p align="left">25至40+</p>
</td>
<td width="136">
<p align="left">7.25***</p>
</td>
</tr>
<tr>
<td width="157">
<p align="left">话音呼叫/小区</p>
</td>
<td width="126">
<p align="left">75至120+</p>
</td>
<td width="136">
<p align="left">7.25×8.3=60.2</p>
</td>
</tr>
<tr>
<td width="157">
<p align="left">扇区/小区</p>
</td>
<td width="126">
<p align="left">3</p>
</td>
<td width="136">
<p align="left">3</p>
</td>
</tr>
<tr>
<td width="157">
<p align="left">话音呼叫/扇区</p>
</td>
<td width="126">
<p align="left">75至120+</p>
</td>
<td width="136">
<p align="left">60.2/3=20.0</p>
</td>
</tr>
<tr>
<td width="157">
<p align="left">Erlangs/扇区****</p>
</td>
<td width="126">
<p align="left">64至107E</p>
</td>
<td width="136">
<p align="left">13.2E</p>
</td>
</tr>
<tr>
<td width="157">
<p align="left">&nbsp;</p>
</td>
<td width="126">
<p align="left">&nbsp;</p>
</td>
<td width="136">
<p align="left">&nbsp;</p>
</td>
</tr>
</tbody>
</table>
</div>
<p>三、价格</p>
<p>&nbsp;&nbsp;&nbsp; 如前面对覆盖的描述，CDMA比GSM所需基站数少80%，这个特点直接地比GSM减少了设备投资、固定资产、场地建设、频谱、回程和维护费用。另外，因为GSM宣称其频率复用为3/9，任何基站小区或扇区在超过初始规划时，网络需要做复杂和高昂的重构工作。由于CDMA其频率复用系数为1，增加小区或扇区快速方便，且不影响现有的网络规划，CDMA的这种便利性可使PTT或运营者在网络规划方面“接近完美正确无误”。CDMA手机即使离开基站很远、发射功率也很小，与GSM比较，它们对微波固定站的干扰甚小，具有内在扩频技术，运营者为了提供足够的容量只须清除极少的频谱，这些因素的结合使PCS运营者的费用明显减少。</p>
<p>四、话音清晰度</p>
<p>&nbsp;&nbsp;&nbsp; 话音清晰度受空中接口技术的空间传播特性和声码器设计的影响。CDMA的固有特点提供了优越的空中传播性能。在CDMA中，移动站接收机中使用三个多径接收机，在基站中每幅天线使用四个多径接收机。每一个多径接收机独立跟踪信号和多径，而它们信号强度的总和用于信号的解调。因为衰落是独立的，其结果是即使在最坏的条件下，通话清晰度极好，基本没有掉线的现象。软切换(蜂窝小区间)和较软切换(同一蜂窝小区的扇区之间)提供了一个完全透明的通话切换，CDMA使用“先通后断”的软切换，其结果是即使在CDMA蜂窝小区的边缘，语言和数据的切换质量也大大的得到改善，因此用户通话中断可能性有效减小。CDMA利用前向和反向链路的功率控制达到较优的话音清晰度。反向链路功率控制通过开环和闭环两种方式调整。这些功率控制对蜂窝负荷、蜂窝噪声图谱、天线增益、功放输出、多径衰落、阴影以及移动台与基站接收机距离的变化等等是很灵敏的。其结果是以极小的平均输出功率得到持续的高质量话音和数据服务。</p>
<p>五、发射功率低</p>
<p>&nbsp;&nbsp;&nbsp; CDMA手机的发射功率平均来说大约是GSM手机的十分之一，这主要是一方面，CDMA手机采用了完备的功率控制算法，可以将手机的发射功率限制在刚好满足正常通信的发射功率范围内；另一方面，CDMA通过的扩频通信技术就可以相当程度地抑制窄带干扰，使手机的发射功率可以相对降低。这样一来，就带来了两方面的好处：一方面是节能，如果用同样规格的电池使用在CDMA手机和GSM手机上，肯定是CDMA要使用的时间要长一些；另外，CDMA手机辐射低，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小，所以是妇女和儿童最好的选择。</p>
<p>六、保密性能强</p>
<p>&nbsp;&nbsp;&nbsp; CDMA系统在空中传输的高速扩频信号，而扩频码的构成又是由比较复杂的伪随机码构成，不同用户之间的伪随机码互不相同，而且每次通话的随机码都是不一样的，不容易被他人窃取，具有非常强的保密性；所以，其应该是党、政、军高层领导的首选，因为这样才能保证国家机密不被泄漏。</p>
<p>七、频率资源管理简单。</p>
<p>&nbsp;&nbsp;&nbsp; 对于同一个扇区的用户，使用的是相同的频率，因而不存在频率的划分和配置。而GSM网因为频率和通话时隙不同，就需要复杂的频率管理及分配。</p>
<p>&nbsp;&nbsp;&nbsp; 目前中国移动使用的GPRS技术,与CDMA一样同时作为向第三代移动通信过渡的2.5G技术，它其实是“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eneralPacket Radio Service)的简称，是一种基于GSM系统的无线分组交换技术。GPRS在技术上采用GSM和GPRS的“双轨制”——手机通话继续使用GSM，而数据的传送使用GPRS，打破了传统GSM手机主要用于通话的局限，能够快速传输数据，实现时刻在线，收发E-MAIL、浏览互联网、在线游戏。与GPRS相比而言，CDMA网络是一种全新技术的移动通信网络，除了具备GPRS的所有功能外（其速率大约是GPRS的4—5倍），而且其还具有频谱使用率高、保密性强、手机辐射小等优点。</p>
<p>&nbsp;&nbsp;&nbsp; 当然并不是说CDMA就没有缺点，它也存在一些技术上的难题，特别是远近效应。所谓远近效应，指的是距离接收站近的用户对距离远的用户的干扰。过去要解决这远近效应，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不过现在好了，技术上已经彻底解决了它，而且已经很成熟。</p>
<p>&nbsp;&nbsp;&nbsp; 1998年，中国国务院批准中国联通有经营CDMA网的权利，而限制其它通信公司经营此项业务，这是国家从政策上扶持弱小的中国联通（当时中国联通刚刚成立不久，从政策上扶持是可以理解的）。中国联通在经营CDMA网（就是通常说的联通新时空）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网络已有相当的规模，但除了专业人士，人们对CDMA缺乏应有的了解，所以在中国，CDMA的用户数始终没有中国移动的GSM用户多,特别是大单位，很少有人用ＣＤＭＡ，有些地方的人还给它冠上一个＂锁卡机＂的美名，也许是中国联通的营销策略没有做得好；不过，它是移动通信的发展方向，这是毫无疑问的。随着第三代和第四代移动通信标准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人会认识她，了解她，喜爱她。</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2007年12月10日</p>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7-12-12 12:15:15</eb:creationDate>
		<eb:modificationDate></eb:modification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 毛泽东三谈&quot;鲁迅活着会怎样&quot;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xyposthanliu/article/45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BR>&nbsp;&nbsp;&nbsp; 1940年1月，毛泽东在延安新创的《中国文化》刊物上发表了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其中对鲁迅的评价是：“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这段话，把中国人对鲁迅的评价推向了最高的顶峰，大有盖棺论定之势。<br />　　十几年后，经历了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多次政治运动，面对着“舆论一律”的状况，一些心有余悸的党外人士私下里传问起这么一个问题：鲁迅活着会怎样？传问得多了，最后传到了毛泽东耳里，结果就有了毛泽东1957年的三谈“鲁迅活着将会怎样？”。<br />　　第一次是在1957年3月8日，毛泽东接见文艺界代表时说：“我看鲁迅在世还会写杂文，小说恐怕写不动了，大概是文联主席，开会的时候讲一讲。这三十三个题目，他一讲或者写出杂文来，就解决问题。他一定有话讲，他一定会讲的，而且是很勇敢的。”<br />　　第二次是在1957年3月10日，毛泽东接见新闻出版界代表时谈到：“有人问，鲁迅现在要是活着会怎么样&nbsp;我看鲁迅活着，他敢写也不敢写。在不正常的空气下面，他也会不写的，但更多的可能是会写。俗话说得好：‘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鲁迅是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是彻底的唯物论者。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彻底的唯物论者，是无所畏惧的，所以他会写。”<br />　　以上两次谈话内容都可见于《毛泽东文集"第七卷》　，而第三次谈的内容则是由鲁迅之子周海婴披露的。他的《鲁迅与我七十年》中说：“1957年，毛主席曾前往上海小住，依照惯例请几位老乡聊聊，……罗稷南老先生抽个空隙，向毛主席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疑问：要是今天鲁迅还活着，他可能会怎样？……不料毛主席对此却十分认真，沉思了片刻，回答说：以我的估计，（鲁迅）要么是关在牢里还是要写，要么他识大体不做声。”这个事儿得到了电影演员赵丹的夫人黄宗英的证实。黄在《我亲聆毛泽东罗稷南对话》一文中说：“1957年7月7日，忽传毛主席晚上要见我们。……我们被领进一间不大的会场，……我又见主席兴致勃勃地问：‘你现在怎么样啊？’罗稷南答：‘现在……主席，我常常琢磨一个问题，要是鲁迅今天还活着，他会怎么样？’……‘鲁迅么——’毛主席不过微微动了动身子，爽朗地答道：‘要么被关在牢里继续写他的，要么一句话也不说。’”<br />　　毛泽东三谈“鲁迅活着会怎样”的内容，前两次都基本符合《新民主主义论》中的评价，而第三次则与之大相径庭，因此，有些人就对其内容表示怀疑，认为毛泽东不可能在一年中说出截然不同的评价来，而且以毛的“智慧和风度”，他不会在公开场合说这样的话，因此，这第三次的“罗毛对话”是杜撰的。<br />　　谁是谁非？让我们试着辨析一番。<br />　　首先，“罗毛对话”发生的1957年7月7日是个什么时候？是在1957年6月8日毛泽东为中央起草《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和《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这是为什么？》、“反右斗争”正式开始的一个月后，而“反右”的目标就是那些在“整风”中发表了“右派反党言论”的党外知识分子。因此，毛泽东在有大批党外各界名人参加的“座谈会”上说出这样的话，显然有意在警告大家不要“乱说乱动”，这完全符合当时的政治运动和他那“伟大政治家”的魄力。而前两次谈话是在1957年3月，当时毛泽东的“双百方针”提出还不久，他正在酝酿“整风运动”，大会小会上不停地宣讲“双百”，因此，在那两次“座谈会”上以鲁迅为例，是要打消人们的顾虑，是鼓励人们说话的意思。所以这三次谈话的前后矛盾完全符合从“整风”到“反右”的“政策变化”，毫不奇怪。<br />　　其次，我们不能以那些“主旋律”影视和出版物中表现的毛泽东来领会他的“智慧和风度”。从许多有关毛的回忆录中我们可以发现，他是个大开大合、性格鲜明的人物，许多清规戒律在他那儿是无效的，而且当时整个中国只有他是任何话都敢说并能说的。况且，他那些话虽然是公开说的，但却是在控制了范围的“座谈会”上，听众都是一些“高级党外人士”，自然与公开发表、任何人都能看到的“毛选”中的说法是不同的。而毛泽东在类似场合的“敢想敢说”，已经在许多回忆文章中有所涉及了。1998年11月20日《南方周末》登载的《刘少奇、毛泽东和四清运动》一文披露：据薄一波（当时任副总理，政治局候补委员）和安子文（当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告诉刘源（刘少奇之子），在1964年12月15日至1965年1月14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提出当前的工作是要抓“敌我矛盾”，刘少奇却认为“有什么矛盾解决什么矛盾，不能都上升为敌我矛盾”，两人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毛泽东一怒之下对刘少奇说：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动一个小指头就可以把你打倒！当着那么多“党和国家领导人”能说出这样的话，那么他对那些党外人士“估计”一下鲁迅怎么不可以呢？<br />　　综上所述，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鲁迅的评价，和1957年三谈“鲁迅活着会怎样”，虽然说法不同，但都是服从于他所认为的当时的战略方针的，是“伟大政治家”全盘计划中的一个策略，我们如果过于天真轻信，岂不可笑？<br />　　至于鲁迅49年后如果还活着，他会怎样？毛的谈话给出了三种可能：一是因继续像以前一样写而被“关在牢里”，二是当歌功颂德的“文联主席”，三是“一句话也不说”。第一种可能，是真正敬重鲁迅的人们所希望的，但考虑当时的政治环境和鲁迅的地位，似乎可能性不大；第二种可能，虽然有郭沫若的例子在，但以鲁迅的性格看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且也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第三种可能，结合政治环境和鲁迅的性格，并考虑高尔基和梁涑溟的例子，可能性最大。<BR><br /> ]]></description>
		<eb:creationDate>2007-09-20 18:40:56</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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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 美国邮政政企转变启示 ]]></title>
		<link>http://blog.tom.com/xyposthanliu/article/45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BR>&nbsp;&nbsp;&nbsp; 美国邮政的政企转换，从总体看是成功的，效果非常显著，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效果也好，问题也好，对于中国的改革特别是对于中国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是有启发和借鉴意义的。　　<br />　　一、邮政部的辉煌和衰败　　<br />　　说美国邮政是美国最老的政府部门，是因为它是美国赢得独立之后，联邦政府成立的第二个部（1789年5月联邦宪法生效，联邦邮政部于1789年9月成立）。第一个部是外交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于1789年7月成立，当年11月外交部改名为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但邮政部的历史源渊比外交部（国务院）更久远。在英国殖民时期，它是英国王室委派的一个机构。独立战争时期，它是大陆议会（Continental Congress）的一个部门，大陆议会任命的首任邮政总监（Postmaster General），是美国著名政治家富兰克林。　　<br />　　作为联邦政府的一个部门，邮政部是有着辉煌历史的。对于美国立国后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邮政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推动作用。在美国的早期，没有电话、电台、电视，没有汽车、火车、飞机，经济以农业为主，各个分散的农场与外界的信息联系，最主要就是依赖于邮政系统传递的信件和报纸。　　<br />　　为了更快、更安全地传递邮件，对于交通和通讯工具的任何新发明和新发展，邮政部都特别关注，并积极参与、率先采用。而邮政部的关注、参与和采用，又给予这些新技术的产生、改进和普及以极大的促进。美国现在四通八达的铁道网、高速公路网、空运航线网，从无到有，从短到长，从慢到快，联邦邮政部都立下汗马功劳。1829年，美国有了第一辆火车机车，到1832年，邮政部就开始利用火车传送邮件。1897～1908年间，在一些交通不便的地区，为了当地居民得到更好的邮政服务，那些地区的地方政府共投入7200万美元，架桥梁、开隧道、铺公路。1908年，全美国只有一架旧飞机，但到1911年联邦邮政部就进行了第一次空运邮件的试验飞行。到1918年的5月15日，邮政部开通第一条定期空运邮件航线，这也是全美国第一条商用航线。1911年至1967年，美国联邦邮政部开办过邮政储蓄。　　<br />　　但是，到1960年代的中期，联邦邮政部已经陷入了深度的经营危机之中。多年来的财务混乱和管理松懈，严重损害了它的劳动效率、设备效率和资本效率。一方面，与非政府企业相比，雇员收入太低；另一方面，又长年经营亏损，需要政府财政的巨额补贴。这一切，最终导致联邦邮政部不能履行其职责功能。1966年，因为大量邮件积压，某些城市的邮政系统实际上完全瘫痪。　　<br />　　二、对邮政部的改造　　<br />　　在1967年的国会听证会上，美国国会议员们得出结论，邮政总监(改制前后都称为邮政总监)的权力和职责完全脱节，邮政总监没有履行职责所必要的权力。对于邮政部的工作量、收费标准、雇员工资、服务质量和设备效率，邮政总监都不能够进行控制。邮政总监有责无权的结果，造成这样一个事实，邮件量火箭似的增长，但处理邮件的方式却还停留在200年前的水平。<br />　　1969年5月，尼克松内阁的邮政总监提出改革方案，建议将联邦邮政部转换成联邦政府全权所有的、独立的、自负盈亏的邮政公司（An independent, selfsupporting postal corporation wholly owned by the federal government）。尼克松总统采纳了这个方案，并要求国会通过这个方案。　　<br />　　经过密集的听政和反复的修改，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于1970年8月3日和6日，通过了《邮政重组法案》（Postal Reorganization Act）。6天之后，尼克松总统于1970年8月12日，签署了这项法案使之生效。1971年7月1日，根据这项法律，联邦政府的邮政部撤消，美国邮政服务公司开始运作。　　<br />　　从此，美国邮政总监不再是内阁成员，不再被列入紧急状态下总统职位继任人名单；美国邮政，由一个政府部门，转变为一个国有企业。美国联邦政府所有的企业并不多，另一个较大、较有名的联邦政府企业，是美国铁道客运公司（National Railroad Passenger Corporation），比美国邮政要小很多。　　<br />　　说美国邮政服务公司是美国的国有企业，是套用我们中国的习惯说法。更严格地讲，美国邮政服务公司是美国联邦政府所有的企业。　　<br />　　“政府所有”与“国家所有”的概念，两者有没有区别？应该说有区别。在中国目前国有企业的改革中，更有必要明晰这种区别。国内目前将县属、市属和省属企业，也都称为国有企业，笔者认为是不恰当的。它们应该相应地称为县（政府所）有企业、市（政府所）有企业和省（政府所）有企业。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在经济活动的实践中，实际上已经有这种划分（比如中央和地方各出资多少共同兴建某个项目）。现在应该在理论上予以明确。地方政府所有的企业，其资本的产权归属是这个地区（县、市、省）内的全体居民。　　<br />　　按照美国邮政服务公司自己的说法，是全体美国人民所有的企业，“我们认为美国公众是我们的股东”（We consider the American public as our “stockholders”)，这倒很像我们所习惯说的“全民所有”。　　<br />　　在美国，公有企业（Public firm）和私有企业（Private firm），有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含义。在广义的含义中，包括政府企业和非政府企业，公有企业指政府所有企业，私有企业指全部不是政府所有的企业；在狭义的含义中，只包括非政府企业，公有企业指其股票在股票市场公开上市的企业，私有企业指不公开上市的企业（包括独资公司、合伙公司和股份公司）。<br />　　三、邮政公司的营运现状　　<br />　　据美国邮政服务公司2003年的资料，其雇员数86万人，总资产590亿美元，年收入665亿美元。在美国全部企业的排名中，其雇员数可排名第二位（排名第一的Wal-Mart百货公司134万人），总资产可排名第五十位左右（排名第一的Citigroup公司1.1万亿美元），年收入可排名第十位左右（排名第一的Wal-Mart百货公司2500亿美元）。　　<br />　　作为国有企业，美国邮政服务公司的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负责（在重组之前，邮政总监是向美国国会负责）。董事会，在非政府企业中，英文是Board of Directors，美国邮政服务公司董事会的英文是Board of Governors，直译应该是管理委员会。但其功能与非政府企业的董事会一样，加上美国邮政服务公司另有一个管理委员会（Management Committee），故译为董事会。　　<br />　　董事会由11名成员组成，其中9名成员，根据参议院的建议和批准，由总统任命。这9名成员，每个成员的任期为9年（可以连任或隔期再任），同一党派的成员不能超过5人，9名成员的任期是错开的。在每年的12月8日，有一位成员的任期期满。这9名成员都是兼职，作为董事的年薪只有3万美元，但在董事会的会议期间，每位董事每天有300美元的补贴（每年不能超过42天）。董事会每个月有一次例会，每年的一月则为年会。在董事会每年的年会上，由董事们推举出一位主席和一位副主席。　&nbsp; 由这9名成员任命邮政总监（Postmaster General），邮政总监也成为董事会成员。再由这10名成员，任命第一副邮政总监（Deputy Postmaster General），第一副邮政总监也成为董事会成员。这两个人没有确定的任期。　　<br />　　邮政总监，是美国邮政的最高<br />　　四、美国邮政改制的效果　　<br />　　美国邮政由政府部门转换为国有企业，最主要原因在于它的严重亏损。在1971年的重组中，美国国会将联邦邮政部的全部资产，划归美国邮政服务公司，资产总值为30亿美元。但联邦邮政部的全部债务，由国会承担。国会要求美国邮政服务公司自负盈亏，收支平衡。联邦政府不将美国邮政服务公司列入预算。国会不再给美国邮政服务公司拨一分一厘，由此卸下联邦政府财政的一个大包袱。但美国邮政服务公司也不用向国库交缴一分一厘的税和利润。在1997年的《平衡预算法案》（Balanced Budgt Act）中，美国国会将一笔2.58亿美元的联邦邮政部债务，又划入美国邮政服务公司。另外，在1983年以前，美国邮政服务公司也还得到少量政府补贴。　　<br />　　重组并没有在经营效率上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在邮政部时代，邮费标准由美国国会以立法程序和法律形式决定，完全不考虑邮政服务实际的经营成本和收入。重组以后，国会虽然下放了决定收费标准的权力，并且在《邮政重组法案》中要求邮政收费必须能够补赏邮政成本，但由于美国邮政并不是一个完全垄断性的公司，它并不能随心所欲地提高邮政收费标准。从1971年至1994年，23年间，美国邮政服务公司除个别年度有少许盈余外，绝大多数年度还是收不抵支，累计亏损达90亿美元。也就是说，不单亏掉了30亿美元的启动资本，而且还欠下60亿美元的净债务（1994年底，其总资产为460亿美元，总债务520亿美元。严重的资不抵债）。　　<br />　　一个非政府企业，其最大的优势在于，拥有完全自主的经营权力。这是美国邮政服务公司所没有的。以收费标准为例，美国国会并不是将这项权力直接下放给邮政服务公司，而是制定了一套很复杂的程序。　　<br />　　第一步，根据经营状况（例如通货膨胀率、工资成本等）的变化，管理者向董事会提出报告，说明现有收费标准在将来某个时候，将不再能使公司收支平衡；　　<br />　　第二步，董事会审定后，向邮费委员会（Postal Rate Commission.是国会立法设立的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专门负责决定邮政服务公司的邮费标准）提出新的邮费标准的申请；　　<br />　　第三步，邮费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各有关人士，包括邮政服务公司的雇员、竞争对手和消费者，就新的邮费标准说明自己的意见；　　<br />　　第四步，邮费委员会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做出自己的决定，提交给邮政服务公司的董事会；　　<br />　　第五步，董事会再决定，或接受或拒绝或修改邮费委员会的计划。　　<br />　　完成整套程序，需要耗费很长时间。法律要求邮费委员会，在收到邮政服务公司申请的10个月内，做出决定。邮政服务公司从提出申请到最后采用新标准，通常需要16-18个月。与过去由国会决定邮费标准的程序相比，现在的程序使得邮政服务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成本的变化而调整邮费标准，但与竞争对手相比，这套程序太缺乏灵活性。　　<br />　　在美国国内，美国邮政服务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有三家非政府公司：美国联合包裹服务公司（United Parcel Service of America，简称UPS）；FDX公司（FDX Corporation）；DHL世界快递公司（DHL Worldwide Express）。　　<br />　　上述三家公司加在一起，年总收入和雇员人数都不及美国邮政服务公司，但年利润却远远超过美国邮政服务公司。　　<br />　　改制以来，美国邮政的营运状况应该说有了很大的改观，亏损没有过去那么严重，在很多年度还有巨额的盈利。从1995年起，美国邮政服务公司连续五年大幅度赢利，1995年财务年度赢利18亿美元，1996年财务年度赢利16亿美元，1997年财务年度盈利13亿美元，1998年财务年度盈利6亿美元，1999年财务年度盈利4亿美元，五年累计盈利57亿美元。但接下来的三年又是亏损，2000年财务年度亏损2亿美元，2001年财务年度亏损17亿美元，2002年财务年度亏损7亿美元。　　<br />　　五、几点启示　　<br />　　第一，全资的国有企业(美国邮政就是全资国有)，还是有生存空间的，美国如此，中国更如此。国有企业也可以是国营企业(美国邮政就是国家经营)，但这种国营不是我们原来意义上的国营，一没有垄断地位，二没有衙门地位。原来意义的国营，是国家(政府)直接经营；现在意义的国营，是国家(政府)委托经营。　　<br />　　第二，美国邮政，是从一个政府部门转换为一个国有企业，类似地，我们也搞了许多的政企分离和政企转换。这种转换，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的。更重要的，是作为国有企业，再如何改革？这就非常的困难了。国有企业是不是一定要改成非国有企业，美国邮政的例子并没有给我们一个肯定的和完美的答案。　　<br />　　第三，美国的市场经济如此发达，企业的外部环境，比如法律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等，也比较健全，美国邮政服务公司的扭亏为盈还是这么艰难。这表明，国有企业的改革确实是一个长期的过程。<br />&nbsp;<BR>特别申明：本文不属博主原创，文章来源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之作。<BR>&nbsp;<BR>&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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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b:creationDate>2007-09-14 10:20:19</eb:creatio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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